Thursday, August 10, 2000

也談20歲級退賽事件

20歲級代表隊因為集訓表現太差而退賽的事件,不關心的人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反正也不過一個比賽不打而已嘛!」,但是對關心的人來說,事情很大條,不過各有各的看法,有人認為教練團該打,有人認為球員咎由自取,有人則認為籃協心態烏龜、作法流氓。

即使幾個擁有豐富國內籃球採訪經驗的本站作者私下討論,意見也難免相左,芸芸球友們的看法當然更是五花八門,各有各的道理。借這個角落,想披露一些個人想法與觀點。注意,是「個人看法」,所以大家可以寫e-mail或到討論區討論,如果堅持要幹譙我,我也不反對。

基本上,我認為國內籃壇的許多宿疾,剛好藉這個事件爆發出來。既然是一些過去從未被翻出來討論的問題,爆發之後自然引起廣大爭議。有關退賽事件,我個人的感想和想法有以下幾點:

是誰受騙?
代表隊球員檀伯強在和籃協開的討論會中表示,自己犧牲了打工賺錢的機會加入國家隊,到頭來居然退賽,「有受騙的感覺」。還有人說,為了集訓,期末考考不好,如今退賽,也有受騙的感覺。

我想問:有沒有人拿槍押著這些球員非得打國家隊不可(更何況這一次20歲級代表隊的甄選採open tryout制)?代表國家原就是一種榮譽,值不值得為了這份榮譽而犧牲賺錢機會、或是冒著期末考被當的危險加入國家隊,衡量權在球員自己身上。覺得值得,就打;不值得,謝謝再聯絡。

這裡凸顯出一個待解決的問題,台灣應該仿效美國國家隊甄選採「邀請制」,國家籃協向各個球員發出邀請函,如果答應,就少廢話,全力配合集訓;如果有個人考量,可以婉拒邀請,反正受邀已經是一項榮譽,代表自己的身手受到肯定。我們總是用「徵召制」,意思不就是說:「比賽是國家拜託我來打的,我本來可不一定想打,所以如果最後名次打不好和我無關。」

我的結論:國家隊組軍制度必須先建立,球員須建立對國家隊的正確價值觀,否則往後這些不該有的爭議還是會有。真正受騙的是球迷,而不是球員。

籃協有沒有權利決定退賽?
籃協主管國內籃球事務,所以,它應該有權利評量這支國家隊是否符合國家隊該有的水準。換言之,我認為它有權決定國家隊的組軍、解散、參退賽等等。如果它認為國家隊水準太差、表現不理想,不足以花納稅人的錢代表國家出去比賽(一次少說也要一、兩百萬吧),那麼它可以作不參賽的決定。

不過這次20歲代表隊的退賽理由是「教練團建議」,這就荒天下之大謬,感覺就像一個爸爸透過超音波掃描提前看到胎兒,覺得長得太醜,決定在媽媽肚子裡就給他「安樂死」一樣。教練團接手國家隊就該衝到底,那有衝到一半覺得沒有勝算,乾脆自請解散的道理?

有另一種說法是,其實退賽是籃協的決定,但因為現在國家隊採教練責任制,籃協不得插手,所以才「建議由教練團建議退賽」。這.....如果硬要用這種拙劣的藉口,我們也沒辦法。照這樣說起來,即使教練團惡搞,每天帶球員去喝酒,基於教練責任制,籃協是不是也不要管?

我的結論:籃協有權決定退賽,但是理由要正當、確實,而且它無法逃脫國家隊集訓監督、掌控不周的責任。

還是孩子
有人認為,集訓成果不理想,要這群20歲的孩子出來頂罪,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他們頭上,是不道德的。那麼我有個疑問,到幾歲才不是孩子呢?想當年我19歲大一時拼命蹺課結果學期末被當,也沒有人說我是孩子,總會犯錯,就讓我過關啊!

我想,真正讓球迷痛心的,不是這些孩子在瓊斯盃中被紐西蘭海踹五十幾分,也不是他們上半場只得12分,而是他們不及格的整體表現和鬥志。原本就沒有人期望他們能得到高名次,但也沒有人期望看到這樣一支國家隊。

我看到的是,這群孩子有人因為宿醉而無法練球;有人受傷在場邊休息,結果看隊友練球看到睡著了;有人告訴教練「我要陪女朋友,沒辦法來練球」;有人一練球就這邊痛那邊痛,每次包的地方都不一樣;有人因為牙齒痛不能練球;有人在討論會上說,因為沒有統一住宿,住得離球場太遠,所以早上趕不及練球,會遲到(說不定,以後國家隊教練早上還得打電話一一叫球員起床)。

也有人說,這只是少部分的敗類,大部分的球員還是競競業業的苦練,但是很抱歉,籃球不是一種團隊運動嗎?所以一支球隊差勁的表現,由全隊來承擔也是很合理的,否則我們乾脆請練球認真的八個人去卡達比賽不就好了?

我的結論:Get real, man!該負起的責任,就不要推託,籃協、教練團是如此,球員也是如此。20歲,夠大了。

教練團難辭其咎
球隊表現不理想,教練團是難辭其咎的,不是寫封建議退賽函就能交差了事。特別是,這支代表隊的陣容並不算太差,如果不是教練團失職,絕對沒有理由打得如此不堪,而教練團也絕不該自我放棄、放棄球員。如果退賽真是教練團的建議,那我也有個建議,這種恬不知恥的教練團,往後應該永不錄用!

我所了解的籃球教練─特別是大學以下層級的教練─應該是:以專業能力增強球員的球技,以心理方法鍜鍊球員的心智,適時的為球員分擔壓力,最重要的是,他必須是球隊中最晚放棄勝利希望─即使比賽只剩2.1秒─的一個人。很遺憾的,國內只能看到爭功諉過的教練、只會挖球員、粉飾太平、模糊焦點、作老好人巴結人心的教練,卻看不到真正的教練。

先別提教練在場下管不住球員,即使在場上,我看到的也是教練團面對毫無隊型、士氣的球員,卻只能束手無策,頂多喊喊暫停。得金牌,是我戰術成功,輸球,是球員不聽指示,打不出隊型,建議退賽,這樣的教練團,我們要它作什麼?

國內媒體這次對20歲級代表隊的教練團,其實已經算夠客氣了,不過據我所知,這個總教練私下還不斷要求媒體不要再批評,最好也不要寫球員的不是,「大家多鼓勵他們嘛!」從頭到尾,沒看到教練團坦承錯誤,也沒看到籃協對教練團有任何表示,反正先避避風頭,過一陣子就雲淡風輕,大家都可以從頭開始。

我的結論:這支代表隊不是有史以來最差的國家隊,但這個教練團卻是有史以來最差勁的教練團。

退賽是很丟臉的決定嗎?
我承認,退賽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它讓球員少了一次國際賽的磨鍊機會,但話說回來,如果不是球員、教練瞎混,事情也不會演變到這個地步。但我絕不承認退賽是很丟臉、貽笑大方的事。

中東、西亞、東歐國家因為沒錢參賽而臨時退賽都不覺得丟臉,我們不派隊參加有什麼丟臉?如果要說我們自恢復FIBA會籍後國際賽事每會必與,就算台灣在FIBA系統的賽事出席率再高,也無法突破中國的干擾,搶到亞青或亞洲盃的主辦權,出席率又有什麼好爭的?

或許,因為國家隊實力不理想退賽會讓很多人臉上覺得掛不住,但從正面意義來看,這也給了未來的國家隊一個前車之鑑,不是選上之後就天下太平,可以躺著幹、大搖大擺出去比賽。

可能你還是認為退賽對集訓已有一段時間的球員們不公平,讓我舉個例子:80年代中期,美國NCAA的Tulane大學因為校隊中有球員涉賭,一氣之下把籃球隊撤了,經過好幾年才恢復。涉賭的並不是全隊,但是其他球員卻因為一、兩名球員的個人行為而沒球打,甚至可能失去獎學金,你說這又公不公平?把籃球隊撤了,難道Tulane校方又不覺得丟臉?然而,i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我的結論:退賽不丟臉,派出像香港隊這種不求勝、球又打得糟糕透頂的國家隊,才是真正丟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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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後你會發現,籃協、教練團、球員都有各自該負的責任,這就是我所謂國內籃壇整體問題的呈現,所以這個事件實在不應該只站在某一方面的立場來看。台灣籃球圈和稀泥和得太久了,如果能藉這一次事件造成一些改變與影響,也未嘗不好。

這就是我的想法,希望持反對意見的人別把我的信箱灌爆才好。

Thursday, August 03, 2000

歐洲籃壇宣告分裂

歐洲人一向玩足球,這大家都知道。不過,其實他們的籃球也玩得不錯,而且有玩得越來越好的趨勢,雖然和NBA還差一大截,但至少歐洲球隊遇上夢幻隊還不致於輸得和中國大陸一樣慘。

無論是業餘的歐洲錦標賽或是職業的歐洲盃,歐洲籃球都很少引人注意。不過歐洲籃壇今年卻出了大事,值得介紹一番。此外,由這個事件似乎也可以看出全球的籃球趨勢。


■特殊的歐洲籃球制度
無庸置疑,歐洲各國都有自己的職籃聯盟,有的還和中國一樣分兩級,如義大利就分A1與A2,只不過不像大陸甲A和甲B之間要昇降級。這些球隊多由大型企業支持,有的財團彷彿錢太多,還一口氣包養職籃與職足球隊。

歐洲人很奇怪,國家都不太大(當然不是和台灣比),但是什麼事都喜歡比個高下,或許是為了證明自己在歐洲的地位,所以也造成了特殊的籃球制度,其實就類似足球的玩法。除了各國聯盟的例行賽事(大約一週兩場,蠻輕鬆的,整個球季打下來大概都不超過三十場)之外,在球季中也舉辦不少跨國、跨聯盟的盃賽,這些盃賽也分例行賽和季後賽,賽程就安插在各國聯盟的空檔。換句話說,歐洲的職籃隊伍每週既要打自己的聯盟,也要打跨國盃賽。

最奇怪的是,這些職業盃賽卻由「業餘」籃球的最高主管機關國際籃總(FIBA)一手主導。正確的說,應該是FIBA之下的歐洲籃協(Standing Conference of Europe)來主導,相關業務則由ISL公關行銷公司負責。ISL專作國際籃總的生意,這種寄生關係,就和亞洲籃總(ABC)與ABC Promotions沒兩樣。

這背後的原因,在於FIBA和歐洲籃協的總部就連在一起,都在慕尼黑(快搬到日內瓦去了),根本就是一家人。至於業餘單位為什麼管到職業球賽去,我問過不少歐洲的籃球友人,沒人知道,他們的說法倒很一致:「不曉得,反正從以前開始就這樣啊!」


■歐洲籃球概況
FIBA與歐洲各國籃協合作,在歐洲總共舉辦五個大型職業盃賽,男三女二,男子隊有EuroLeague(今年起改名為SuproLeague)、Saporta Cup與Korac Cup,女子隊則有EuroLeague和Ronchetti Cup,今年共計有33國的217支隊伍參賽,其中男子132隊,女子85隊,可說是熱鬧非凡。

在男子的三個盃賽中,EuroLeague層級最高,Saporta Cup次之,Korac Cup排第三。國際籃總依據本身計算的各國排名(ranking),來決定各國聯盟在這三項盃賽中所能報名的最高隊數,以EuroLeague而言,就規定同一國最多只能有三隊入選,而且都要是該國聯盟排名前三的隊伍。擠不上EuroLeague的球隊,就只能報名Saporta Cup,同樣的,參加Korac Cup的也就是排不上Saporta Cup的隊伍。這三個盃賽都會打出冠軍,但傳統上只有EuroLeague的贏家敢號稱自己是歐洲冠軍。

1998年,在前立陶宛籍NBA球員Sarunas Marciuloinis主導下,成立了一個新的聯盟,名叫北歐職籃聯盟(NEBL, Northern European Basketball League),由Marciulionis擔任總裁。1999年進行一系列的推廣賽事(Promotional Cup)之後,NEBL於今年一月開打,進行至四月結束,共有來自九國的14隊參加。這些球隊除了本身的職籃聯盟,也打NEBL以及FIBA旗下的盃賽,水準則略高於Korac Cup。


■正式分家
話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由於EuroLeague的電視轉播合約洽談全由FIBA一手操縱,也由FIBA負責分配,有不少球隊自覺錢拿得太少,私下對FIBA十分不爽,開始策動出走,於是促成了另一個「協會」ULEB(Union of European Basketball League,原文是義大利文,所以字母縮寫先後次序和英文不同)的誕生。ULEB自認可以搞到比FIBA條件更好的電視合約,分配也更加公平。

ULEB自信滿滿,並開始對各國球隊進行強力遊說挖角,FIBA這才驚覺事情大條了,當下和ULEB的代表開了好幾次會議,希望能「弭平叛軍」,可是雙方理念差距實在太大,而且沒有交集,最後終於鬧翻,歐洲籃球也正式宣告分裂。

原由FIBA主辦的EuroLeague,自今年起全新包裝改名為SuproLeague(好一個怪名!),FIBA所持的理由是要藉由新品牌而將歐洲籃球推向全世界。另一方面,ULEB建立的聯盟也就承襲了EuroLeague這個舊名。由SuproLeague系統跳槽EuroLeague的強隊,包括希臘的Olymipakos以及西班牙的Barcelona、Real Madrid三隊。

「執政」數十載的FIBA眼看小老弟造反,當然非常不爽,最後決定,參加ULEB比賽的球員與教練,往後還是可以參加FIBA主辦的各項賽事,包括正式的國際錦標賽;但是參加ULEB的職業球隊與受聘為ULEB執法的裁判,將不得再參加FIBA賽事,以為懲戒。

這兩個聯盟槓得兇,誰也不服誰,雖然賽制不同(EuroLeague共有24隊,例行賽分為4組,每組各6隊;SuproLeague共有20隊,例行賽分為兩組,每組各10隊,打主客各一的循環賽),但新球季的開賽日無巧不巧都選在10月19日,未來的鬥爭還有好戲可看,光是「誰才是真正的歐洲冠軍」這個話題,就很有得吵了。

■戰國時代的來臨?
歐洲籃壇的分裂,似乎只是全球職籃聯盟風起雲湧的冰山一角,特別是區域性的籃球聯盟。過去幾年來,美國除了原本的NBA、CBA、USBL之外,又冒出了IBA、IBL、NRL、CPBL、SBL等幾個小聯盟,亞洲今年則由新浪網籌組了一個準備一統亞洲江山的ABA,如果再加上歐洲的SuproLeague、EuroLeague、NEBL等,全球籃壇真是熱鬧非凡。

籃球是不是真有這麼大的市場,能夠容得下這些聯盟同時存在呢?難度不低的區域性整合會成功嗎?未來會不會有一個統合全球籃壇的組織出現?這都是值得觀察、注意與思考的問題。

借一句李敖的話:今天就講到這裡,未來再為大家介紹EuroLeague與SuproLeague的詳細組織、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