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0, 2010

近日雜感:FIBA世錦賽與規則修訂

慚愧得很,男籃世錦賽只看了兩場,一場是準決賽的塞爾維亞對土耳其,另一場就是冠軍戰,我似乎無論如何都難以再自稱為籃球人了,哈。很自然的,也就不會有所謂的「專業觀球心得」。
塞土之戰,最後土耳其以83-82險勝,氣走看來明明就準備要贏球的塞爾維亞,但看完令人有點想吐。不是說球員不認真、層級不高,都已經是世錦賽準決賽了,水準怎麼會不高。我的感覺是,這像是看幾個大人小學球場打籃球一樣。是的,籃球場實在太小了。

讓我們先來看看FIBA的球場和NBA有什麼不同:
dimension-s

結論是,FIBA的球場整整小了一號。好,再來看看塞土兩隊球員的身高。附帶一提的是,美國「B隊」的平均身高是200cm。
土耳其:很恐怖,平均202cm,他們的先發球員平均更可怖。
turkey

塞爾維亞:更加駭人聽聞,平均204cm,最矮194cm。
serbia

我們該想到的是,在世錦賽這個等級,各隊身高也都是超NBA的世界級,也就是說,這群平均身高比NBA還要高的球員,在比NBA還要小的場地上跑跳。
那是什麼景象,有看比賽的人應該不會沒有感覺。總而言之,那就是一種「卡卡」、「擠得要死」的感覺,完全沒有流暢度,也沒有優美可言。
開始理解,為什麼有人會疾呼籃球場地的尺寸應該加大,籃框應該加高。因為現代的籃球運動,已經和當初James Naismith的籃球規則「奈十三條」愈差愈遠了。
除了身高之外,FIBA的執法尺度也令人難以理解。目前FIBA體系球賽的碰撞,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禁區的碰撞就不提了,很難說得清楚。但除此之外,控球從後場運球過來,大概沒有一個人是能夠好好運完,不被出手出腳的。單擋和防守球員跟隨準備從底線pop out的進攻者亦然,不是出手、出肘就是出膝蓋、偷拉衣服。Handcheck、legcheck、bodycheck可說是無所不在。
碰撞是我個人喜歡籃球,同時把它歸類為「真男人運動」的原因之一,籃球是沒有美式足球那麼man啦,但不管怎麼說,我很莫名又變態的享受那種在場上的肌肉碰撞。問題是,現在FIBA允許的衝撞,我個人認為已經到達足以影響籃球運動發展的地步。
阿根廷是個很好的例子,他們半場進攻的傳導,已經爐火純青到獨步全球的程度,你不能不敬佩他們;但另一方面,阿根廷打球之髒,同樣是無人能及,因為他們對FIBA的尺度實在掌握得太好了,碰上阿根廷的隊伍很難不脫層皮,明明被打被拐還被吹犯規的例子層出不窮。
我沒有天真到把Naismith在一百多年前的想法奉為圭臬,照奈老的定義,籃球是一項non-contact sports,完全不該有肢體接觸的。然而,碰撞終究要有個程度,否則完全無法在球場上以球技決勝負,乾脆直接打架算了。FIBA實在把衝撞尺度放得太寬了。
最後,FIBA今年將實行規則變更,由於亞洲籃總通知將於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所以中華籃協也自動宣佈,本季SBL就開始採用新規則。
新規則主要的變動是將三分線往後移50公分,由現行的6.25m變成6.75m,這和NBA還有點差距,但50cm的距離畢竟是不小,每一名球員都必須重新適應。特別是身材較為矮小的球員,要費的功夫應該是比長人來得多。
值得觀察的是,這對特別愛投三分球的台灣球員來說,會有什麼影響?它會讓三分球命中率下降嗎?會讓三分球出手次數減少嗎?對南韓球員又有什麼影響?
身為非常了解台灣球員的我,在此大膽預測往後移的三分線絕不會影響他們投三分球的信心和決心,就算往後移到8公尺,也是照投不誤、毫不手軟啦!
另外兩個主要變動,則是禁區將由梯形改為NBA式的矩形,同時仿效NBA加設進攻免責區(no-charge zone)。各學校和場館,光是重新畫線或舖地板,大概就要多花不少錢。
ESPN 的這篇專欄中指出,FIBA雖然有許多部份比照NBA辦理,但同時也要求NBA將它的妨礙中籃(goaltending)規則向FIBA看齊。如果我的認知沒有錯誤,FIBA規定只有球體離開籃框水平面,球員就可以將球撥掉,NBA規定則較嚴,它將籃框以及其上的圓柱體視為一個整體,只要球沒離開這個圓柱體,任何球員都碰不得,否則就構成妨礙中籃。我看這還有得吵,不太可能有共識。
FIBA似乎也在考慮加寬場地寬度,在兩邊端線各加寬50cm,以利於球員在底角投射三分。意思是,以後FIBA球場會有16公尺寬?顯然,這也是個需要時間醞釀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