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職養樂多隊洋將Wladimir Balentien今天打破王貞治維持的日職單季55轟紀錄,一舉把這項自1964年以來高懸49年的紀錄往前推進。單季55轟的日職球員不只Oh桑,還有2001年的Tuffy Rhodes和2002年的Alex Cabrera,但這兩個洋將都在季末因為日職球隊策略性保護王桑紀錄的手段之下,和刷新紀錄失之交臂。
寧與家臣,不與外人的想法,其實很可以理解。思緒,突然間將我拉回俗稱中華職籃(CBA)四年的1997-98球季MVP事件。
詳情和相關數字,由於時代久遠,事實上都已經有點模糊。簡單的說就是,依據票選辦法,該季獎項在職籃記者票選之後,出現了MVP從缺的結果,得票最高的周俊三,因為得票未過半,不具備當選資格。這個結果想當然爾,被球員和球迷雙雙幹爆,CBA當局為平眾怒,一度決定由周俊三獲獎,後來又取消。弄到最後,到底有沒有拿到這個獎,我也忘了。
出道第二年,也就是採訪籃球只進入第二季的我,和這個事件的結果有直接關係,因為我在票選單上的MVP欄位留下空白,用鄉民語言來說,就是「也推了一把」。
如果沒記錯,我留下空白的理由是因為CBA當局規定「MVP不得選擇洋將」,對我而言,這是莫名其妙的規定,而周俊三顯然也不是我心中該季表現最好的CBA球員,所以一氣之下投下賭爛票。
不太清楚是不是有人也作了一樣的事,還是說當季的票選原本就競爭者眾,總之,搞到最後就是無人過半,眾聲喧譁。有人說這根本是搞烏龍、記者白爛,有人說這是不尊重球員、「難道整個中華職籃沒有人有資格得獎?」云云。
今天回過頭來看,當時確是年輕氣盛,覺得有理就要堅持到底,心裡想著「明明就是有表現更好的球員,排除洋將的規定缺乏正義」,完全沒有王金平身中數十刀還能笑咪咪說「砍我的人都是菩薩」那種修為。
Balentien的No. 56和No. 57轟,讓我在腦海中把這新聞和周俊三連結了起來。
假如15年前的那個猴囝仔是今天四十好幾的我,可能不會作出這種反應。心中突然不斷的問著,如果不是刻意投空白票,周俊三是不是能夠拿下MVP,而那可能會是他球員生涯中一項很大的肯定。
But seriously,這不代表現在的我就能夠接受排除洋將這回事。
弄了五年就倒店的中華職籃,一直在摸索著如何去定位來台淘金的洋將,特別是季末獎項這個攸關台灣人面子的議題上,例行賽的MVP從未頒給洋將,至於最佳五人,職籃元年(1994-95)有兩個老外,到了二年(1995-96)變成五分之四,只有鄭志龍攻榜。職籃三年(1996-97)火大了,乾脆統統有獎,分成本土最佳五人和外籍最佳五人。到職籃四年,再度把外籍最佳五人取消,只保留本土。
從當年的CBA到後來的SBL,台灣籃壇的思維和作法看來都有開化,就像今年也終於接受了歸化外籍球員Quincy Davis的作法一樣,Davis和Rashad Jennings也曾拿下SBL的單季MVP。
就連日本人也想通了,選擇豪氣的和Balentien正面對決。畢竟,紀錄就是用來被打破的,除非它是像張伯倫單場100分那種外星人才能締造的數字。更何況,王貞治本人從來沒有過要把這紀錄永遠攬在自己身上的想法,所有偉大的球員也都不會有,因為他們的偉大不需要區區的數字去佐證。
從某方面來看,如果「洋將只是來台撈錢,根本沒有認同感,何必頒獎給他們」這種想法可以站得住腳,那麼,「大多數的東南亞各國新住民移入台灣也只是賺錢,所謂的人權、基本權利可以不顧或是打折」這種說法,也就自然的成立了。
球場和職場上都要講求公平正義的堅持,是永遠都不該改變的堅持。至於那張賭氣的空白票,阿三,讓我說聲抱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