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8, 2000

我要改造甲組籃球賽制

CBA復賽失敗,各球隊回歸業餘之後,被職籃奪走「關愛眼神」、沈寂多年的甲組籃球,也似乎在一時之間呈現欣欣向榮的局面。

換句話說,業餘籃球在職籃垮台後重新成為主流,籃協也再度成為國內籃壇的龍頭。面對球隊的增加,籃協如何重整甲組籃壇,使台灣籃球更具競爭力?什麼樣的環境,才是適於台灣籃球發展的環境?以下提出幾點看法。

由定義上來看,只要球員有領薪水,就算不上業餘。因此,台灣的甲組其實稱不上是業餘籃球,而是「半職業」(semi-pro),也就是由企業出錢贊助,或是企業將球隊視為企業中一部門。日本與部分歐洲國家的球隊都屬於這種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球隊的經營端視企業心態,成本可以很低,也可以很高。

■甲組現況
以台灣以往企業認養球隊的成本以及每年生產的籃球員數量來看,我認為台灣甲組(男子)基本上湊個十五至二十支球隊應該不成問題。當然,這是建立在企業願意投資的前提上。以今年來說,原有甲組球隊加上CBA來歸隊伍,再加上幾支每年都是「志在參加」的學校球隊,總數已經達到16隊。

目前甲組的正式比賽只有「甲組聯賽」和「總統盃」兩個,男甲組近年來球隊數目有增加的趨勢,女甲則一直在5、6隊之間徘徊。男子組在聯賽之前會有個循環賽,選出8或10隊進入複賽,作單循環比賽,四強出爐之後,再作三戰二勝或五戰三勝的交叉決賽。至於女子組,由於隊數太少,直接作雙循環排出名次,決定冠軍誰屬,連決賽都免了。

在這種賽制之下,男子組本事較差的球隊,打完資格賽就sayonara,每年大約只打8場;戰力好一點、一路晉級的隊伍,一年加起來大概30場左右。爛隊只打8場,是因為甲組只分一級,打完資格賽遭到淘汰,就得打包回家,無球可打。女子組的球隊,每年比賽的總場次大概在20場上下。

■甲組的隊數與比賽場次
無論從推廣籃運或是球員訓練角度來觀察,甲組都應該擴大規模、增加隊數(不過,當然不是無限制的擴張,讓一些阿貓阿狗也來打),也應該增加比賽場次。

場次增加,媒體報導篇幅和天數(合理而言)都會隨之增加,相對的,企業贊助的「廣告效益」也隨之增加,進而吸引更多企業投入籃球。對企業的助益,可能是無形的企業形象,也可能是直接的業務營收。我不是在打高射砲,據我了解,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職籃停賽期間的「銀貂菁英賽」。據說該企業的業務量在贊助完這項比賽後暴增,因為該企業在這項比賽期間天天上報,知名度大增。

另一個角度是,如果我是企業,一年12個月都付營養金、薪水、獎金(無論是什麼名目)給球員,為什麼不能要求球員多打一些比賽?除非球員也比照洋將的薪資給付方式,有打就有得領,沒打就沒得領。

再者,場次增加,最直接受惠的就是球員和教練。無論是不是天才球員,都需要大量比賽的實戰磨鍊,才能磨出經驗,同時維持狀況;教練亦然,密集比賽的經驗累積,對教練而言也算是在職訓練。如果一年只打8場球,我看也不用請什麼教練,球員自己兼就行了。對裁判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

其次,甲組應該維持合理、適當的「競爭性」(competition level),如果一缸子球隊全湊和著打,動輒出現輸贏二、三十分的球賽,別說球迷不想看,連球員自己恐怕也不太想打。實力差距太過懸殊,長久下來,大家都會養成混吃等死、瞎攪和的習慣。(Ex:女子組是很明顯的例子,不過女甲有著太多的先天劣勢,暫且按下不表)因此,在球隊數量足夠的前提下,「分級制」是一個可以考慮的解決方案。

■我的建議
基於以上理由,以及籃協有意將「業餘籃球職業化」的背景,我的建議是:

將國內男甲直接分成甲A、甲B(或一、二級...whatever)兩級,可以是各10隊或各8隊。台灣不像美國把籃球歸為冬季運動,每年可以從頭打到尾,球季分為1-3月、4-6月、9-12月三個階段,把7、8兩個月留給瓊斯盃,也留給球員、球隊休息時間。其中,12月份為季後賽,年度總冠軍在此決定。

每個階段,可以找一個冠名贊助單位,權利金再議,兩級的球隊都打一個雙循環。如果兩級都是10隊,則各隊出賽18場,8隊則是14場(目前只打單循環,如果A隊第一場輸給B隊,不就沒有討回面子的機會?那就不太有趣了。)同時,每個階段可以在不同地點打,如台中、台北、台南等,但同一階段的球賽全在同一城市進行,照顧各地球迷權益。

每一階段都依戰績排名打出一個冠軍,這個冠軍有獎金可拿(從贊助廠商來),而且列入紀錄,所以也不能說沒有意義。真正的總冠軍,則由12月季後賽決定。季後賽取全年總戰績前四名晉級,首輪打三戰二勝,總冠軍戰打五戰三勝;A級全年戰績最後兩名降入B級,反之,B級前兩名升入A級。每年的球季,在12月告一段落

這樣算下來,每支球隊每年最少可以出賽42場(如每級為10隊,則為54場),打到冠軍戰的球隊最多會打到62場。以每個階段三個月計算,90天內打14-18場,應該不是太過分的要求才對。

我不否認,雖然已經閃掉國內最受歡迎的籃球賽:瓊斯盃,這樣的賽制還是有變數和劣勢的,例如兩年一度、大約在9月打的亞洲盃,四年一度、7-9月進行的亞運、四年一度、4-5月間進行的東亞運,以及正在籌組中的「亞洲職籃聯盟」(ABA)。屆時,陣中有球員被抽調國家隊的可能會吃虧;可是話說回來,世事沒有完美的,有球員入選國手算是球隊的榮譽,而且重要的國際賽畢竟不是每年都有。

■後話
當然,以上這些建議並沒有考慮到籃協的人事成本,如果照著作,籃協勢必得再加不少人手。再者,要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的明星球員得兼顧兩邊,可能會比較累。第三,還有很多細部的問題待解決。

但我只知道,在職籃垮台之後,如果甲組籃球還是每年和稀泥,不但徒然耗費全台球迷對籃球的熱情,台灣籃球也永遠不會再進步,跨進更高的領域。縱使這只是我個人的白日夢,我仍相信它是個有價值的夢。說不定在集思廣益之後,台灣籃壇會作出必要的改變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