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1, 2005

Junk Mail:1500萬的思考

三年1500萬。我並沒有被這個數字嚇到,因為,如果我的記憶正確,以前的中華職籃時代,我曾經有一天在民生報頭版頭條看到「幸福豹以2000萬簽下賴國弘」(年數忘了),那才是真正嚇到。

如果我記錯了,請糾正我。至於目前還是台灣禁區推土機的賴皮有沒有領到那2000萬,請去問他本人。合理的推測是沒有,也許他有領到200萬就算偷笑了。

陳信安以三年1500萬的價碼跳槽東森,這一陣子鬧下來已成了羅生門。有人說陳信安無情,有人說裕隆太有自信,有人說陳信安早該有這種價碼,有人說裕隆心痛。各有立場,各有道理。

無論如何,陳信安離開已成定局,其中的過程,只有兩造清楚。依據我的經驗,在媒體上呈現出來的,也許相加除以二比較接近事實。

我一直覺得,陳信安的三年1500萬合約,沒有絕對的對錯,但它會是一個觸媒,在台灣籃壇引發不同的正負面效應。不幸的是,負面效應可能會多於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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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談陳信安的合約。

老爸曾經告訴我,如果有公司要來挖你,以薪水來看,沒有原來的150%都不需要列入考慮。我想這是他的經驗之談,但他的意思應該是,錢很重要,卻不會是唯一的因素。環境、福利與其他林林總總的條件,其實也是你「薪資」的一部份。

以陳信安的案例來看,東森給他的薪水顯然超過我老爸說的幅度,有理由不走嗎?換成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連爬都爬到東森大樓門口了。人同此心,我們應為陳信安感到高興。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裕隆的環境,包括球場、教練團、制度、福利、永續性,都應該計算在球員轉隊的考量內。換算成錢,這些東西一年不值個兩三百萬嗎?特別是永續性,這不就是台灣球員最為在意的?否則為什麼大家都爭先恐後要加盟裕隆、國泰?因為你就是知道,即使台灣只剩下裕隆一支男籃隊,他們很可能還是會一年丟幾千萬養這支球隊,薪水福利一分不少。

當然,東森看來是準備在籃球上作大投資,台灣籃球目前缺的正是企業投資的決心。只是我們不知道它的決心有多強,會不會是曇花一現,陳信安會不會成為下一個賴國弘。我很希望這是我的多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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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安離隊,使裕隆出現後續的「固椿」動作,這是這個事件帶來的正面影響。長久以來,台灣的球員合約就是個笑話。職籃時代還好,有白紙黑字的合約,雖然它不代表你一定能拿到多少錢,因為它和NBA的保證約可差得遠了,球隊不要你,隨時都可以叫你滾。回歸業餘之後,當然就更扯了。合約?什麼是合約?

所以,陳信安的出走也許能讓國內的球隊真正重視「合約」這兩個字的意義。球隊和球員的權利義務,都該定得清楚,彼此都有保障。如果當初陳信安和裕隆有合約,東森就算出價五年兩億,也不見得搶得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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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1500萬的大數字,無疑在籃壇投下一顆震撼彈。沒錯,理論上,台灣籃球目前仍是資方市場,球員沒有拿蹺的份,因為投資籃球還無法獲利。

但球員見到陳信安的價碼,一定會比較,一定會作要求。不僅是東森,其他球隊也是如此。因此,才會衍生出台銀懷疑自己是不是能撐得下去的問題。見到東森花1500萬挖陳信安,裕隆再丟個數千萬綁住球員,財力有問題的球隊自然會有此疑問。

事實上,NBA的例子可以在此拿來參照。NBA有快艇隊,也有尼克、拓荒者。你在快艇隊,就很難要得到千萬年薪,你能混到那種冤大頭球隊,就算一場球坐板凳45分鐘,一年弄個500萬來花也不是不可能。

多數的台灣球員必須有體認:你不是Shaq、Kobe,也不是陳信安,有球隊肯花一個月6萬甚至3萬元請你來專門打球,已經該偷笑了,球隊有了你,每場也不會多100名觀眾和球迷,那裡還有你漫天喊價的條件?

唯有整體環境作起來,商機滾滾來,球員才會跟著水漲船高。到那個時候,才有條件要求高薪,拿高薪才會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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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話說回來,陳信安三年1500萬的身價又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為什麼是1500萬,而不是1000萬,不是2000萬?

東森的老闆認為值得,就夠了。不過,台灣籃球缺乏「計價」和「議價」的機制,似乎還停留在喊價的階段。如果以台籃的經營現況,我想不會有人值得這個價碼。

跟隨著1500萬來的,絕對是莫大的壓力。下一季,陳信安沒有理由不帶領東森得到冠軍,或許也沒有理由平均17分、5籃板、4助攻。同時,他也不會有理由不帶領中華男籃在亞洲打出像樣的成績。套句老美的話,你拿高於一般球員數倍的薪水,you have to back it up,沒有任何理由。

陳信安能不能back it up?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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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籃的時機到了嗎?這又是1500萬牽扯出來的議題之一。我個人並不認為時機已到,雖然朝職籃努力是每一個國家籃球運動的終極目標。

台灣曾經擁有過職籃,正因為如此,我們有過經驗,知道什麼該作、什麼不該作、會遇上什麼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問題。問題是,我們的籃球主事者、球隊、球員都學到了什麼嗎?我還看不出來。

偷懶的還是偷懶,見到錢就先分掉的毛病還是在,缺乏長遠眼光,缺乏經營決心,缺乏制度和規則,還是和以前一模一樣。我們的SBL和UBA仍是同義詞。這些年下來,台灣籃壇解決了什麼問題?尤有甚者,連亞洲名次都一落千丈,由前四名成為第11名!

球員高薪不等於職籃,有電視台願意轉播、付權利金,不代表你就有條件談職籃。「職籃」這兩個字是個迷思,日本的JBL、中國的CBA、歐洲的比利時,能不能稱得上是職籃?如果球員領錢打球,你就大可稱它為職籃,要稱SBL為職籃,也可以。

這個問題的底線是,俱樂部、半職業、業餘、職業這些名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聯盟、聯賽體系是否健全,朝光明面、利多面去發展。如果一團混亂,向下沈淪,就算你叫「超職籃」、「宇宙職籃」,還是等著倒閉。

我百般期待台灣能再度擁有職業籃球,健全的籃球體系,但現在我們有職籃的條件嗎?球隊、球員、甚至球迷,不妨都先冷靜的捫心自問。

先把SBL搞好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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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朋友告訴我,他也無法很有自信的說服自己,台灣當下有發展職籃的條件,但是他覺得應該趁「陳信安事件」的此刻,鼓吹職籃,讓球隊能夠朝職籃的方向去思考。

這個說法,一時之間實在讓我無法反對。只是,中華籃協應該是一百個不願意見到職籃的出現,因為這代表他們又坐冷板凳,回到1994-1999年那段空窗期。

然而,就像日本籃協在新職籃聯盟BJ League出現後,才開始積極準備解決爛了很久的問題。或許中華籃協也只有在籌組職籃的聲浪真的居高不下之時,才會開始有改革的動作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