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8, 2005

不再那麼小的小聯盟:D-League

相對於大聯盟職棒球隊、球迷對於小聯盟的關注,始終號稱是NBA官方小聯盟的NBDL(National Basketball Developmental League),不僅未曾得到球迷關愛,甚至連各隊也毫不重視。簡單的說,它是個笑話,趨近徹底的失敗。

為什麼呢?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它的球隊一直只有6-8隊,和NBA各隊也沒有直接的從屬關係,而且只是侷促於東南一隅的「區域性聯盟」。當然,後者和營運成本有很大的關係,事實上,北美的職籃小聯盟幾乎全部都是區域性聯盟。

然而,情況可能從下一季起就要改變了。由勞資協議中討論的小聯盟遠景,充分可以看出總裁史坦(David Stern)雖然嘴上不說,但心裡也知道NBDL是個笑話和不解決不行的包袱。種種計劃中的變革,在未來幾年內值得我們關心。

NBA首先將NBDL易名為NBA Development League,簡稱為D-League,確立了它就是NBA的「官方農場」,同時計劃在未來兩年內將球隊擴增為15隊。未來,將由兩支球隊「共享」一支小聯盟球隊。各隊可以將年輕球員、外籍球員「丟」到這裡訓練、培養,同時,它也可以是聯盟培育裁判、球隊培養教練和行政人員的地方。

這15支球隊分佈的地理區域,比以往大多了,希望能真正和它的「母隊」有地域上的連結。至於如何從本季的8隊在一兩年成為15隊?據說,D-League有可能併入幾支已經具有基礎和營運經驗的CBA(大陸籃球聯盟)球隊,直接擴張。

NBA為什麼會突然「頓悟」,作出重大的改變?我想,史坦不是笨蛋,他也清楚現在NBA的球賽和球隊結構是什麼樣子。愈來愈多球技尚未成熟的小伙子投入NBA,而各隊更是狂選名不見經傳的外籍小將,固然製造出布萊恩、賈奈特和麥格瑞迪、帕克(Tony Parker)幾個巨星,整體來看卻使NBA球賽的成色下降不少。

藉由小聯盟的改革,即使勞資協議中的19歲條款擋不住年輕球員的棄學風,至少多了一道安全閥,讓各隊能夠有地方安排、培育球員,讓聯盟中不再出現許多的「米力契克第二」(Darko Milicic),球隊、球員互蒙其害。

D-League為了擴張,營運手法有所調整,球隊不再由NBA或NBA球隊擁有或控管,有點開放經營權的味道。以本季為例,擁有四支球隊、還有網球明星阿格西投資的「西南籃球有限責任公司」(Southwest Basketball LLC)加入經營,旗下有沃斯堡飛人(Fort Worth Flyers)、阿布奎基雷鳥(Albuquerque Thunderbirds)、奧斯汀公牛(Austin Toros)和土薩66人(Tulsa 66ers)。

D-League本身營運的球隊剩下兩隊,分別是法葉維爾愛國者(Fayetteville Patriots)和羅諾克燦爛(Roanoke Dazzle)。私人擁有的球隊則有阿肯色撼籃(Arkansas Rimrockers)和佛羅里達火焰(Florida Flame)。其中,阿肯色是去年在ABA聯盟經營最為成功的球隊,直接加入D-League,證明他們經營球隊的決心,同時是去年努力的回報。

我相信,經過改革的D-League,如果一切順利,對NBA會產生正面的影響,也為球迷製造出另一個看球和觀察的樂趣。更重要的是,它有可能成為亞洲球員一個新的落腳處。在「某某人挑戰NBA」的炫麗標題之外,這毋寧是比較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