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04, 2011

No more Sh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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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近幾年來已經很少注意Shaquille O'Neal的新聞。說真的,自從他轉隊到太陽之後,有人注意嗎?然而,親眼見證一名曾經偉大的NBA球員退休,總還是令人感傷的。

說到這份感傷,半衰期也是愈來愈短的。Kareem Abdul-Jabbar、Magic Johnson和Larry Bird的退休,讓人難過得要命,接下來,是Karl Malone、John Stockton、Michael Jordan等人。慢慢的,人心也是會麻木的。

除了本身就長得很高的人之外,我從來就沒發現有誰視中鋒為偶像的,所以能夠體會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的「沒人喜歡歌利亞」之說。你自己想想,有誰從小會說「我長大之後要成為另一個Kareem Abdul-Jabbar、Hakeem Olajuwon、David Robinson或Patrick Ewing?」

可能也因為如此,雖然我也不討厭O'Neal,但我從來沒有多麼欣賞過他。

儘管如此,像他這樣的中鋒,宣布退休的新聞到最後只成了「一日新聞」,大不了就是媒體炒作一下,球迷談論一下,感嘆一下,然後大家繼續過日子,總還是令人有點感傷的。

O'Neal的職業生涯紀錄,自然是洋洋灑灑,極為可觀。這裡是維基百科的整理:

O'Neal's individual accolades include the 1999–2000 MVP award, the 1992–93 NBA Rookie of the Year award, 15 All-Star game selections, three All-Star Game MVP awards, three Finals MVP awards, two scoring titles, 14 All-NBA team selections, and three NBA All-Defensive Team selections. He is one of only three players to win NBA MVP, All-Star game MVP and Finals MVP awards in the same year (2000); the other players are Willis Reed in 1970 and Michael Jordan in 1996 and 1998. He ranks 5th all-time in points scored, 5th in field goals, 12th in rebounds, and 7th in blocks.

我試著去回想Shaq對NBA有著什麼樣的legacy:

S0612_Lakers_Nets_AB002.jpg1. 他徹底顛覆高度、厚度無法同時具有速度的傳統長人概念。當然,這是他年輕的時候啦。隨時體重不斷的起起伏伏,加上年紀增長,後期的O'Neal已經不再那麼快。不過,初出茅蘆的俠客幾乎是各隊的matchup噩夢,這是事實。

從那時起,俠客型長人就成為一種評估球員的流派,不時會出現Baby Shaq這樣子的形容詞。我覺得,像Charles Barkley和O'Neal的案例,間接讓許多以往被人視為畏途的胖子有球打,甚至進了NBA,這是他們對籃壇最大的隱型貢獻。

2. O'Neal的個性,使他在NBA史上格外不同。我們觀察幾名偉大的中鋒,大多數都屬於不好親近的類型。Abdul-Jabbar簡直就像個洋和尚一樣,Olajuwon說的英文可能有人都還聽不清楚,Patrick Ewing不知為何我就覺得他一副屌樣。

大歐不太一樣,他很喜歡耍寶開玩笑。就像Barkley留下很多巴夫子語錄,大歐也有很多妙語,還替自己取了一卡車的綽號,什麼The Big Aristotle啦,什麼MDE(Most Dominant Ever)啦,想了解的人可以去Wikipedia找一下。

同時,O'Neal也比較大氣,或許是因為他個子太大,也或許是個性使然。印象中,至少在湖人時期有好幾次發生他和Kobe Bryant不和的傳聞,他都懶得跳進去喇豬賽。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兩人並無不和,但至少O'Neal並沒有讓傳聞惡化或表面化。對於他和對手之間的比較和口水戰,他也大多傾向球場上見真章,不需要私底下打嘴砲的態度。這一點,我是蠻欣賞他的。

3. O'Neal也相當不務正業,自創品牌也好,拍電影也好,成為饒舌歌手也好,玩得不亦樂乎。多年來,他也曾因此備受批評,因為他給人未全心投入籃球的感覺,事實上我也有相同感覺。不過,他一律以「天生麗質難自棄」的說法來解釋。從籃球場上的表現而言,倒也不能說他的說法不對。有了O'Neal的例子,恐怕往後不能很武斷的以「外務太多」來斥責一名球員。

ap-2011060115195518778784. 古早之前,NCAA各校曾為了防堵張伯倫而搞出了不准扣籃的規則。罰球好像隨著生涯而漸入爛境的O'Neal,也迫使對手教練Don Nelson發明了一度廣受討論和爭議的「駭客戰術」(Hack-a-Shaq),光是這一點就足以名留NBA青史。

Nelson確實是鬼才,既然要取勝就沒什麼道德可談的,當然是攻敵之短,而且不能手軟。有Hack-a-Shaq的球賽,到最後3分鐘簡直是難看透頂。然而,看著平常總是一副大無畏模樣的俠客,在罰球線上緊張兮兮,每一次出手就像丟手榴彈的畫面,實在是蠻令人回味的。

5. 儘管大歐的球技和影響力確實江河日下,但他總是每一支想要爭冠的球隊的目標,從魔術到湖人,然後再到太陽、騎士和塞爾提克,都是如此。他是名符其實的franchise player。

球員從某一方面來看有點像藝人,你一定要特殊,才能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無論是外表特殊投籃方式特殊或是有多麼特殊而偉大的事蹟。雖然真的從未喜歡過O'Neal,但我想,我會懷念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