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6, 2012

林來瘋易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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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載於新新聞)

想像有一天,有人開出月薪50萬的條件來挖你,你會怎麼作?除非你的月薪70萬,否則這應該是0.5秒內就可以作的決定,即使是用爬的也爬到新東家去報到。

某方面來說,林書豪棄尼克就火箭,就是這麼簡單而已。無論對林益世或是林書豪,美金永遠都是很可愛的。

當然,無論別人怎麼告訴你,運動從來都不是單純的一件事,尤其是職業運動。它不只是金錢遊戲,也不僅是人類挑戰自我極限這麼簡單。它既非純理性的科學,也絕對不是用感性的故事就可道盡,甚至經常有無厘頭的一面。它不全然詮釋人性和人生的光明面,雖然也不是那麼的黑暗。

當民族主義和認同這些概念出現在你的腦海中,運動就更加複雜了,畢竟,追根究底,運動新聞的詮釋始終都是很personal的一件事。從王建民轉隊到林書豪轉隊,都是如此。

本質上,職業球員的轉隊非常正常,合約到了,如果行情夠就翹起二郎腿待價而估,行情不夠就趕緊運作下一張飯票。球隊或球員的考慮,一律來自兩個層面,一是商業考量,一是生涯考量,也就是所謂的basketball decision。林書豪的轉隊,亦不脫此範疇。

戲說紐約

儘管「林來瘋」似乎已經是連我祖母都朗朗上口的現象,我們仍必須先大致回顧這段被稱為NBA史上絕無僅有的現象。有點莫名其妙被從小聯盟叫上NBA頂缺的林書豪,在短短的25場先發中,一方面打出身價,一方面讓短兵缺將的尼克戰績止跌回昇,更重要的是讓尼克靠著收視率、商品和門票銷售以及股票大漲,海削了一票。

好,林的合約到期,尼克該續約嗎?該用什麼樣的價碼續約?第一個問題,很多人認為是個no-brainer,不必動用到大腦,用膝蓋想也知道該和金雞母續約。結果並非如此,第二個問題就更加複雜。

很巧的,王建民和林書豪都成名於紐約,最終也離開紐約。我們必須了解一項事實:討論紐約的職業運動,和討論其他的城市格外不同,因為它是紐約,不是鹽湖城,不是邁阿密,也不是芝加哥。

正如同被戲稱為「曼谷共和國」的曼谷之於泰國,也如同天龍國之於台灣,紐約就像這些都市,是「國中之國」,自有一套運作邏輯和特殊生態。

有一句來自前尼克隊管理階層的玩笑話,很精準的描寫紐約市的職業運動經營哲學───在紐約人的心中,你必須花大錢,才能證明你在認真的經營這支球隊。有趣的是,雖然眾人熱愛形容紐約洋基是「邪惡帝國」,尼克又是什麼樣的冤大頭,你卻不能不同意這句玩笑話。以紐約的經濟規模,以紐約人自認為笑傲全美的「格局」,球隊的經營之道唯有此途,換成其他人來搞,也不得不遵循這個潛規則。

紐約球隊的經營哲學和球員的應對之道,是一體的兩面。就因為紐約這個市場的特殊性,古往今來,約滿而進入自由市場的大牌球星,保證會將紐約市列為首要的簽約選擇,幾乎無一例外。理由很簡單,他能領到高薪,享受紐約五光十色的生活,如果表現好,以炒作新聞而惡名昭彰的紐約媒體,保證會把他捧上天,讓他的身價再翻個兩番。

這說明了老天爺是多麼厚愛王建民和林書豪,他們都以「小咖」的身份,在始終渴望英雄的紐約成為英雄。如果不是因為紐約,林書豪成名前睡沙發的故事、他和費爾茲的「nerd dance」都不會受到媒體如此大篇幅的報導。如果不是因為紐約,「林來瘋」不會這麼瘋。

另一方面,不可否認的是,林書豪確實是上天送給NBA和紐約尼克的大禮。在因為封館而縮水的球季,在短兵缺將、眼看整季又要報銷的尼克,林書豪寫下NBA絕無僅有的歷史和灰姑娘傳奇。

因此,某種程度上,到底是紐約虧欠林書豪,還是林書豪虧欠紐約?答案似乎是雙向的。

關鍵時刻

就因為如此,當林書豪約滿,林和尼克雙方出現極其微妙的心理。尼克當然考慮和林續約,但另一方面,與其說林書豪被定為尼克的救世主,倒不如說尼克認為是時勢造英雄,就如同2008年的蔡英文。當年的民進黨已經趴在地上,蔡英文適時的出現,週邊看來也沒有其他人能夠或願意淌這渾水,最後造就了蔡英文參選總統之路。

就商業方面而言,林書豪提振了尼克,但事實是,尼克即使沒有林書豪也會賺錢。就籃球方面,尼克真正的重心仍在安東尼、史陶德邁爾和錢德勒三巨頭身上,說難聽一點,林書豪只會是配角,更何況他的真正實力仍未百分百獲得尼克肯定。因此,如果續簽林書豪的價碼不太高,尼克樂意接受,如果太高,就得三思。

至於林書豪方面,大家都在江湖上跑跳,不需要太虛偽,在商言商或許不是職業球員的唯一價值,卻毫無疑問的是最高價值,所謂情誼、忠誠、情義,都只是次要。對球員而言,一次受傷就可能讓自己的身價跌到谷底,甚至退出球壇,此時不撈更待何時?

儘管林書豪聲稱他的首要選擇仍是續留紐約,但是當火箭端出三年2510萬美元,特別是第三年將近1500萬美元的合約時,天平顯然已不在尼克這邊,因為基於NBA複雜無比的協議薪資條款,和林續約將導致他們在第三年必須付出1500萬美元外加2800萬美元的豪華稅(luxury tax),換句話說,尼克在2014-15球季必須為林付出4300萬美元的代價。

美國媒體另外爆出小道消息,聲稱整個決定完全是因為尼克老闆杜蘭(James Dolan)覺得林書豪和他的團隊,在自由球員詢價期間未能尊重尼克,四處投石問路,最後杜蘭火了,無論如何也不願續約。這個消息無從查證,但也透露出職業合約的決定,有時經常是因為人際關係而搞定或搞砸。

另有新聞指出,今年夏天積極招兵買馬,企圖心已經到達失心瘋程度的火箭,在最初提出三年1950萬美元條件之後,又加碼到三年2510萬,而且很刻意的將林書豪第三年薪資一口氣從900萬撐到1500萬。此舉一來很明顯的針對尼克薪資結構下手,二來違反不臨時修改開價的業界潛規則,雖然過程全未違反規定,卻已留下壞名聲。

就籃球論籃球

火箭的大動作,迫使尼克去思考一件事:林書豪會不會是一個明星級的球員?三年後,當安東尼年薪2440萬,史陶德邁爾2340萬,錢德勒1460萬之時,林值不值得1490萬美元?

當我們拋開金錢因素,只考慮籃球因素時,整個情勢似乎變得比較明朗。尼克不會是林書豪的球隊,而火箭會是,至少他們目前這麼保證。

尼克的隊型很清楚,老大是安東尼,嘴上說不會對林書豪的受歡迎吃味,只是謊話,也不符合人性。此外,尼克在更換總教練之後,在前教頭狄安東尼(Mike D’Antoni)手下受重用的林書豪,也顯然不是新教練伍德森(Mike Woodson)的最愛,分手或許對兩邊都好。

反觀火箭,已經決心進行重建,非常勇敢的清倉,同時以紐約球隊向來擅長的金錢攻勢反噬尼克,出人意料。看來在接下來的幾年之中,球隊會以極其年輕的陣容出征,林書豪被認為是一名適任的場上指揮官,也符合教練麥克海爾(Kevin McHale)的哲學。

林書豪的球路,切、投、傳都略有一手,他必須靠著大量的持球才能發揮最大功能。這樣子的球路在尼克主力安東尼、史陶德邁爾歸隊之後,造成控球和得分主力兩邊,隨時都有一邊持球時間過少的現象,安老大拿不到球不爽,林書豪如果球不在身上,就沒有破壞力,兩敗俱傷。而林書豪最擅長的擋切戰術,搭配對象卻又是三把手錢德勒,和安史兩人一點關係也沒有,造成林書豪和二線球員搭配遠優於主力球星的奇妙現象。

很抱歉,這樣子的球員,球隊是勢必要放棄的。

在全美第四大城休士頓,商業機會自然是比紐約少得多,但林書豪一有合約入袋,二有自姚明時期即對中國和華人市場著力甚深的行銷隊伍加持,三有球隊老大的身份確認,是最大的贏家。

對球迷而言,問題一點都不複雜,只是換一支球隊支持而已,向來如此。

如果要說林書豪落腳休士頓唯一的缺點,那大概就是火箭球衣實在醜到爆吧。真的,不是普通的醜。別忘了,運動從來都不是純粹理性的,很醜的球衣是會趕跑球迷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Photo: Houston Rockets official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