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09, 2014

無法回頭的記者,無法再來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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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一個在日本的朋友在Facebook上po了讀賣巨人主場看球的熱血照片。「熱血」幾乎是專屬於運動迷的形容詞,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無非熱血而已。

例如在球場拿著自製的巨型海報,為某個出場的帥哥球星忘情尖叫,向對方的啦啦隊嗆聲;狂掃紀念品;向年幼的孩子或女朋友說明球賽規則,A叫什麼名字,上一季是聯盟中的三分球命中率王,B叫什麼名字,最近在和那個女明星傳緋聞。有些瘋NBA或MLB的神經病,會直接衝美國球場,一圓親臨現場的美夢。

退而求其次,很多人是揪團──特別是季後賽──在家裡開直播趴,備好啤酒、小菜或垃圾食物,兩三個小時的時間內盯著螢幕,幹譙對方球員出拐子,罵裁判這個不吹、那個怎麼可能是好球,有時激動到薯條渣還會噴到隔壁人的臉上。

有一段時間,自己也曾經是這個樣子,瘋狂的為某隊加油,如果輸球,那一天都是黑白的,一切都沒有意義。直到莫名其妙成為該死的記者為止。

當了記者,大概就很難再當真正的球迷了。儘管心裡也會有欣賞和支持的球隊、球員,但這個職業似乎要求你摒除人性,將體內的熱血放流,作一個公正而冷靜,有時是冷血的第三者。

更多時候,純粹因為必須跑新聞、抓題目、趕截稿、找人聊天,而沒有時間當球迷。在聯晚時,NBA總是在家裡看電視發稿。因為時差之故,球賽結束時間往往就在截稿時間前後,報社的要求經常是「球賽結束那一刻馬上出手」,誰還有那美國時間享受球賽。

跑籃球,除了看球,也得看沒有球的地方,手裡很可能還要記score、記時間,以免寫稿時將球賽細節寫錯。直到赴NBA球賽現場看球,才知道NBA記者根本不用作這些鳥事,每一節結束就有專人將該節的play-by-play和boxscore送上來,記者可以專心喝啤酒。

在台灣非常瘋NBA的那段時光,寫非報導性質的評論尤其要格外小心,以免被球迷冠上「湖人記者」「公牛記者」之類的稱號;各報競爭激烈,所以一方面得尋找不同的寫作、評論角度,另一方面又不能故弄玄虛,寫些不著邊際、瞎掰硬湊的文章。

休假日不用發稿,還是沒辦法轉換身份成為球迷,乖乖的拿出筆記本,坐在電視機前面記筆記。經常是老婆在旁邊振臂又叫又跳,我像個殭屍一樣的盯著螢幕,畫面有些違和。

當一個體育記者,最幸運的就是可以免費看球,但是在那看球不用錢的八年期間,不知不覺慢慢變成一個很冷血的旁觀者了。最奇怪的是,一旦如此就再也回不去了。時至如今,如果有機會打開電視機看轉播,以前的體記病就瞬間上身,終究無法是一個無怨無悔、把贏球當成生活中一件大事的粉絲了。

不能說這是件不幸的事,但是看著熱血的朋友們,這也絕對不會是件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