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06, 2007

來去台灣:布萊恩、姚明、顏行書

(本文為中國時報專欄)

最近很有趣,即將有一堆球星在台灣來來去去。NBA球星布萊恩(Kobe Bryant)連續第二年訪問台灣,姚明第三次、卻是他在加入NBA之後首度訪台。在台灣籃壇消失將近三年之久的顏行書,則宣布復出,同時即將前往中國CBA打球。

布萊恩初披美國戰袍,在美洲男籃錦標賽中的表現,無疑是對他的球技的再一次肯定。令人印象最深刻的,還不是他照樣在對手重壓下大量、瘋狂,好像水龍頭一樣隨時可開可關的得分本事,而是他在第一線展現出的強大防守壓力。

最重要的是他的專注度和投入,使他和經驗火侯老到的奇德(Jason Kidd)足以並稱為美國在本屆美錦賽的兩大押寨軍師。

去年布萊恩來台,親和力十足。今年再度來訪,時機很微妙,手中握有美錦賽的優異表現,背後卻也依稀看得到前陣子嗆聲湖人高層不和的餘波盪漾。對布萊恩來說,這篤定會是個很特別的夏天。在旋風式的24小時訪問行程中,不知他願意和台灣球迷分享那一個部份?

姚明過去兩度訪問台灣,分別是1997年隨上海大鯊魚來台,以及2000年隨中國國家隊來台參加亞洲籃球聯賽(ABA)台北站賽事。2000年的比賽,就是江湖上流傳已久「陳信安在姚明頭上灌籃」那一次。

我覺得很有趣的是,儘管這只是一個很普通的灌籃,因為當時姚明並沒有試著要去防守,卻似乎不斷有人在提醒姚明這件事,彷彿這次灌籃和卡特在2000年雪梨奧運飛越法國中鋒威斯(Frederic Weis)一樣經典。

愈提這個發生在三秒鐘之內的灌籃,似乎就愈反諷,因為在這之後,當事兩造各自邁向不同的籃球路,姚明成為NBA狀元,陳信安…還是陳信安。

十年後重新看姚明,他從1997年單純給人「好高!」的印象,到2000年初在國家隊站穩腳步,再到2002年進入NBA,直至如今,他一直在顛覆著我對他的看法。十年前,我只確信他沒有「長人症」;五年前,我認為平均15分、8籃板會是他合理的NBA成績,前荷蘭中鋒史密茲(Rik Smits)會是他的合理比較對象。不過,姚明顯然不只於此。

現在的姚明,已經確定是每年NBA明星賽的常客,同時名列最不可能被交易的球員。他必須回答的問題,不再是如何在NBA占有一席之地,而是如何在NBA「歷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他將要如何與麥葛雷迪(Tracy McGrady)和重返休士頓的法蘭西斯(Steve Francis)搭配,讓火箭更上一層樓、殺出西區重圍?

最殘忍的一道題目將是:姚明的領導能力如何?他已經證明他是個好球員、好隊友,但他會是一個領袖級的球星嗎?

再談到顏行書,曾經被喻為中華男籃的新一代控球希望,卻在27歲的年齡高掛球鞋進軍演藝圈,然後在眾人已經沒有期待的30歲之時復出,他選擇了一條與眾不同的籃球道路,值得祝福。

就海峽盃籃球賽的處女秀看來,顏行書的體能和球感,確實如他自己所說,大概只有巔峰狀況的五成而已。畢竟,脫離競技狀態三年,不是在短時間之內就能進入狀況。如果顏行書能夠回復以往的功力,他至少還有三到五年的球場生涯。

顏行書在受訪時表示,前進中國打球「始終是我的目標」。或許是我想太多了,但這句話其實很有趣,這代表顏行書志比天高,勇於挑戰?還是前往中國的決定也有「市場考量」?甚或是代表台灣籃球不再有奮戰的價值?


Tuesday, September 04, 2007

請問中華籃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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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學生都開學了,中華籃協你們的暑假也該結束了吧。亞錦賽結束一個月了,吳岱豪被打也超過24小時了,你們發了個不痛不癢的新聞稿就沒事啦?再混嘛!

請問中華籃協:

一、什麼叫作「南鋼隊特別透過本會高遠普秘書長,向台啤隊總教練閻家驊對於昨晚場上球員的衝突表示誠摯歉意」?什麼叫作「中國籃管中心主任李元偉昨晚第一時間即獲知消息,並立即向本會表達歉意,並表示此為單一事件,不致影響兩岸交流」?

南鋼隊隊職員全啞了?孟達也啞了?你們最擅長的「息事寧人」法又發功了?如果李偉民撞倒王志群,達欣可以威脅提出民事告訴,這一次你們提不提告訴?

二、再一次,勝隊也罵裁判,敗隊也罵裁判。贏球的江蘇和山東幹譙裁判哨音尺度偏頗得離譜,輸球的達欣和台啤也說不知道裁判在吹什麼東西。請問你們針對長年被批評的裁判問題,作出了什麼改善?作出了什麼計劃?不要再說平常都有考核,如果有考核,不妨把考核內容公佈週知;如果有考核計劃,不妨post在王理事長的部落格上,讓大家欣賞一下。

三、亞錦賽拿到第六名,貴協會的「2008前進北京奧運」豪語正式落空,請問貴協會是不是該提出說明?未能打進奧運,會作出什麼檢討?有那裡作得不足?有那裡想向球迷和籃壇說明?對第六名的成績,是滿意還是不滿意?

如果滿意,為什麼不續聘南韓教練鄭光錫?因為每個月的5000美元薪資太貴嗎?還是因為邱大宗已經成為內定的國家隊教練呢?如果不滿意,未來又有何規劃?至少,在沒有主要賽事的2008年奧運年,你們對國家隊有什麼樣的培訓計劃?

四、中華籃協身為台灣最有份量兩大運動之一的主管機關,卻是凡事最不透明,也最不主動的協會之一,總是讓球迷感受不到CTBA的存在,請問你們計劃如何改進?


是鬼月還是台灣球員和中國犯沖?

說真的,看了海峽盃江蘇對台啤一役,孟達重擊吳岱豪的畫面之後,我很氣憤。世上沒有以德報怨這回事,如果是我,大概也會和吳岱豪一樣,想抄把椅子當場解決一下。

最近幾年老得快,記憶力退化得很嚴重,但以下這幾則新聞我可是記得蠻清楚的,先請大家看看:

台啤「血光之災」 吳岱豪遭肘擊出場
第四節吳岱豪在為隊友擋人的情況下與孟達有了肢體接觸,後來台啤另一波進攻時,孟達躍起防守後手肘順勢往吳岱豪臉上招呼過去,吳岱豪鼻樑被打斷,血流不止,林志傑也上前和對方理論,雙方差點上演「全武行」。
海峽盃籃賽 山東暫居第一 達欣敬陪末座(中央社)
南鋼雖然贏球,但打法粗野,前鋒孟達甚至在最後二分三十三秒故意以手肘重擊吳岱豪臉部,造成吳岱豪鼻血直流,孟達當場被驅逐出場,吳岱豪本來準備拿椅子找他算帳,幸好被隊友攔住。而因為鼻血無法止住,吳岱豪最後由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鼻樑骨是否骨折還有待觀察。
陳信安2001年中國移訓受傷
2001年,陳信安隨同中華民國國家代表隊赴中國移地訓練,卻在與河北省隊的比賽中遭對方拐子擊中,左眼受傷縫了九針。受傷後的陳信安仍繼續參賽,並於大阪東亞運拿下得分王。

陳信安受傷 亞洲賽恐不樂觀
正在福建泉州移訓參賽的台灣男籃隊,昨天對江蘇南鋼之役遭逢晴天霹靂,第一主將陳信安因場館漏水滑倒,導致左膝再度受傷,9月亞洲賽能否出戰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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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大紀元時報/中央社)


孟達的行為,沒有疑義,就是刻意揮肘、出拳。小吳人也被你打了,你還開心得很呢,還和隊友high five呢,簡直是一點羞恥心也沒有。孟達至少也應該禁賽兩到三場,也就是說海峽盃不必想再穿球衣了。同時,中國籃協也應該針對其行為作出相關處分。

理論上,不應該以暴制暴。但世事永遠不會照理論去走,所以我想花蓮已經有球迷開始烙人了,孟先生你如果還敢去花蓮的話,好自為之。

用籃球語彙來說,孟達違反運動精神,理應受罰,而且是重罰。如果用政治語彙來說,孟達已經以單方面挑釁的行為改變現狀,unilaterally changed the status quo with a highly provocative behavior,踩中台灣球迷的紅線。

陳信安之前兩度和亞錦賽無緣(2001、2005),也都和中國有關。2001年在河北差點被打瞎了,2005年則是倒楣,在泉州球場滑倒。還記得當時許多媒體記者都說,嘸代嘸誌到中國去移什麼訓,不移還好,一移訓就移掉了頭號大將。

詭異的是,這三椿事件好像都發生在農曆七月,而且都和中國有關,究竟是鬼月的關係還是台灣球員和中國犯沖,you tell me。

對了,顏行書過不久也要到中國雲南去打CBA了。希望他回來之後,身高不會從183被打成173...


Monday, September 03, 2007

來自中國的雜碎:江蘇隊孟達



揮拳毆打台啤吳岱豪,這就是龍的傳人,恭喜你,台灣籃球史上記上你一筆了,別怪我沒提醒你,在花蓮要小心啊~~


Saturday, September 01, 2007

歷史未定 考驗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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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nba.com)

民間習俗傳說,人的歲數逢「九」是最難過的,會是一個關卡,衝不過去的大概就掛了。很巧,布萊恩(Kobe Bryant)今年正好滿29歲(很難想像吧,但不要懷疑)。從事後諸葛的角度來看,這個傳說還真準,布萊恩今年註定不會太好過。

無論如何,選在布萊恩二度來台之前的此時討論布萊恩,確實是個有趣的時間點。通常,一個生涯即將進入第12年的球員,我們討論的會是他是否即將退休,是否已經因為年紀或傷病影響而漸走下坡。布萊恩的案例卻非如此,相反的,他才要進入職業生涯的巔峰期而已。

通常,一個已經擁有11年NBA生涯的球員,其生涯成敗功過已有論斷,是否曾經作到什麼,是否應該達到什麼而未能如願,多數已經一目瞭然、八九不離十。以布萊恩的案例,亦非如此。

這一切,都因為布萊恩天之驕子、少年英雄的背景,他曾經是NBA史上最年輕的上場球員,也是史上在明星賽出賽的最年輕球員。他註定要在NBA球場上發光發熱,推翻眾人對高中球員跳級NBA的所有成見與批評。

布萊恩是一名偉大的球員嗎?毫無疑問。他是否會進入籃球名人堂?無庸置疑。然而,布萊恩會有著什麼樣的歷史定位?到目前為止,這還是個超級大問號。

他會被後人認為是一個只能靠俠客歐尼爾(Shaquille O’Neal)才能拿冠軍、職業生涯中鬧過強暴疑雲、罵老闆白癡的球員?還是一個能在各種不同狀況下調整自我、幫助球隊奪冠的傳奇人物?是一個獨善其身、自私的獨行俠,還是能夠讓隊友更好的「正港英雄」?

這是布萊恩的「歷史未定論」,答案似乎還不會在短時間內浮現。從今年夏初的種種事端和演變看來,情況並不樂觀。事件還在持續發展中,而布萊恩一反球季剛結束時的衝動,也沈靜了下來。接下來他所作的決定,很可能成為他職業生涯中最重要的抉擇。

●布萊恩和球迷同樣迷惑的夏天
自從2004年湖人衛冕總冠軍失利、歐尼爾離隊、布萊恩成為湖人一哥之後,加上今年,連續三年的時間,湖人不是未能晉級季後賽(2004-05),就是匆忙的結束季後賽之旅(前兩年均敗給太陽)。

至少還有兩年打進季後賽,勉強可以接受,不是嗎?然而,這是布萊恩無法接受的結果。布萊恩曾形容,他的耐心就和一歲大的女兒一樣,換句話說,他非常沒有耐心。更別提在歐尼爾離開之後,他急欲證明自己的強大企圖心。

歐尼爾加盟湖人的前三年,雖然沒能拿下冠軍,至少也都挺進到季後賽第二輪或西區冠軍戰。兩相比較之下,這似乎暗示著布萊恩一人不能成事,也缺乏領導能力以及讓隊友表現更好的能力。

於是布萊恩在季後賽一結束之後就率先發難,公開放話要求湖人加強陣容。這是布萊恩職業生涯以來首次向球隊公然喊話嗆聲,非同小可,消息一出立即轟動全球。

接下來的事大家想必都很清楚,也很迷惑。布萊恩不但再度嗆聲,同時以交易作為要脅,在個人官網、廣播電台上散播訊息,然後馬上否認、噤聲。卻又被球迷拍到他在餐廳裡痛罵隊友拜能(Andrew Bynum)的錄影畫面,同時他也臭罵湖人總管卡普契克(Mitch Kupchak),甚至說湖人老闆巴斯(Jerry Buss)是白癡。

吹皺一池春水之後,布萊恩再度悶不吭聲,低調至今。其實,布萊恩可能有著和球迷相同的迷惑,這從他的反反覆覆可以看得出來。感覺起來,就像是一個無法決定是否和女友分手的男子。

很奇怪又不奇怪的是,湖人始終冷處理。事實上,湖人的經營並不差,卻也稱不上多好,因此過去幾年來在財務上的作風轉趨保守,老闆巴斯打死都不肯付豪華稅,即使想調整陣容,籌碼也極為有限。卡普契克終究是老闆的員工,必須執行老闆的意志,被布萊恩罵到臭頭也只好認了。

觀念上,布萊恩和湖人處於兩端,湖人當然是照顧「球隊利益」,布萊恩則是基於「個人意志」,這是可想而知的。在處理雙方岐見的作法上,雙方卻都得打上五十大板。湖人必須了解,不常放砲的布萊恩被到必須公然嗆聲,已是很大的警訊,不理睬、不溝通只會讓事情惡化。布萊恩的策略是訴諸公眾,也很自然,但是他的反覆,反而讓公眾壓力轉到了自己身上。

到目前為止,布萊恩忙於美洲區奧運男籃資格賽,已經不再發聲,而湖人在自由球員市場和交易上也沒有太大斬獲。雖然先前兩造鬧得沸沸揚揚,但實際看來,湖人不大可能將布萊恩這種等級的球星交易出去,而布萊恩如果去不成紐約、芝加哥這種大城市,也寧願留在原地等待時機改變,至少還得再撐上一年,局勢才會有所變化。

●不要打我,我要比較布萊恩和喬丹
對於布萊恩,我個人始終有著極為混雜的感受。一方面,絕對承認他是不世出的奇才,是和喬丹、魔術強森、大鳥柏德、張伯倫同等級的傳奇,另一方面,卻為他許多行為感到不解。

很討厭「下一個喬丹」的說法和比較,因為那已經是老生常談,而且多數的下一個喬丹都成為笑話。然而,布萊恩不得不讓我想起喬丹,在1996年、2006年,都是如此。所以,不要打我,我知道喬丹只有一個,但還是要很俗套的比較一下布萊恩和喬丹。

除了布萊恩進NBA的年紀比喬丹幾乎小了5歲之外,他的各方面活脫是喬丹的翻版。我知道用面相學來看NBA球員有點誇張,但他和喬丹一樣,有著看來聰慧的外表(你不認為大部份聰明的傢伙,看來就很聰明嗎?)。他的運球、投籃、肢體、身高、表情,都像極了喬丹。

但這還是其次。觀察他們的生涯,雷同之處也出奇的多。他們都曾經被質疑為只會得分的球員,心態自私,無法讓隊友更好。而他們拿下得分王的功力,也沒什麼兩樣,只是要不要的問題,而非能不能。

他們也都曾有女人方面的麻煩(那個NBA大牌球星沒有呢?),出面聲稱懷了喬丹孩子或曾經有過「天王一對一」經驗的女人不計其數,部份為真,部份為假。布萊恩則在2003年捅了一個超級大的馬蜂窩,在科羅拉多州遭指控強暴,鬧了整整一年,最後和解了事。

他們都接受禪師傑克森(Phil Jackson)的指導,都曾經對「三角進攻」有著強大的抗拒,認為那只不過是限制球員天賦的一套系統,最後卻因此受惠,拿到夢寐以求的冠軍盃。

他們最後都學到「我知道我很強,但我一個人強有個屁用」的人生道理,必須學習著去和第二個球星:歐尼爾和皮朋(Scottie Pippen)相處,在不減損個人發揮的同時,試著容許隊友發光。他們幾乎也被球鞋廠商放在相同的頂級位置上。

當然,兩人也有許多不同之處。以布萊恩而言,他和歐尼爾的相處,雖然在帳面數字上看來是各擅勝場,也拿了三個冠軍,但在私人交情和球隊氣氛方面,直到俠客離開之際都是相當失敗的。儘管歐布兩造都矢口否認不和傳聞,任何人都看得出來那是天大的謊言。

其次,喬丹的職業生涯算是先苦後甘,打拼了七年才初嘗冠軍滋味。布萊恩很有點先甘後苦的味道,初期一帆風順,和歐尼爾拆夥之後,終於要學習獨自領導,也進入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平心靜氣看Kobe
如果我們把眼光放遠,縱觀布萊恩的11年生涯。回想他散發的光芒,他引發的爭議,他展現的天賦,他顯露的自負。你會發現,古往今來,伴隨傳奇巨星的光芒和天賦,通常就是另一面的自負和爭議。

看NBA這麼些年,我體會到一個道理。沒有爭議,就無法成就一個巨星。也許因為他們太想成功,導致他們不會放棄任何一絲成功的機會,即使游走在違法和缺乏運動道德的邊緣,只有贏家才是好漢。也許因為他們的自信,認為自己一定會成功的信念,通常導致他們的頑固和堅持。

魔術強森不也曾經放話「不是教練走人就是我走人」?大鳥柏德不也被評為打球最髒的球員?「手槍」馬拉維奇(Pete Maravich)和麥卡度(Bob McAdoo)不也被認為是離群索居的獨行俠?如果喬丹也曾要求隊友,不要傳球給卡特萊特(Bill Cartwright),因為他總是搞砸,那麼私下咒罵拜能的布萊恩又如何?

布萊恩,這個曾經是年紀最小的NBA球員,或許正因為他的特殊背景和際遇,到29歲才要真正展開另一段學習之旅。在場上,他已經沒有什麼可學的了,他能夠得81分,能夠在任何一場比賽的最後3秒給予對手扭轉勝負的最後一擊,他想創下任何紀錄,我相信他都能達到。

我突然想起,布萊恩每次回費城老家都被球迷狂噓;每次回到科羅拉多州,都會被球迷提醒2003年發生的那件事;每次和俠客的球隊遭遇,就會被提醒,和俠客分手之後,他還從未拿過冠軍。

如果球迷願意支持曾遭冤獄待遇的艾佛森(Allen Iverson)、曾經打球迷和虐犬的亞泰斯特(Ron Artest),我們也沒有理由不支持重新出發、面對新挑戰的布萊恩。

無論他會不會在洛杉磯終老,從今起,他都必須為自己的歷史定位而戰。對他來說,他得到的花圈和祝詞已經夠多了,如今他需要的,是墓誌銘上的最後一筆。理論上,他還會有6至7年的時間,為自己生涯的最後註腳奮戰。

我確信,這個註腳不會是布萊恩是否仍高居球衣銷售量的榜首,賣了多少雙鞋子,不會是單場81分的可怕紀錄,也不是連續多少場攻下30分、40分的紀錄,或許也不會是他獲得的總冠軍次數。或許有可能,那只是一個和隊友的擁抱或是笑容。對我來說,那會對布萊恩的歷史定位作出全新的詮釋。

(原文刊登於Hoop Taiwan Kobe Bryant特刊)


失去一半的貞操

正在今年的NBA夏天令人感覺有點無聊之際,突然傳出NBA裁判唐納吉(Tim Donaghy)涉嫌吹黑哨的新聞。這件爆炸性的事件,以令人震驚的方式吸引著大家的注意力,讓NBA以忐忑不安的心情邁向未來,勢必也將某種程度改變人們對NBA的看法。

簡單的說,由聯邦調查局(FBI)發起的偵查,老早就已經展開,同時知會NBA總裁史騰(David Stern),要求配合調查。FBI發現,唐納吉涉入黑哨案的案情並不特別。他從自己下注賭球開始,到欠下債務,再到配合特定人士,釋放內部訊息,最後則是親自下海,以哨音影響比數,甚至是比賽結果。

全案仍在進行中,但紐約郵報率先披露之後,使全案案情浮上檯面,也使史騰被迫開了一場「沒有將NBA logo放在身後」的說明記者會,使這場記者會被形容為NBA創立以來最大的風暴之一。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NBA如何處理此事件。以NBA向來的明快手法來看,這一次卻打拖延戰術,確實不同以往。史騰因此遭到許多人砲轟,稱他未在得知此消息的第一時間(當時季後賽仍在進行中)就作出反應,例如將唐納吉禁賽或炒魷魚,快刀斬亂麻。

言之似乎成理,但回過頭來想,史騰一方面是配合偵查單位要求,不去打草驚蛇、干擾仍在進行中的偵查。另一方面,各位不妨想想,如果此事件在比賽中進行時見光,會產生什麼樣的立即效應。總冠軍戰期間傳出裁判吹黑哨?開什麼玩笑,比賽還打得下去嗎?其負面影響,恐怕是現況的兩倍以上,不堪設想。所以,史騰的決定倒也有所考量。

無論如何,這是NBA危機處理的第一步。其次,可想而知,為了降低衝擊,史騰將此事件稱為「個案」。但平心而論,這是常識,就算我祖母是NBA總裁,也會懂得這麼說。

當然,這很有可能只是個案,卻也有可能是冰山的一角。而NBA在這個事件中,卻是處於被動的一方,因為這不只是屬於NBA這個聯盟或是單純的球賽事務,而是聯邦不允許的罪行。冰山有多大,只能讓檢方和法院去決定,NBA沒有本事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發球權,絕對不會在NBA手上,而NBA恐怕也沒有能力去破這個發球局。

我們不妨再注意一下,NBA各界在事件發生之後的反應,就可以了解衝擊性有多大。很有趣的是,平常槓裁判槓得最兇的小牛隊老闆庫班,這次反而改口了,變得出奇保守,而接受媒體訪問的球員,絕大多數極為謹慎的表示,他們認為這只是個案,相信多數裁判不會作這種虧心事。

因為大家都很了解,裁判是競賽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這道防線垮了,NBA全部不用玩了。

最令人想不到的是,事實上對裁判黑哨事件最緊張的,反而是全美各地接受NBA球賽下注的合法賭場。在一般想像之外的是,賭場為了賺取賭客的賭金,所以反而必須高度重視球賽的公平性。對於賭場經營者來說,如果裁判或任何一項因素可以任意操縱比賽勝負和比數,一般的賭客如何下注?這就像彩券經營商可以任意控制頭彩號碼,還會有人想買彩券嗎?

因此,唐納吉的黑哨事件,使拉斯維加斯等地的賭場極為煩惱,因為這牽涉到的是每年數十億美元的市場。而賭場重視球賽公平公正性,也就是integrity,的程度居然不下於職業聯盟本身,這倒是唐納吉事件給一般民眾和球迷的另一項啟發。

當然,大學裁判也不可避免的被捲進這場旋渦之中。當然,他們也都信誓旦旦的表示,大學籃壇絕不可能有這種事發生。

來自四面八方的周邊反應顯示,各方面都有意或無意的將這椿事件作為個案來討論。他們都了解,即使平常大家總喜歡幹譙裁判,但正如同司法是國家的最後一道防線,裁判也是籃球比賽和NBA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NBA真的因為此事件而倒台,會搞到大家都沒飯吃。

唐納吉事件爆發以來,事情的發展和我的預料差不多。以「個案」視之,聯盟方面不作不必要和多餘的發言,維持低調,各界會暫時拋掉平日的岐見「強力護盤」,保護這項產業和這項運動,執法單位也不致於繼續「翻出地毯下方的所有東西」。儘管各界有「NBA面臨創立以來最大挑戰」、「史騰如何解救NBA?是否該是史騰下台的時刻?」等種種討論和說法,但等到球季開始,馬照跑、舞照跳,大家繼續快樂的打球、看球。

有人說,賈奈特(Kevin Garnett)以一換七被換到塞爾提克的超級交易,出現得正是時候,適時的轉移了大眾在NBA新聞乾旱期對黑哨事件的注意力。的確,KG交易底定之後,對黑哨事件方面的討論就冷了下來;另一方面自然是因為調查還在持續進行,而唐納吉也尚未出庭之故。

然而,如果我們還要探討黑哨事件象徵的更深層意義,卻也不得不為NBA憂心。某方面來看,這和美國紐約遭受攻擊的911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就像從來沒有人認為美國本土會遭受恐怖攻擊一樣,也沒有人認為年薪在十數萬到30萬美元的NBA裁判會吹黑哨。

就像公眾在911事件之前一向對美國的本土防衛深具信心,一般人也非常相信NBA的裁判考評、審核、防弊機制,因為美國的本土防衛勢必嚴密,NBA總部也勢必嚴格把關。

可是這兩個「嚴密」的防護網都破了,對我來說,這是此事件最為令人震驚之處──它打破了我們長期以來堅強的信心。畢竟,如果一切講究嚴密和精準的太空總署NASA都允許工作人員在喝酒之後執行勤務,還有什麼不可能的呢?

當你想到,唐納吉在NBA裁判的內部考評中屬於優等,被視為是中生代最具發展潛力的優質判官,進而贏得在第二輪季後賽執法的「回報」時,你能不認為NBA是另一個NASA嗎?

最可怕的,並不在唐納吉這顆老鼠屎,因為他終究將會坦承罪行、入獄服刑,然後全案宣告終結。最可怕的是,唐納吉給了我們所有人一個「懷疑的權利」。如果唐納吉的出現已經讓許多人開始懷疑今年季後賽馬刺對太陽系列的公正性,往後類似的質疑只會更多,而且更加理直氣壯。

更悲慘的是,它讓所有人勾起以往和NBA球賽相關所有指控和陰謀論的回憶,而使得這些流言的可信度大為提高。它讓NBA被質疑者認為「什麼都是可以操作的,可以作假的──只要你不被發現。」

你可能會問:「什麼指控?」答案是:例如1985年選秀尼克抽中狀元尤恩(Patrick Ewing)的「冰信封」事件,例如2001年喬丹入主巫師時抽中的選秀狀元順位,例如當年活塞隊的湯馬斯(Isiah Thomas)和愛德華(James Edwards)遭指控打放水球,例如有人始終相信NBA老闆會直接參與本隊球賽的下注並操縱結果、賺取利益。

NBA的貞操如今已失去一半,有人敢確信以上流言都不是真的嗎?所以在我看來,即使NBA裁判確實只有唐納吉一人涉賭,抑或是身為冰山一角的唐納吉決定「忍辱負重」扛下所有罪責,讓黑哨事件在他身上設下停損點,這椿事件對NBA的隱藏性傷害,仍是難以估計的。

也有可能,目前已主動投案並出庭說明的唐納吉會怒向膽邊生,一火大決定抖出更多的驚人內幕。但是以NBA和職業運動的近代史來觀察,球迷總是健忘的,即使他們不健忘,也寧願選擇相信。在KG交易之後,緊接著夢幻男籃又將在美洲區資格賽出賽,許多的NBA話題也將接續出籠。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不會是NBA的末日,NBA將會繼續穩健的往前走下去。

這椿事件、這些問號和疑點,將會潛藏在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直到下一個爭議發生的那一刻…

(原文刊登於2007年9月號Hoop Taiwan雜誌)


NBA在台灣

前兩天和一個朋友聊天,他若有所思的說:「沒想到 NBA 在台灣會成為一項產業」。聽到這句話,我也宛如馬英九在解嚴前夕一樣,感覺自己遭受電擊。確實,不知不覺中,NBA 在台灣已經成為一項產業,而觀賞 NBA 已 20 餘年的我,恍然不知。

距離美國十萬八千里,沒有一名球員曾進入過 NBA 的台灣,能夠發展出商品、媒體報導、球迷參與、廠商贊助等等面面俱到的產業鍊?這是事實,當然,這個事實也不僅僅發生在台灣,然而,以台灣的人口和區位,能擁有今日的「NBA 市場」,確實極為獨特。

NBA 被介紹進台灣,主要的推手為 80 年代初期的曲自立先生,幾名資深媒體記者,以及自美返台、對 NBA 產生高度興趣的學者。當時資訊缺乏,電視轉播少之又少,更無網際網路,沒有這些人的筆耕,NBA 無法在短期內引起台灣球迷的興趣。可以大膽的說,台灣應該是亞洲地區最早有人把 NBA 當作一門學問來研究的國家。

球鞋產業在 80 年代中期之後向全球擴散,大眾傳播的發達和網路的興起,終於使 NBA 在台灣成為今日的「榮景」。

在這裡應該特別強調的是,如果沒有台灣球迷對籃球的熱愛,後來的一切都不會成真。所有的亞洲籃球風氣研究都顯示,台灣和菲律賓,是亞洲地區對籃球最為瘋狂的國家。在其他國家均由足球獨占鰲頭之時,台灣的籃棒並駕齊驅,菲律賓更由籃球獨領風騷。

NBA 在台灣如果真可以被歸類為產業,那麼,它現在的情況如何,未來又將往那裡去呢?

首先由媒體來看,長期以來,NBA 在平面媒體已經霸佔主要地位,本土籃球反而落居其後。除了球迷的興趣之外,最主要也在於 NBA 的新聞多、話題和故事性豐富。在雜誌部份,以台灣市場擁有四本以上以 NBA 為報導重點的籃球雜誌,實在是超乎想像的。

電子媒體方面,多家電視台搶進 NBA 轉播的結果,造成台灣幾乎是轉播場次最多的亞洲國家之一,雖然它的收視率不見得有多好。

網路部份,台灣的體育網站經營始終難以長久,無法獲得足以發展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專業和技術難以結合,因此多半停留在半職業性質。而在 Web 2.0的影響之下,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媒體,儘管非全職,卻也可以是很言而有物的籃球作家。

如果以當前的趨勢來看,網際網路的科技未來可望使網路電視成為主流,台灣NBA 產業鍊中的媒體傳播一環,將受到更強烈的衝擊,必須試圖尋求改變,走出一條新路子,這和全球的傳統媒體面臨的挑戰殊無二致。

特別是,台灣並沒有、也不太可能有媒體實地採訪 NBA,因此說難聽一點,大家比的也不過就是翻譯和整理外電的功力,說起來都是二手傳播。在這中間,如何去以自己的專業和觀點詮釋一個發生在千萬里之外的運動,就是生與死之間的訣竅了。

另外,如果大家注意,NBA 在台灣所設的分公司基本上是一個業務單位,它的目標仍在於營利。由於台灣廠商對搭配 NBA 的興趣是有增無減,我相信它的業績不會差。

產業中的其他「大腳」,當然就是球鞋廠商。我們甚至可以說,台灣多數的NBA 行銷活動,其實是透過這些公司在運行和發包,特別是每年夏天的大型活動和NBA球星來訪。

在 NBA 分公司和球鞋廠商之下的,就是一大串專門靠著作活動求生存的經紀、活動公司。基本上,辦活動是穩賺不賠,長年下來,這個區塊也養活了不少人。

接下來要談的,是另一個環節,也是另一回事。我常想,台灣身為極早接觸NBA 和北美籃球的市場,為什麼在籃球專業方面卻始終是這麼的「不 NBA 」?我們有的是人想要透過 NBA 撈錢,卻很少有人想要讓台灣籃運藉由和 NBA的交流,而有所提昇。

最奇怪的是,我們的孩子這麼早就接觸了 NBA,卻沒有人有決心想要去挑戰它,寧願留在家裡賺銀子、享受球迷的尖叫聲。有能力的人,也不願意促成、協助。我們只「 try 」了一下,就滿足了,去美國、NBA 訓練營晃了一圈,就自認為受到了 NBA 的美式訓練,回來台灣之後反而得了大頭症,什麼話都聽不進去了。

殊不知,能夠讓你試這麼一下的背後力量,是球鞋廠商,是想要作出業績的亞洲球探,而不真的是因為你有這麼強。畢竟,台灣從來都不是個小的籃球市場,儘管它比不上中國,但台灣的消費力和購買力夠強;如果不夠強,NBA 也不需要大費周章在此設辦公室。

但提到對岸的中國,便不由得不讓人感嘆。自從王治郅、姚明以來,無論是被動也好、主動也好,利用其廣大的籃球人力資源,大量的吸取 NBA 關注和資源。這使中國的籃球運動有著明顯提昇,也間接造福易建聯、陳江華等等後進球員。

也就是說,台灣的 NBA 產業,讓媒體很有得忙,但媒體自己卻不見得賺得到錢,真正賺到錢的,是 NBA 本身、部份的籃球作家以及活動承包商。商業部份,我們是接上了,而籃球專業部份接上了嗎?目前來看,我們的銜接度幾乎是零。

如果專業的部份不接上,那麼,這個籃球產業是空的,是一時的,也無法逃脫被邊緣化的的大趨勢。各位只要看看台灣的 NBA 轉播時程是如何跟著中國大陸走,NBA.com 的繁體中文版是如何的「中國化」,便可略知一二。

比中國更早接觸NBA的台灣,見到目前的局勢,一定不是滋味,不是嗎?但如果我們姑且擺開中國的廣大市場不談,台灣今日腳步會落在後面,不更應該責怪自己嗎?畢竟,籃球可是台灣的兩大運動之一,是民眾最常從事的運動,同時擁有最多的資源。

如果有一天,我們能夠有球員打進 NBA,無論是灰熊、暴龍還是國王,我們就很有本錢要求自己的轉播時程。如果有一天,台灣的教練、球隊,能夠有駱驛不絕的 NBA 球探和教練、專業人士來交流,能夠有球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前進逐夢,台灣就能真正的和NBA更加接近。

也只有那一天的到來,台灣的 NBA 產業才不會空洞化,才不會是隔靴搔癢,不會是純商業的活動,而是商業和專業的緊密結合。我想說的是,直到這一天,NBA在台灣才產生出真正可長可久的意義。

(原文刊登於2007年8月號Hoop Taiwan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