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15, 2006

Junk Mail:可以再誇張一點

不想大驚小怪,但當我看到Shaquille O’Neal總冠軍賽前兩戰罰16中2的表現之後,忍不住要說一句:你可以再誇張一點。

即使今天熱火逆轉勝,即使O’Neal全場罰6中4,在終場前1:48嚇死人的兩罰俱中,使熱火追近比數至90-93,仍不會改變我的想法。

這就是號稱MDE – Most dominant ever的中鋒?這是當今NBA的第一中鋒?給我一個暫停吧 Give me a break! 如果是Charles Barkley,我想他會說「即使是我九十歲的老祖母,罰16球也不只進兩球。」

罰球被許多人看成是一名球員「投入」(dedication)的指標,因為它和身高、體重等天賦條件最沒有絕對的關係,我也一向非常同意這一點。所以,O’Neal所謂「我不擔心罰球,只要我罰得進重要的罰球就好」的論調,實在難以令人接受。

有人說,因為O’Neal人高手大,所以罰球不準有其原因。或許,這些「很長的長人」在罰球時確實有其先天、非常人所能想像的「控球」問題。但是環顧古今中外的長人,罰球命中率也不致於爛成這樣。別人作得到,O’Neal沒有理由作不到。

我找了一下,列出一些大中鋒的生涯罰球命中率作為參考數據:

Arvydas Sabonis 7 years 78.6%
Ralph Sampson 9 years 66.1%
Rik Smits 12 years 77.3%
Zydrunas Ilgauskas 8 years 77.6%
姚明 4 years 81.2%
Bill Russell 13 years 56.1%
Wilt Chamberlain 14 years 51.1%
Kareem Abdul-Jabbar 20 years 72.1%
Hakeem Olajuwon 18 years 71.2%
David Robinson 14 years 73.6%
Manute Bol 10 years 56.1%
Mark Eaton 11 years 64.9%
Gheorghe Muresan 6 years 64.4%

看到了嗎,連半路出家的非洲和尚Manute Bol,生涯罰球也有56.1%的水準。連爛到不行的張公伯倫,至少罰兩球也會進一球多一點。

真的想比爛?好,Stanley Roberts,七呎285磅,8年生涯平均51.4%。可是人家是Stanley Roberts,你是Shaquille O’Neal。

我們最偉大的MDE,14年生涯還好,有52.8%,季後賽有51.5%,但是近年來愈來愈誇張。別的不提,就講今年。第一輪對公牛40.5%,第二輪對籃網38.6%,東區冠軍戰對活塞41.7%,總冠軍戰在第三戰之前,是可悲的12.5%。

必須承認,O’Neal算是個有氣度的中鋒,先前無論是和Penny Hardaway、Kobe Bryant之爭,他都屬於較為沈潛的一方,只因為他有自信,身為中鋒,他終究站在有利的一方,所以也懶得去爭是非。

甚至,O’Neal生涯不知遭受對手多少hard fouls,除非這些很用力的犯規,在他身上感覺都像蚊子叮,否則我不得不說,他的脾氣真是好。也許他接受了,這就是強力中鋒的宿命。

然而O’Neal一直有個大問題,就是他認為自己的球技可以像電燈開關一樣ON and OFF,想開就開想關就關,想偷懶一下也不會怎麼樣,想認真打就認真打。有了幾次成功的例子,讓他更是習慣如此。只是,開關關久了,有一天你終究會發現,燈也有打不開的時候。

兩天前美聯社發了一篇稿子,正好討論到O’Neal的罰球,標題是「Shaq's free throw woes can be fixed -- if he wants to learn」。

Shaq仍是一貫的論調:
「You know, we still have many opportunities to win a game and we're still here. So, you know, I'm seeing people that shoot 89 percent and don't make the ones that they are supposed to make. I've just got to basically make the ones that I'm supposed to make, and I will. It's not a problem.」


現任小牛投籃教練Gary Boren,在1994年世錦賽夢幻二隊Don Nelson的教練團之時,就曾試圖矯正O’Neal的罰球姿勢,但他說O’Neal 「just wasn’t receptive」,也就是說O’Neal有著和古今中外許多偉大球員一樣的毛病:無法接受自己必須接受指導的事實,聽不下別人的說教。

Shaq,Gary老師有沒有講,罰球的拋物線要高一點,不要每一球投出去都像滾地球一樣?

Gary老師有沒有講,你在罰球出手後的一剎那,身體不要向前傾?

Gary老師和Rick Barry客座教授有沒有講,如果你嘗試任何方法都失敗,不妨試試低手罰球(Under-handed Free-throw),雖然醜了點但還蠻好用的?

高中教練有沒有告訴你,罰球之所以叫作free-throw,就因為它是「免費的得分」?

葉教授有沒有告訴你,「駭客戰術」就是因你而起,使芸芸眾生和諸多修道者失去人生的堅持,樂此不疲的駭下去?

你有沒有聽?沒有嘛,你不想聽嘛!你沒有加入Gary老師的會員嘛!

好,anyway,O’Neal也不是沒有伴,還有個活塞的Ben Wallace(本季季後賽罰球27.3%,例行賽41.6%)來相陪。就這樣,今年季後賽出現了NBA史上首度的「互駭戰術」。我不是不能接受這種求勝法,事實上如果我是教練,為了一勝也會駭,只不過,互駭的場面不是很荒謬嗎?這是NBA耶,親愛的同學們!

O’Neal當年在湖人時,似乎還很用心的針對罰球努力過一陣子,如今似乎徹底放棄了,一律擺出「as long as I make the important ones…」的論調。

這是錯誤的示範,這不是個偉大的中鋒。史上有太多太多self-made的free-throw shooter,從罰球線上來看,O’Neal所言所行,玷污了他手上的冠軍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