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7, 2007

Rivalry:終極的觀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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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I.com)

(本文為中國時報專欄)

拜「GAP」連線之賜,媒體最近又將消失已久的塞爾提克、湖人對抗史拿出來大炒特炒,讓我想起了這個字。

在雜誌或報社服務的經驗中,「rivalry」足以名列我最無法貼切翻譯的字彙之一。英漢字典說rivalry代表「競爭或對抗」,英英字典則說它是「The action, position or relations of rivals」。不過,怎麼翻譯不是重點,欣賞rivalry的感受,只能意會不能言傳,是終極的觀戰享受。

因為rivalry不只是球技的對抗,也不只是勝負的決定,它把參賽者、觀賽者、評論者全部捲進一種奇妙的氛圍,這同樣難以形容。既然有愛,就會有恨,如果有情,自然也有仇。

Rivalry形成的原因只怕有千百種。就以綠衫軍和紫金軍團來說,我看不出來GAP連線和布萊恩(Kobe Bryant)之間有什麼樣的愛恨情仇,但是將歷史因素丟進來,他們的上一代拼得就兇了。

波士頓和湖人一東一西,加起來共拿了30個NBA冠軍,大鳥柏德和魔術強森一白一黑,加上湖人八家將大戰綠衫三巨頭,簡直是完美的對抗劇本,就連遠在太平洋此端的幼年時代的我,都「凍未條」的加入這場大戰,對綠衫軍和大鳥恨之入骨起來。

我們不得不佩服NBA和美國媒體塑造這種長期或短期對抗的功力。塞爾提克對湖人就別提了,其他例子諸如90年代公牛對活塞、公牛對尼克,以及近代的國王對湖人等等。

但這樣就完了嗎?還沒。布萊恩對詹姆斯(LeBron James)的「接班人之戰」可以是rivalry;離隊的球員重返老東家作戰,可以是rivalry,例如重返沙加緬度的韋柏(Chris Webber)、重返費城的艾佛森(Allen Iverson);返鄉出賽的球員也可以是rivalry,例如回到洛城的皮爾斯(Paul Pierce)、回到費城的布萊恩。

此外,各奔東西的隊友在場上碰頭,也是一種rivalry,例如小牛的諾維斯基(Dirk Nowitzki)和太陽的奈許(Steve Nash),以及永遠都炒作不厭的俠客對布萊恩。教練之間的師徒大戰同樣是對抗的一種,例如熱火萊里(Pat Riley)對上魔術的范甘迪(Stan Van Gundy)。

這些都還算是「正常」的rivalry,比較不正常的案例也不少。例如總裁史騰大戰小牛老闆庫班(Mark Cuban),例如鄧肯(Tim Duncan)槓上復出的裁判克勞佛(Joey Crawford),最扯的還有同隊的教練大戰球員,例如尼克的湯馬斯(Isiah Thomas) vs. 馬布瑞(Stephon Marbury)。

這些對抗,有時確實是聯盟或媒體的推波助瀾,屬於行銷手法的一環,但不可否認的,它們增加了看球的樂趣、挑起了對戰的氣氛。通常,這些當事人也沒有讓我們失望,在這些球賽中卯足全勁的盡情表演。

很可惜的是,從這些對抗戲碼的演進也可以發現,NBA近年來確實愈來愈傾向個人主義發展,我們再也感受不到往年塞爾提克和湖人那種兩軍對陣,加上兩個城市也一同卯起來開打的情緒。

NBA毫無疑問是一個成功的行銷單位,但近年來它也持續不斷受到所謂死硬派(hardcore)球迷的批評,嘴上宣傳籃球是五個人的運動,骨子裡卻不停往塑造明星的路子走;而且在大多數時刻中,這種塑造顯得非常刻意。

然而,一小撮old-school球迷針對少掉團隊競爭感受的呼聲,在球星名聲遠播全球、NBA獲得商業大成功的暴風圈中,是那麼的微不足道和無力。

我突然想起,有些時候NBA其實還是一項團隊運動,是我完全無法否認的;那是在奧本山大亂鬥和尼克、金塊MSG大混戰的時候,的確是太「五所不能」、太man、太brotherhood了。我必須承認,這也是一種rival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