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1, 2007

創意:NBA歷久不衰的秘訣

(本文為中國時報專欄)

三不五時就有朋友說:「喂,你不覺得NBA愈來愈難看了?」不得不承認,除了季後賽,如今愈來愈難完整的看完一整場NBA球賽。或許不應該武斷的以「難看」來概括描述,重點可能在我們已經看得太多,而「習慣」了NBA。

如今是創意時代,當我愈來愈常在報上讀到文化創意產業、web 2.0的「innovation」,甚至是「創意外交」。我突然頓悟,長久以來,每當逐漸慣於NBA而產生些許厭倦感之時,NBA總是適時出現能夠為球賽注入創意的球員,也為我灌輸持續不斷欣賞NBA的動力。

姑且不談經營面,在球賽內容部份,NBA就因為創意人物不間斷的加入,而成為總裁史騰所說的「隨著時代巨輪前進」。

何謂「創意人物」?我的定義是:會讓你讚嘆「沒看過有人像他這樣打籃球」的球員。那可以形容為一種觸電、被雷擊,而無法在一時之間清醒的靈動。

這說來容易,作到並不簡單。籃球不就是投籃進框、球不進就搶籃板的比賽?上籃不總是三步而不是四步?籃框不就是十英呎高,罰球線不也都是相同的距離?

近年來灌籃大賽的處境,就是很好的說明。時間一久,創意隨之枯竭也是正常的,這是為什麼知名扣將都了解見好就收的道理,試圖在灌籃大賽三連霸,只是挖洞讓自己跳而已。

真正讓我對「創意」二字產生頓悟的,其實是目前效力熱火的傑森威廉斯。因為,現在這個威廉斯和當年在國王初出茅蘆,以瘋瘋癲癲、不按牌理出牌傳球震驚天下的威廉斯,幾乎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如今他已經被「NBA化」、被「系統化」,這也許是正規籃球員的宿命,確定的是,當威廉斯球風中的創意元素被抽除,是球迷的一大損失。

目前效力火箭,初出道時以紐約街頭籃球超創意英雄形象令人關注的奧斯頓(Rafer Alston),似乎和威廉斯有著極為類似、遭到「體制化」的命運。

有很多人符合以上的創意人物原則,從距今不算太遠的近代算起,例如以「天鉤」聞名的前湖人中鋒賈霸(Kareem Abdul-Jabbar);當一個人能夠發明一種投籃方式,怎能不是創意人物?又如「手槍」馬拉維奇,從穿著到傳球到投籃都有百分百的特性。魔術強森以206公分的身高打控球,也是劃時代的創舉,當之無愧。

至於籃球之神喬丹,那就不用提了,他是以一己之力,全面性的讓籃球技藝和行銷都達到另一個境界。

再如馬刺中鋒鄧肯,有人認為他的傳統打法沒啥看頭,然而他是在中鋒─特別是美國中鋒─逐漸式微之時,正好以純正的中鋒技藝,再度將內線球員的高低位打法拉回檯面上,在當時的NBA籃壇也令人耳目一新。

來自阿根廷的吉諾布里(Manu Ginobili),台灣球迷為他取的綽號「鬼之切入」極為傳神。初看吉諾布里打球,不是覺得他關節沒鎖緊,就是覺得有什麼地方怪怪的。同樣的,他的打法獨樹一格、無人能及。

打球和談話都同樣神經的巫師後衛亞瑞納斯(Gilbert Arenas),或許算得上是半個創意人物。無論用什麼方式,至少他刺激了大眾的看球慾望。

很有趣的是,如今紅透半邊天的布萊恩、詹姆斯、麥格雷迪、艾佛森等人,都搆不上我心目中的創意人物。他們的球技毫無疑問,也絕對會是名人堂等級的傳奇。然而,他們即使讓你驚嘆,卻不會讓你有「宛如觸電」的感受。

這大概也告訴我們,為什麼每一名球星都不希望被稱為「XX第二」,因為偉大的球星眾多,能夠在千古流傳之餘添加一絲獨特風味也者,唯創意人物矣。創意,正是NBA魅力歷久不衰的秘訣;我將熱烈期待著下一名創意人物讓我「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