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05, 2004

籃框裡的福爾摩莎 - 六親不認的台銀罰款

台銀一直是我在SBL中相當欣賞的一支球隊,他們以小搏大、以寡擊眾的拼勁,值得每一支球隊和每一個矮小的球員學習。不過,他們的拼勁和強大的體力,不是沒有理由,至少有一部份,來自於台銀行之有年、超級殘忍的練球罰款制度。

或許我道聽塗說而來的了解不夠詳細和正確,但還是請各位自己來看看,這個制度有多殘忍:

項目 扣點
受傷無法練球 0.15
因病在旁見習 0.15
練球遲到 0.20
上課無法練球 0.25
代表學校或中華隊比賽無法練球 0.25
事假 0.80
無故未到 1.00

*扣款方式:
罰款=本薪/當月練球次數x總扣點數

*比賽當天(Game Day),所有點數double;教練團如有違規,比照球員計點

雖說"人性本惡、本賤"、怕處罰,這個由前教練田希和建立的制度,還是有它的來由。據說當年田教練剛接下台銀兵符時,台銀隊多為社會球員(當時甲組球隊還沒有這麼多學生球員),一個比一個老油條,練球時狀況特多,不是這邊痛,就是那裡酸,用盡各種方法不練球。田希和心想這樣下去那還得了,一不作二不休,就創立了這個罰款制度。

所有收來的罰款,名為"自律基金",作為球隊聚餐、出國零用金和全勤獎金之用。全勤獎金最高可達到本薪的十分之一。據說,這個帳戶的金額一直維持在4-6萬元左右,曾經有人一個月被扣了兩萬多,一般球員則大概會扣掉一、兩千元。

台銀的罰款制六親不認,練球遲到、不到沒話講,最殘的是連受傷、入選中華隊無法練球都要扣錢,而且助理教練也照算。現任助理教練蕭偉傑曾經回憶,當年他從飛駝退伍後進台銀,比賽中骨折停賽兩個月,也照扣,被扣得哇哇叫。

如果我的了解沒錯,現在不少球隊都有"紀律"問題,其實原因就在於教練太軟弱,沒有樹立權威,而球員也不夠尊重自己的工作。田希和強調"打球就是球員的工作",上班遲到要扣錢,練球遲到或不到自然也比照處理。雖然作法殘忍了點,但這個觀念百分百正確。

另外,台銀平常的體能訓練也定有一定的合格標準,無論長人矮將,標準都一樣,反正不合格,沒有第二句話,就是掏錢罰款。

韋陳明接下田希和的棒子之後,罰款制度照舊,但聽說已較為寬鬆。至於林群峰、簡明富等國訓球員,由於一個月只領幾千塊的阿兵哥薪水,所以據說不罰。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台銀很難找到球員了。但同時,我們似乎也更應該欽佩現在還待在台銀的球員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