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4, 2002

2002季後賽不談不可:Men in Stripes(下)

■All-Star Treatment
其次,有很多哨音尺度的問題,是和NBA長久以來存在的All-Star treatment絕對有關的。我們以往看到,防守Jordan的球員往往是動輒得咎,一碰就犯規,這自然是聯盟為保護明星球員而暗地中存在的「不成文規定」;同樣的,這在O'Neal、Kobe身上也有。

很殘酷的說,這就是比身價、比大小牌的時刻。小牌球員在場上犯規連連,自己也非常清楚是什麼原因,大概連抱怨也懶得抱怨。因為,就算你抱怨至死也沒有人會鳥你。這是球場上血淋淋的現實。

我們應該不能否認,All-Star Treatment有它存在的意義,只是,它應該也有一定的限度。All-Star Treatment無限上綱的結果,會讓球賽完全打不下去,球星成了碰不得的超人,小牌球員則成了「造神運動」的祭品,這對NBA並不見得是好事,對籃球運動更是個侮辱。

因此,你可以了解,為什麼Kobe打了Bibby鼻子一拐子卻沒事(當然,Bibby順勢拉了Kobe一把,但我認為double fouls是比較好的吹判方式),為什麼Christie被幹了一拐,也沒換來Kobe的犯規。如果我們了解NBA球賽的運作法則,也就應該了解,在NBA的體制下,明星永遠會有特殊待遇,所以,O'Neal、Kobe、Jordan等等無數巨星,永遠不會有比別人更不公平的待遇。

如果你不同意,想想Doug Christie,想想離俠客還有一大步還會被鳴哨的Scot Pollard,想想Craig Ehlo等無數「小腳」,甚至想想整個季後賽中被吹了數萬次進攻犯規的Chris Webber,你應該很難反駁這個說法。

■回歸原點
現在,該談談自己的想法了。

現在的NBA,似乎已經形成一種不成文的模式:贏球的隊伍教練,總是對輸球的隊伍大加讚揚,輸球的教練,則忙著怪裁判。你看湖人對國王系列,Phil Jackson和Rick Adelman賽後說的話─特別是Jackson─其實真正的用意並不在向媒體吐苦水,這些話其實是說給裁判聽的,用意在要求裁判注意一下雙方不平等的判決尺度。通常,這些話都會發生作用。

另一個現象是,NBA會有「現在流行吹某某犯規」的現象。據個人的觀察,今年季後賽流行吹進攻犯規,前幾年則曾流行吹hand-check、illegal defense..等等,不一而足。標準在那裡?是總部上面下來的指示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種吹法讓球員無所適從。

面對這個問題,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回歸原點」。這個說法似乎很模糊籠統,但我想可以藉以下幾點來說明:

規則就是規則,不應該有大小牌之分。明星球員確實會得利,但是總不能太過誇張,不能說作同樣的動作,A大牌沒事,B小牌是帶球走。規則原本就該是one size fits all,職棒裡面的超級強棒,好球帶會比較小嗎?超級強投的好球帶會比較大嗎?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籃球為什麼會有差別?

其次,目前NBA裁判並沒有依據自己受過訓練的「直覺」在執法,心中充滿著太多的雜音。他心中可能想著,昨天Phil Jackson說什麼什麼;上一場比賽Shaq犯滿,所以這場比賽不能再來一次;前一戰湖人犯規較多,這一戰應該還國王一個公道;前一個play誤判,這一個play該補給某某隊...等等。

我不相信,一個受過嚴格訓練、審核的NBA裁判,會看不出來什麼是真犯規,什麼是假倒地。以世足賽為例,足球裁判都可以判斷球員是否假摔,並給予黃牌,但今天NBA裁判根本是擺明了「你來騙我吧!」,造成後來兩隊抱怨連連,球迷幹譙執法水準,怪誰?

試想,如果Divac連續假倒了兩次都賺不到哨子,他會不會再來第三次?如果俠客連續兩次都被判進攻犯規,下一次他會不會收斂自己的大動作?

裁判也者,必須assess how the game should be played。也就是說,受過嚴格訓練的裁判,心中對籃球應該怎麼打、什麼叫侵人犯規、什麼叫進攻犯規、什麼叫goaltending,都應該自有定見,而不是今天聽了Phil Jackson一席話,就覺得Shaq確實是沒有進攻犯規,明天聽了Adelman的抱怨,又覺得Divac是被欺負。

一大堆球迷、媒體看得到球員作假,裁判先生自己卻看不出來,這些人的籃球規則素養有比裁判好嗎?這是不是證明了,裁判執法確實有盲點存在?

很多現象的造成和產生,都是球員和裁判之間拉鋸的結果。正如同棒球的好球帶一樣,球員會持續探測裁判的底線,「他這樣沒犯規?好,我也來記重的」、「我這樣作沒被吹犯規?OK,下一次如法泡製」。如果裁判不給球員這種模糊空間和質疑,亂象不會產生。

當然,沒有人能否認,NBA裁判的工作是全世界最難的工作之一。NBA球賽的速度太快、球員身材條件都在全球首屈一指,執法難度自然加倍。但畢竟這就是NBA裁判領薪水該作的工作,籃球規則就擺在那裡,你的工作就是要透過哨音去闡釋規則的意義。

我寧願相信,NBA裡沒有所謂總部刻意要讓那一隊晉級的陰謀論;我也寧願相信,NBA裁判都希望當讓球賽更好看、更公平的「推手」,而非操縱球賽的「黑手」。只是,連續幾年的季後賽爭議不斷,在前兩年的逃稅風波之後,NBA裁判們似乎面臨更大的挑戰。

而NBA總部最好不要忽視外界對季後賽結果的不滿、質疑,當一個聯盟失去了球迷的信心和信賴,也失去了一切。當你遭受球迷的唾棄和懷疑,要爬起來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中華職棒不是個很好的例子?

在商業利益和球賽精神之間,在球星取向和一視同仁之間,NBA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也絕對不能坐視目前的混沌再持續下去。

■後記
還有另一個現象,也是我蠻感興趣的。和西區比起來,東區冠軍戰的整體執法「還算正常」,除了第三戰塞爾提克第四節大逆轉,該役兩隊罰球次數差距21次之外,其他場次都還好。不過Paul Pierce在罰4中2的第六戰之前,五戰合計罰球75次,平均每場15次,卻讓我有點懷疑。

我不是質疑Pierce的身手,也不是質疑裁判作球,只是,當我非常仔細的注意籃網對Pierce的防守之後,我並不認為Pierce每場上罰球線15次的現象是正常的。這也讓我想到,籃網的防守已經算很「乾淨」,如果Pierce如此都能每場罰15球,那「壞孩子」時代的活塞,可能每一場要讓喬丹罰上40-50球。

為了支持自己的懷疑,我查了一下其他擅於單打的球員數據。Let's see...在本季的季後賽中,Iverson在6場中罰球69次,McGrady4場46次,Nowitzki8場74次,Shaq在前18場罰192次,Kobe的前18場罰134次,而Pierce例行賽平均每場罰7.8次。

照此看來,Paul Pierce在此系列戰中的罰球是否有點多?是因為球隊完全放單邊讓他獨幹的關係?是Pierce的單打技巧、引誘犯規的技巧進步了?還是因為籃網的防守球員太笨?

我要強調,Pierce是我從Kansas大學以來看到現在,非常喜歡的一個球員。同時,我肯定塞爾提克上自教頭Jim O'Brien下至球員,本季所作的所有努力。但看了今年東區冠軍戰,看了今年季後賽大逆轉的頻率如此之高,「陰謀論」三個字一直在心頭揮之不去...

2002季後賽不談不可:Men in Stripes(上)

如果人人手上有一把槍,今年季後賽,NBA的裁判可能已經被轟爛了。那種感覺,可能像是在非洲草原上獵殺三隻斑馬一樣。

哦,我忘了,NBA裁判穿的是灰色的裁判服,而不是NCAA的黑白條紋。但你懂我的意思吧,談到今年季後賽,就不能不談裁判。他們給我的感覺很像立法院,是一切混亂的來源。

■問題核心
在這邊,我不想討論裁判哨音傾向那一隊,因為這並不是問題的核心。以爭議最多的湖人對國王系列來看,事實擺得很清楚,第五戰是湖人被整,第六戰輪由國王被鎖定,雙方各有得利,而那一方得利較多,事實上很難作整體的估算。

看了今年季後賽,我認為裁判的問題在於,整個系列、整場比賽的尺度不一,甚至在節與節的中間都會出現相當大的尺度落差,而這是令人十分難以接受的。我要說,這是看球十餘年來裁判不度最無法令人苟同的一年,各界會出現「陰謀論」的指控,裁判絕對難辭其咎。

我想更進一步的說,今年季後賽之所以出現這麼多的精彩大逆轉,我們自然不能否認球隊、球員的努力表現,但是這和裁判執法也有關係。我不願沒來由的去指控裁判有意操縱球賽勝負,或是如部份人猜測的─裁判受總部指示操縱球賽勝負,但我很肯定的是,如果NBA再放任裁判執法水準惡化下去,有一天會自食苦果。

我個人非常同意ESPN名記者David Aldridge的話:「NBA今天最大、最值得擔心的問題,不在於它的勝負結果是否真正受到操縱、影響,而在於許多人已經『認定』球賽結果受到操控。」

換句話說,久而久之下來,這會變成一個信心危機。當再沒有人相信裁判之時,也就如同當年台灣棒球迷「認定」每一場球賽都有放水嫌疑,進而唾棄中華職棒一樣,NBA將會面臨空前的危機。

■各家說法
起初,我認為自己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隨著季後賽進行,美國各大媒體也不約而同的先後開砲,這多少證明,裁判的哨音確實成為了今年季後賽的特大號重點。為了避免「主觀」,我讀了許多主流媒體和採訪記者的說法,最後再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ESPN記者David Aldridge的說法,上面已經提到,他說:「我也承認,(面對這種現象)我不知道該怎麼辦。」ESPN另有記者,也對裁判的執法尺度頗不以為然。沙加緬度當地的Sacramento Bees報、洛杉磯時報和紐約時報,都各有說法,有人認為裁判爛透了,有人認為,雙方各有得利,而國王自己的罰球不長進,卻是不爭的事實,輸球怪不了別人。

當然,最強烈的指控可能來自華盛頓郵報的專欄作家Michael Wilbon。他的這篇文章,也在台灣大大小小的BBS板上被一po再po,引起了廣泛的討論。Wilbon先生說,採訪籃球這麼多年來,頭一次見到如此誇張的裁判,以往他一直不願意在專欄上提太多有關裁判的事,但這一次卻不得不跳出來說些話。

當然,經常在圓球發表文章的Sam Amico,則認為裁判尺度歸尺度,湖人證明了他們是真正的冠軍,在應該發揮的時候,徹底展現出冠軍球隊的氣質,國王輸得也不算冤。

■數字說了什麼?
我想先從湖人vs.國王系列聊起。首先,以下是七戰中兩隊的罰球數據:

第一戰:湖人16-22,國王16-17,湖人勝106-99
第二戰:湖人15-25,國王23-38,國王勝96-90
第三戰:湖人8-15,國王21-35,國王勝103-90
第四戰:湖人18-27,國王18-26,湖人勝100-99
第五戰:湖人17-23,國王22-33,國王勝92-91
第六戰:湖人34-40,國王18-25,湖人勝106-102
第七戰:湖人27-33,國王16-30,湖人勝112-106(OT)
總計:湖人135-185(.730),國王134-204(.657)
平均:湖人19.3-26.4,國王19.1-29.1

整個系列下來,後四戰合計差分只有12分,拼鬥之激烈可見一斑。如果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分析,國王每場比湖人多罰3球,罰球得分卻比湖人少0.2。此外,國王七戰下來比湖人多得2分,假如他們的罰球命中率和湖人一樣,能夠達到7成3,那麼還能再多得15分。這15分能不能改寫戰局?以上的計算說明了,國王是在罰球線上自己敗給自己,或許怨不得人。

但這畢竟是整體的數據,不能反映出各場比賽之間的戰況。OK,你注意到了沒有?這七場球中,只要能取得罰球數領先的,就是最後的贏家。而且,兩隊罰球次數差距在兩位數的,就有四場球(第二戰13球,第三戰20球,第五戰10球,第七戰15球)。

以我過去看球的經驗,這並不多見。這個數據所反映出來的意義是,裁判未能有效的掌握球賽,因為,如果兩隊實力相當,一般而言罰球次數不會在同一系列中三番兩次出現這麼大的差距。

再配合實際戰況,第二、三戰國王在罰球線上淨贏湖人33球,讓老禪師Phil Jackson大為不爽,跳出來說話,第四戰湖人隨即以一球取勝。第六戰則出現湖人光在第四節(與延長賽)就罰球27次的誇張數字,如此一面倒的數據,發生在聯盟冠軍賽第六戰,自然更會引起不尋常的揣測和懷疑。

■俠客現象
對於裁判尺度的爭議中,俠客現象是不能不提的,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焦點鎖定在他身上。近三年的季後賽,俠客總是成為對手質疑的重點,說他老是三秒、罰球踩線、每一次單打都是進攻犯規...等等,前拓荒者教練Mike Dunleavy還說O'Neal根本就像是比薩斜塔。

俠客和Vlade Divac今年在季後賽中的放對,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精彩好戲。演技足可以榮膺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Divac,幾招見風即倒的步法、忽硬忽軟的低位防守,搞得O'Neal非常頭痛,也把裁判耍得不亦樂乎。顯然,Divac知道和Shaq硬幹沒有用,只能以智取,說難聽點就是耍賤,否則只有等著挨宰的份。

Divac此舉是否可取,尚有討論空間。他至少還是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打球,而且沒有傷人,既然如此,我們也沒話說。有沒有「球品」的問題,並不在他的思考範圍內。大家都想贏球,想想看,如果是你要對上俠客,恐怕也只能出奇招。我並不鼓勵大家在打球時都像在上演員訓練班,但是坦白說,對上非常人,只有採取非常手段,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其次,就是O'Neal本身的問題。大家非常注意O'Neal是否揮肘、三秒鐘,是否不管防守者的空間,老是硬上硬翻;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國王隊裡有幾個人被俠客的雙肘招呼。他的例子讓我想起以前活塞的Bill Laimbeer,Laimbeer打球動作也很大,也總是聲稱自己無辜,天生動作大,何罪之有。

為俠客護航的一方表示,O'Neal的身材太過巨大,常常一轉過來,手肘高度就剛好在防守者臉上,防守又貼他貼得特別緊,自己被K到不能老是怪俠客。另外也有一種說法是,Shaq天生神力,雙方一接觸一定是對方倒地,如果依此來判斷進攻犯規與否,對Shaq不太公平。兩種說法,都有道理。

聲討O'Neal的說法,過去三年來大家想必聽得很多,在此按下不表。有一個重點是,Shaq的力量確實過人,在他「欺壓」對手的同時,也有很多招呼在他身上的犯規,是被裁判視而不見的。這一點,我們得還他一個公道。

聽聽快艇教頭Alvin Gentry的說法,也有道理。Gentry表示,O'Neal一方面吃虧,一方面得利,所以在他看來,現況既未對俠客不公,也未必偏袒防守的一方。我也寧願相信這個說法。

Monday, June 10, 2002

垃圾場雜記(20)

說也悲哀,圓球留言板上除了新進的菜鳥大強之外,人氣居然以在下最為低迷。小朱、裘爺和文爺好比世足賽的阿根廷、巴西和義大利,留侯像是西班牙,後到的建祥兄和大強則好比是黑馬塞內加爾和南韓,我可能比較像是中國大陸。

我是蠻想仿效小朱的「奶茶時間」,在垃圾場裡開個「餿水時間」,無奈沒有網友來信問問題,只能作罷。不過這也怪不了別人,誰叫自己文章的產量少。

■有關世錦賽
閒話休敘,討論板上有人問到,Charles Barkley對美國在世錦賽的前途提出警訊,同時,美國大學生自從夢幻隊組軍出戰國際賽之後,國際經驗愈來愈少,為什麼美國籃協不以職業、大學各半的方式組隊參賽?

我的想法是,夢幻隊如今已經成為NBA的行銷工具之一,自從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後,全球球迷想看的是NBA球星,誰想看一群少不經事、沒人認識的大學生?再者,NBA副總裁Russ Granik又是美國籃協的頭頭,兩邊根本就是一家人。

當然,最重要的因素應該是,各國籃球水準大大提昇,美國隨便派支球隊就能奪冠的時代早已過去。在雪梨奧運被立陶宛嚇出一身冷汗之後,現在他們甚至擔心會輸球。以一半職業、一半大學的方式組隊,球員素質可能落差太大,搭配不易,也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以個人而言,我對世錦賽和奧運愈來愈期待,因為各國實力差距愈來愈小,競爭愈來愈激烈。當Nowitzki、Nash、Peja Stojakovic、Pau Gasol等人分別代表祖國,在國際賽會上互相廝殺時,精彩程度絕對不下於NBA總冠軍賽─特別是今年的總冠軍賽。如果我還是媒體記者,這也會是我最想採訪、親眼見證的比賽。

■大郅不見了
大郅不見了、小牛找不到大郅、大郅拒絕向中國國家隊報到、大郅可能要尋求庇護、大郅對報導他有意投誠的媒體表示不滿...這幾天「Dodger」大郅紅得很,新聞熱度只怕不下於他剛由中國大陸前進美國之時。對於種種謠言、報導,我的感覺是:大家未免緊張過頭了吧!

大陸隊對王治郅未報到的不滿、不諒解或無法接受,是否對中國球員未來前往NBA產生任何影響,才是值得擔憂的。

王治郅人在洛杉磯,正在為參加夏季聯盟努力,所以至今未向中國隊報到。理由擺得很明,他已經沒有合約在身,必須為未來的飯票努力,特別是,如果小牛真的不願和他續約的話。

這件事還在鬧,尚未水落石出,我只覺得整件事情應該沒有這麼複雜。王治郅的想法應該很簡單,不是他不願為國出征,也不是他不願意上繳什麼勞什子的50%、30%薪水...whatever,而是他希望為自己在美國的前途努力衝刺。他非常清楚外界對他的批評,也清楚自己打球以來的弱點,曾經表示,三分射手是小牛教練團給他的定位,絕不是他畏懼碰撞,自甘作個只會投三分的球員。

參加夏季聯盟,是王治郅磨鍊身心強度最好的地方;如果小牛不願續簽他,這更是他唯一的去處。大郅的籃球悟性、條件都不差,差的是完整的美式籃球訓練和經驗,再這麼來來去去,一會兒飛回中國,一會兒飛回美國,每年都只能打半個球季,當然搞不出名堂,也不會進步,終其一生只能在三分線外生根。好歹也為大陸隊奮鬥了六、七年,替自己前途打拼有錯嗎?

問題是,「移動長城」是大陸隊爭強逐勝的唯一本錢,甚至對王治郅加巴特爾加姚明的3-4-5號組合深深期待(我是覺得這種組合會死得很慘),而且中國政府一向視運動員為國家財產,說一就是一,那有你球員爭辯的空間?

中國體育高層的心態和作法,對打算挑戰NBA的球員,可能會是一大障礙。我們以王治郅和姚明為例,如果他倆都要代表大陸參加下半年的世錦賽和亞運,而且都得參加完整的練球,那麼大郅鐵定無法參加夏季聯盟,到時除了小牛還會有人要他嗎?姚明中選之後,則可能要到季前訓練營後半段才能向球隊報到,你要這種狀元嗎?

都是問號,總之,好戲還在後頭,結果會如何,應該會很有趣。

■小牛vs.國王
NBA季後賽已近尾聲,如今誰得冠軍,好像已經沒有人在意了。湖人vs.籃網的戲碼,加上世界盃足球賽的風暴,使今年總冠軍賽成為我有記憶以來最沒人「鳥」的一屆總冠軍賽。事實上,我的情緒還停留在西區湖人對國王的系列戰,這七場比賽已經足夠列入經典。但讓我真正持續思考的,卻是小牛對國王的系列。

相對於西區冠軍戰的經典,小牛vs.國王的系列,也許提供我們更多可以思考、討論的籃球議題。

這個系列戰的進攻節奏,是我看球以來頭一次看到。你可以見到電視畫面不斷秀出,兩隊在多少時間內總共出手了幾次,那一隊在shot clock只走了4秒就已經在前場出手等等數字和畫面。我曾對裘必勝開玩笑的說,如果讓我們的甲組球員來打這種節奏的比賽,來回五趟可能就要癱在場邊抽筋。語畢只見裘爺苦笑。

波士頓的神主牌Red Auerbach曾說,籃球畢竟還是比投籃的比賽。小牛這種「進攻就是最佳防守」、和國王「對轟」的策略,讓我一度認為,小牛將會改寫我對籃球(至少是NBA)「防守是勝利第一要素」的傳統認知。因為他們的進攻節奏可怕、火力嚇人,球員的進攻天份、搶分功力更是沒話說。但事實證明,抱著這種心態的隊伍,還是以失敗收場。至少,80年代初期的丹佛金塊、金州勇士都沒有成功,今年的小牛也失敗了。瘋狂的Don Nelson,是不是該換個新腦袋?

此外,小牛隊集大牌球員於一身的作法,縱然證明了Mark Cuban的用心和多金,但是這種每個人都自認為是將才的陣容,真的搞得出名堂嗎?拓荒者沒搞出名堂,又憑什麼讓我們相信小牛搞得出名堂?

最後我想說,如果Steve Nash能夠當選第三隊,就因為他的統計數字,我想不出任何Andre Miller,甚至Stephon Marbury不受青睞的理由,只因為小牛打進了季後賽嗎?坦白說,他的無厘頭球風,並不是我欣賞的控球典型。

Sunday, June 02, 2002

垃圾場雜記(19)

■談談WNBA
WNBA第六季悄悄的開打了,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在乎的人大概更少。

一直以來,我試著用公平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女子職業聯盟,天曉得女子職業聯盟要生存,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拜NBA相挺之賜,WNBA好歹跨進了她的第六季,這是個不小的成就。然而,WNBA很難受到公平的對待。在媒體報導上,在一般球迷的心中,她似乎只是個可有可無的陪襯角色而已。

* 有關於今年的WNBA,幾個可以注意的點如下:

* 很有趣的是,她也有西部重進攻、東部重防守的「NBA症候群」。

* 她已經發展成一個16支球隊的巨型聯盟,再也不能以小而美來形容。

* 洛杉磯火花(L.A. Sparks)在上一季中止休士頓彗星(Houston Comets)的四連霸,成為WNBA史上第二支冠軍隊。

* WNBA處處有NBA著墨的影子,上至球隊財務、營運、結構,下至教練。本季具有NBA教練、球員資歷的教頭就有:火花的前湖人球員Michael Cooper、奧蘭多奇蹟(Orlando Miracle)的前魔術球員Dee Brown、Miami Sol的前熱火教頭Ron Rothstein,還有紐約自由女神(N.Y. Liberty)的前小牛教練Richie Adubato。

* 國際知名的澳洲籍球員Michelle Timms,本季已經退休,轉任電視講評員。「WNBA喬丹」Cynthia Cooper,本季為第二年執掌鳳凰城水星(Phoenix Mercury)。

* 休士頓彗星也弄來了WNBA版的「移動長城」,除了6-2的前鋒Tina Thompson,還有創下NCAA女籃首度在比賽中扣籃紀錄的6-5新人中鋒Michelle Snow,以及前自由女神中鋒6-4的甜姐兒Rebecca Lobo,三個人都有一定實力。

* 西雅圖風暴(Seattle Storm)連續兩年選來狀元,去年選進澳洲6-5超級中鋒Lauren Jackson,今年則選進Uconn的超級控球Sue Bird

* 在籃球狂熱之州印地安那,狂熱隊(Indiana Fever)本季有兩名球星要粉墨登場,值得期待,分別是由神秘人轉來的得分後衛Nikki McCray(另一個球技、姿色兼具的甜姐兒),以及去年選秀探花、卻因受傷全年停賽的6-2前鋒Tamika Catchings。

* 本季東區看好自由女神和克里夫蘭搖滾者(Cleveland Rockers),西區依然看好由宿敵火花和彗星爭霸。

WNBA逐年下滑的票房仍然要接受考驗,失去了競爭對手ABL之後,使WNBA能夠心無旁鶩的全力發展擴張,卻也同時讓她失去了某種程度的競爭力。另外值得憂心的是,WNBA和工會的三年約即將於本季結束後到期,目前工會對球員薪資過低相當不爽,甚至聲稱球隊作假帳、謊稱虧本,談判結果會影響到聯盟的後續發展和遠景。

打從和ABL競爭的年代以來,WNBA就採取低薪政策,最高薪不過8萬美元,最低大約3萬,這也是她不敢禁止球員在季外至各國職籃打工賺錢的原因。當年頂級球員年薪達15萬美元的ABL,撐不到兩年就玩垮了,江山大一統的結果,市場獨佔的WNBA說話自然更大聲。想想看,如果NBA的KG年薪以2000萬計,每年打100場,每場就進帳20萬,WNBA球員打兩年還賺不到這麼多,真是夠誇張。

本季,已經有不少歐洲球員退出WNBA返回祖國,一方面準備即將在大陸開打的世錦賽,另一方面,回到故鄉賺錢,薪水不會比WNBA差到那裡去,打球也輕鬆,何樂而不為。我相信,這會是WNBA的警訊和危機。如果資方一意孤行,最慘的結局會搞到收攤。

■談談裁判
每到季後賽,裁判就成為大家注意的焦點,而且我發現在台灣尤其嚴重,「8個打5個」、「陰謀論」、「瞎了狗眼」…這些字眼屢見不鮮。是不是我們都已經習慣了見到這樣子的裁判,所以自然而然會有額外的聯想?

對於今年季後賽出現的種種裁判爭議(事實上也不止今年了,過去三年來大概每年都有),我的想法很簡單,只有兩點:一、NBA裁判的水準變差了;二、在整個系列戰中的執法尺度無法維持一定的標準,落差過大。

有這種想法的可能也不只我一人,前幾天一個美國專欄作家寫得很妙:「俠客說擊敗湖人的唯一方法,由C開頭,T結尾(Cheat,指作弊、欺騙)。我也想說,季後賽的裁判爭議層出不窮,原因就是裁判諸公的水準S開頭,K結尾(Stink,表示很爛)」。

今年季後賽,湖人和國王展開「演技大戰」,Divac演得開心,Kobe偶爾也湊上一腳。有人還開玩笑的說,即使Divac身旁三公尺有人吹口氣,他可能也會跌倒。我覺得,演技也是比賽的一部份,如何爭取裁判的哨音讓自己得利,是每一支球隊、每一個球員都該注意的課題。然而,它不該成為球賽的主軸,影響到整場比賽的節奏。

如果演戲作假一點作用都沒有,你認為這場戲還演得下去嗎?所以,這是裁判自己太笨,未能藉著哨音將球賽維持在正軌上。再加上現在裁判「補哨」補得太兇,老想著這邊漏了哨就該在那邊補一個,搞到最後問題愈來愈多。

其次,你應該會發現,在上下半場或是各場球賽之間,哨音時而偏A隊,時而偏B隊的現象極為明顯。如此的裁判尺度,叫球員如何打球?如此的裁判尺度,自然而然會引誘球員將心思花在不該花的地方上。

對於NBA的裁判,我是愈來愈失望。當球員或教練會將每場球賽勝負結果都歸咎在裁判身上時,這是籃球運動的悲哀(國內也有此現象),但總裁David Stern表示有意採用instant replay來減少決勝期判決的爭議,是否也代表著部份心虛的反射?

爭議愈來愈多,我對裁判的期待其實很簡單,規則中怎麼規定,就怎麼吹,雖然所謂的superstar treatment難以避免,但應該減少至最低程度,特別是在寸土必爭的季後賽。最起碼,我就從來沒聽說過美國職棒也有superstar treatment,把明星投手的好球帶放得特別寬,或是把明星打者的好球帶縮得特別小的作法。NBA再這樣搞下去,總有一天會引火上身、玩火自焚,遭到真正的球迷唾棄。

Wednesday, May 15, 2002

垃圾場雜記(18):我愛中華?

中華隊亞運培訓名單公佈了,照例的,各方爭議不斷。爭議的焦點有三,第一是17名球員中有8名裕隆球員,「綠色執政」的味道愈來愈濃,第二是未納入任何新浪的球員,第三,則是以李雲光為實際操盤的總教練,而以錢一飛為檯面上的總教練。

我們先來看看17人培訓名單,如下:
SF:陳信安(裕隆)、田壘(達欣)、何守正(台銀)
PF:周泓諭(裕隆)、李啟億(中廣)、李豐永(達欣)
C:吳志偉 (裕隆)、曾文鼎 (裕隆)、吳岱豪 (再興)、吳俊雄 (台啤)
SG:楊玉明 (九太)、邱啟益 (國訓/裕隆)、張智峰 (達欣)、周士淵(裕隆)
PG:顏行書(中廣)、陳志忠(國訓/裕隆)、李至明(裕隆)

■換不換?
我們先從大方向來看:這一次的中華隊,是否依然堅持換血方針?圓球的作者們經常討論這個問題,而我的意見一向都和大部份的人不太一樣。我認為,大換血未嘗不可,即使拿亞運、亞洲盃來換,我也覺得無所謂 (這是其他作者最不能苟同的一點),但是,不能「為換而換」、「一換再換」,要怎麼作、程序如何、目標在那裡,必須非常明確。

籃協說換血目標在2007亞洲盃,這未免太不切實際。如果各位想想籃協以往至今的作風和作事方法,就更可以了解,這個目標是拉長戰線的推托之辭。事實上,他們連一點計劃、一點想法都沒有!

此次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納入新浪的主力球員。一方面,新浪的周俊三、羅興樑等人都不排斥,甚至期待著再為中華隊披一次戰袍,其次,如有老將押陣,對缺乏經驗的小將們確實有幫助。

籃協最後決定向新浪球員說不。在我的想法中,很可惜,原因有二。第一、羅、周、黃春雄和劉義祥等人確實還在生涯高峰,而且也有出征意願,好球員不用,可惜;第二、籃協為此錯失了和新浪「大和解」的機會,也很可惜。

有關第二點,自新浪宣誓「全面撤出台灣籃壇」之後,其實你可以看出姜豐年的無奈。新浪在大陸找不到好的「內地球員」,回過頭來還是得從台灣挖人,但自己卻又早已和這片土地撕破臉,一來一往,雖然嘴上不說,心裡卻尷尬得很。如果籃協藉這次納入新浪球員,再加上邀請新浪打瓊斯盃,或許可以緩和一點氣氛。畢竟,大多數台灣球迷還是把新浪當作是「自己的」球隊。

■SINA is out,然後呢?
不邀請新浪球員的決定,木已成舟。OK,然後呢?然後就是教練的問題。

依據國內傳統的習慣,國家隊教練多由冠軍隊教練出任,這沒有問題。但是「錢一飛垂簾聽政、李雲光實際操盤」這個模式,當然難以服人。李雲光沒有任何總教練資歷,上屆亞洲盃打了第7名,瓊斯盃勉強靠地主優勢硬拗了一個冠軍,連A級教練的資格取得都惹人非議。

我的想法一直是這樣的,球員菜,就必須靠老教頭押陣。如果飛哥健康狀況不允許,鍾枝萌因為先前和籃協鬧僵被列入黑名單,劉嘉發火侯經驗不足,也不致於輪到李雲光再接。

最理想的方式是,花點錢 (如果籃協沒錢,也許要省下移地訓練的經費,以免到時候中華隊又以在外征戰過久,疲勞過度為藉口,花錢找罪受),找個江湖歷練夠的外籍教練來帶,採責任制,打不好就走人。球員菜,教練也菜,那是擺明了要出去丟人又學不到東西。

我承認,在教練這方面,我是很崇洋的。因為我知道,亞洲根本沒有幾個端得上檯面、真正有實力的教頭。

但是,說了一大堆,如今教練團也底定了,外人斷無置喙餘地,我們只能等著瞧。

■hoopjunkie的中華隊
最後是球員的問題。以下我先列出個人理想中的12人中華隊名單,分為「新浪版」與「無新浪版」。新浪版算是純屬娛樂,自己排出來過過癮的。

<新浪版>
SF:陳信安、田壘、何守正
PF:黃春雄、周泓諭、李啟億
C:劉義祥、曾文鼎
SG:羅興樑、楊玉明
PG:顏行書、陳志忠
(PS:如黃春雄不打,則補周俊三)

<無新浪版>
SF:陳信安、林裕書、何守正
PF:田壘、李啟億、周泓諭
C:曾文鼎、吳岱豪
SG:楊玉明、周士淵
PG:顏行書、陳志忠
(PS:林裕書如因腰傷不克出賽,可考慮由林哲維或林志傑遞補)

■談談球員
裕隆球員幾占中華隊成員一半,是多數人最有意見的一點。我們來看這8人,陳信安、陳志忠、周泓諭的入選都不會有爭議,曾文鼎憑著身高和快速的學習能力,應該也沒有太大問題。問題在於吳志偉、邱啟益、李至明和周士淵4人。

如果籃協真的以甲組聯賽來作為選拔標準,吳志偉可能沒有任何入選的條件。邱啟益以往在中華隊的作用一向不大,位置也和太多人重覆,可以割捨。李至明、周士淵雖在處女球季粉墨登場,就有不錯表現,但要入選成人國家隊,恐怕還早了點。李至明其實可以亞青賽為主要目標。

第二名的達欣入選3人,田壘著毋庸議,李豐永過去一年內進步很多,入選培訓隊多少是肯定性質,是否入選最後12或14 人,有待自己努力。張智峰的情形和邱啟益類似,加上沒有國際賽經驗,其實可以放棄。

第三名的台銀,林裕書據說是因為腰傷自動放棄,何守正未來幾年內篤定都會是中華隊的熱門人選,可惜的是,在小前鋒位置上不會有發揮空間。說難聽一點,陪榜的味道很重,只能慨嘆生不逢辰吧!

第四名的中廣,顏行書當然入選,李啟億去年有了一連串國際賽經驗,加上可內可外的無厘頭球風,在國家隊會有作用,也進入名單。

九太的楊玉明早已靠著神射為自己砍出一片天,雖然「唯有一投」,但同樣會是未來中華隊的保證人選。吳俊雄和吳岱豪的入選,都是在身高和潛力考量下的決定。或許,吳俊雄會是下一個劉義祥,吳岱豪是下一個黃春雄也不一定。但這兩人是否進入正選名單,還有得拼。

算來算去,雖然部份球員的入選有商榷空間,但其實你會發現,在不選新浪球員的前提下,能入選中華隊最後12人的,恐怕就那麼幾個。遺珠之憾,絕對有,例如九太的林哲維、台啤的林志傑,但他們起伏不定的表現和態度,多少給人疑慮。

許多人有中華隊被「綠化」的憂慮,我倒是沒有。現階段17人中有8名裕隆球員確實很多,但別忘了中華隊還需要經過由17人淘汰至14或12人的過程,如果屆時裕隆8人沒有被砍掉3人,再來說這話不遲。現在搞了8人進去,多少有那種不白不選的心態。

■言歸正傳
言歸正傳,這一切都是籃協和稀泥之下的產物。我相信沒有其他國家的國家隊,是在完全沒有計劃、目標、準備之下,說換血就換血,說移地就移地,說教練由某某人接就是某某人接。

眾人皆知,台灣籃球欠缺的就是體制,更欠缺的的是建立體制的決心,和落實體制的毅力。奈何,籃協理事長、幹事部不是民選,媒體、球迷說破了嘴都沒用。看來,台灣的籃球運動只能等到整個垮掉之後,再來談重建。

至於中華隊的名單、中華隊的戰績,事實上只是這其中很小的一環。老話一句,等著瞧吧。如果中華民國代表隊真能打出佳績,那就證明,不止台灣的籃球生病了,連整個亞洲的籃球都有病。

Friday, May 10, 2002

垃圾場雜記(17)

■Instant Replay,贊成
NBA正在考慮,未來在球賽中採用「立即重播」 (instant replay),以求球賽判決的正確和公平性。關於這一點,我舉雙手贊成。

過去幾年來,印象中不知看過多少次明顯的誤判,例行賽也就算了,要命的是好幾次在季後賽的爭議哨聲。然而,由於NBA總部視裁判終決如「皇后的貞操」,打死不改判,因此,吃虧的球隊也只能自認倒楣了事。

1999年溜馬對尼克,Larry Johnson的四分球,還記得嗎?再加上今年黃蜂對魔術,Baron Davis正規時間終了前的三分球被判不算?溜馬對籃網第五戰,Reggie Miller的神奇三分球算進?

我想,例子還有很多很多。我沒有去作很精確的統計,但是感覺上,NBA自從改採三名裁判制之後,爭議判決反而增多。有不少人認為,由於裁判需求量的增加,引進年輕裁判,也導致裁判整體素質的下降。對於這一點,我頗能認同。

猶記開始看NBA的早期,常對裁判哨音的精準、尺度的拿捏嘖嘖稱奇。我靠電視重播才能認出來的犯規或違例,這票裁判老兄在0.5秒之內就能判斷、思考、響哨。十幾年來,那種佩服得五體投地的感覺卻逐漸消失了。

人本來就不是神,而且季後賽場場關鍵,甚至每個play都會影響球隊一整年的努力,採用即時重播來求取最公正的結果,有何不可?這只是用來增加哨音的威信,並不是用來貶低裁判的工具。

如果再不用instant reply,我想,有的NBA現役裁判到台灣來吹球賽,真的會被九太領隊當場給活活踹死。

■Trade Iverson?
76人提前打包,教頭Larry Brown和Iverson冷到極點的關係,也再度浮上檯面。Brown終於放狠話了,說小艾如果再不自制,再不長進,再不學著如何當個盡責敬業的球員,以團隊為上,「不排除」交易的可能性。

隨後而來的是一連串的來回,Ivreson在公開記者會上髒話不斷的大發議論,Brown也不時透過媒體發表看法。終於,雙方在長談之後,Iverson表示,他和Brown都會續留費城。

以Iverson今日在NBA的地位,無疑的,要將他交易出去這種說法,絕對是個重量級的深水炸彈。問題在於,將Iverson交易掉的必要性與可能性,我認為,其實機率都不大。

費城當地媒體已經對此問題大作文章,加以探究。有的人認為,如果把Iverson賣掉,卻換不到Kobe Bryant、Shaq O'Neal或Tim Duncan這種等級的球星,註定是虧本生意,只會更壞不會更好,那麼何苦要作交易?

另外有觀點指出,歷史上只要是「為交易而交易」,作出來的都是豬頭交易。先不提Kareem Abdul-Jabbar要求公鹿將他賣掉的往事,光是76人自己就曾發生兩次。一次為1986年以Moses Malone加上Terry Catledge交易至華盛頓子彈,換來Jeff Ruland、Cliff Robinson;另一次為1992年,將已經待不下去的Barkley賣給太陽,換來Jeff Hornacek、Andrew Lang和Tim Perry。

今日Iverson的例子,很明顯的也是為交易而交易。如果76人最後真因如此要賣掉小艾,確實得三思,衝動之下的思考,絕對是會有偏頗的。

也有少數人站出來替Iverson說話,例如一向袒護黑人球員的ESPN老記David Aldridge。他認為Brown也得負責任,不要老是只會放話,卻一點行動都沒有。有人則認為,這個問題再簡單不過,如果76人認為Iverson真沒有待下去的必要,寧願犧牲商業利益來換團隊和諧,就把小艾賣了;如果76人篤定是小艾的球隊,就不要再提交易,實事求是的去研究如何改變隊型,來塑造一個兩全其美的環境。但是76人瞻前顧後,到最後什麼都搞不定。

觀察Iverson好幾年,我認為他的球路並不自私,他是個肯傳球、而且還很會傳球的人,只是老大心態經常會掩蓋了傳球助攻的能力。此外,隊友的表現讓他無法產生信任感,也是其中原因之一。球員都是如此,傳隊友投都不進、都以失誤收場,那乾脆我自己幹好了。

Iverson自有一套詭異的邏輯,他說:如果大家都在意勝負,為什麼不談論球賽內容,卻拼命的在談練球如何如何,只會說他練球遲到、不到?這個說法,和當年Isiah Rider說:「打球和長大有什麼關係?」有異曲同工之妙。

事實上,Iverson和Brown這對火與冰的組合,我相信是可以在NBA生存下去的。鑑諸以往歷史,Phil Jackson在湖人和公牛時期,和球員的關係都不時呈現緊張狀態,但還是相安無事,反而有時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只是,眼前76人的紛爭是暫時化解了,真正的關鍵是否能得到解決,好戲卻還在後頭。

■最佳教練=低調教練
活塞的Rick Carlisle獲選為最佳教練,應該沒有人會反對。畢竟,季前有誰能想像到活塞拿下50勝,贏得中央區冠軍,還打進季後賽第二輪?

Carlisle在場邊的樣子,簡直和一座臘像沒兩樣,你不會看到他急得直跳腳、氣急敗壞,幾乎沒看過他微笑,也好像從沒看過他抱怨判決、幹譙球員。

Jon Barry說:「或許這樣子的教練對球員比較好吧,情緒既不激動,也不低迷,隨時保持平常心和穩定。」Carlisle的恩師Chuck Daly則說,有著低調個性、不是太出鋒頭的教練,比較受現代的球員歡迎。

照我來看,Carlisle維持穩定情緒的功力,比老Daly還要技高一籌,因為Daly當年雖以老謀深算聞名,但偶爾也會出現抓狂之舉。倒是Daly這番話,讓我覺得很有道理。

讓你想起了誰?我想起了Jim O'Brien和Rick Pitino,想起了Larry Bird和Isiah Thomas,還有George Karl、Gregg Popovich。

注意到了嗎?Carlisle、O'Brien、Popovich、Bird和籃網的Byron Scott,都是相當低調,以球員為主體的教練。而Pitino、Karl和Thomas,或許是名氣太大,抑或是集光環於一身的出鋒頭心態,久而久之,自居為球隊的主體,鋒頭比球員更健。

「贏球全是你的神機妙算,輸球全是球員的不是?」、「媒體鋒頭全被你占盡了?好,我倒要看看是誰在場上打球、贏球!」人同此心,如果教練自我膨脹得太過份,難免引起球員的不快;如果教練只懂得保護自己,失去球員的心,也是早晚的事。

Monday, May 06, 2002

垃圾場雜記(16)

■我真的服了
過了好幾天,還是不得不對Reggie Miller在東區首輪第五戰那兩球讚嘆不已。正規時間終了同時的擦板三分球,一度延長終了前的切入扣籃─扣籃!。不得不說:「我真的服了!」

當然,再加上這兩球,已經舉世聞名的「Miller Time」再添難以磨滅的傳奇。但你有沒有想過?這個Miller Time究竟是從那裡來的?

有個老記說得好,O'Neal有巨大的身材和長人少見的協調性,Kobe和MJ有優於常人的體能條件,甚至連表面上看起來什麼都沒有的John Stockton,也有先知先覺的傳球功夫。

好,那Reggie Miller有什麼?沒錯,他有200公分,在得分後衛中占優勢,但是他的彈性、速度並不特出,身材也不強壯,簡直像根火柴。

他所有的,只是「跳投」而已啊!O'Neal、MJ、Duncan、Kobe...這些明星球員,至少都能以兩種以上的方式,完成最後一擊,而什麼都沒有的Miller,光靠跳投就能被各隊視為洪水猛獸,就能為溜馬寫下無數「終賽傳奇」。這種成就不容小覷,甚至可以說,難度比那些擅於飛簷走壁的球星更高。

大家都看到了,籃網的防守是如何被Miller如凌波微步般的跑位肢解,Kittles是如何卯足全力,卻還是追不上Miller,甚至還被「莫名其妙」的吹罰防守犯規。我常想,Miller有這麼難守嗎?Byron Scott未曾想過如何阻擋Miller的外線嗎?

當然不是,Miller Time的再現,只是再一次告訴我們老將、經驗的可貴。也告訴我們,籃球水準之高如NBA,只要你精通一項球技,一樣能夠對球賽產生致命的影響,一樣能夠是流芳萬世的球星。

■我真的服了Part II
提起Reggie Miller,也不得不說,從他1987年踏入NBA開始,他並不是我第一眼就喜歡上的球員。但是十幾出的觀戰經驗中,卻有很多球員,是我一開始痛恨或沒有特殊感受,最後卻萬分崇拜、敬仰的球員,而且通常這種球員能夠贏得你真正的respect。

Reggie Miller是其中一個,87年溜馬挑選他時,其實我對他並沒有太多的認識,只知道他是個純射手。暗地裡,我似乎預期著他的失敗。湖人、塞爾提克爭霸年代的Larry Bird、Kevin McHale,就不用說了。當年為魔術強森和湖人showtime著迷者如我,怎麼有可能去欣賞一個世仇的球員?

但時至今日,他們三個人都成為我敬佩的球員。事過境遷,似乎當你跳脫出球迷的愛恨情仇,才更能由純欣賞的角度來評斷一名球員的功過和成就。當年看球時,我為McHale的每一次禁區轉身挑籃、Bird的每一記三分球而「訐譙」、不爽,氣到想翻桌。十幾年後的今天,我為McHale每一次巧妙無比的單打步伐而嘖嘖稱奇,為Bird每一次在強大壓力下得分的神射功夫而折服。

■主觀和客觀,熱情與冷靜
這兩天,討論區內又有一堆人為那一名球員比較好爭論不休,也再度為所謂的「主觀」、「客觀」吵了起來。我必須要說,看球十幾年的歷史,以及曾經任職媒體的經驗,讓我不得不強迫、訓練自己跳脫「球迷」的立場,盡量以客觀的立場來看球員、看比賽、看事情。

但這種事就是如此,既然你要對某件事或某個人有意見、有評論,所謂主觀和客觀,有時只是程度上的問題,甚至是別人怎麼看的問題。有人會認為你主觀,也有人認為你客觀。

如果要客觀,沒有任何文字會比數字更客觀。到最後,我們是不是要乾脆省略文字的部份,請大家看數據就好呢?評論是不是球評的任務?如果沒有自己的意見,那有什麼好評呢?

我呼應市長的看法,今天台灣的NBA寫作者永遠無法像美國媒體一樣的貼近NBA,在絕大部份的事情上,我們大概都是個「接收者」,依據外電和網路報導來得知訊息。但是,比賽有轉播,我們有眼睛,針對每一件事,我們自己有腦子,自然也會作出自己的判斷。

不是NBA教練或行政人員,就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嗎?如果真是如此,為什麼Isiah Thomas在任何留言板、BBS上都被罵翻了?沒有人是他,也沒有人能夠有條件批他囉?

如果不是這樣,那最近很多電視台隔著十萬八千里,在分析法國總統大選極右派的候選人雷朋出線,是在搞些什麼東西?我們不是法國人,也沒有派人到法國去採訪,有什麼條件分析?分析的結果又怎麼樣?

當然,語氣也是很重要的一點。朱彥碩兄板上的口水戰,我認為關鍵到最後就在「語氣」上面,如果他不寫「Parker會被Tinsley宰到脫褲子」,今天板上可能不會如此「熱烈」。寫作者只能盡量不要以太兩極化、情緒化的字眼或語氣來寫作。

不過話說回來,當我見到許多網友以這種標準來要求本土寫作者,殊不知,國外的專業媒體人、球評,這種「主觀」的現象才嚴重哩!他們的語氣和用詞,恐怕也會讓我們的網友、讀者認為「主觀到極點」!

不是想為任何人或自己辯解,籃球寫作之路,有太多可以學習改進的地方。但是,身為籃球寫作者那種心裡的掙扎,和讀者之間那種永遠的拉鋸,可能也不是太多人可以體會的。

當你要求自己盡量保持絕對的客觀、冷靜,要求自己不要以球迷的身分去發言,長久下來,對球賽、球星的激情,也會跟著下降,誰勝誰負,對你而言並不那麼重要。

這也是為什麼,有時我會覺得,當個單純的球迷真好,可以像我老婆一樣,在電視機前面吃著零食、大聲咒罵加油,而不是像我拿著筆記本和筆,彷彿像是要上戰場打仗。

相信我,有時那並不是很好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