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05

台籃垃圾場:老婆有交代

老爸曾經說,萬物的道理都是相通的。而我想起老婆常在耳邊嘮叨的兩句話,不由得竟驚覺,原來老婆的交代也可以用在台灣籃壇上。

老婆總是說,我寧願貪小便宜,為了省一點錢買便宜貨、爛貨,到頭來不是毛病百出,就是壽命短暫,被爛貨氣得半死,只好再花錢買優質品。與其如此,當初不如多花一點錢買水準以上的貨色,品質好又撐得久。

然後,她在看電視新聞或報紙時,又會經常指著某某男人鬧出的緋聞、花邊說:「你們男人就是這樣,既然有種作,就要有種承認,有種出來負責。」

3月9日UBA北體、師大一役鬧出的事件,這裡毋需贅述。但不知各位有沒有想過,從去年SBL九太、中廣之戰的「延遲開錶」,到剛結束未久的HBL冠軍戰「計分板罷工」,再到UBA的「比賽結束了沒,誰知道」。過去這一年來,台灣的三級籃球,剛好湊足了三個笑話。

暫且擺脫裁判的問題不談,從這三則笑話當中,我們學到什麼教訓?那就是「千萬不要便宜行事」。計分板湊和著用,時候一到就是會出問題。紀錄組找學生來兼任,時候一到就是會出問題。

硬體好不好,純粹是肯不肯花錢的問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連三歲小娃都懂。不要對我說我們的國立大學經費不夠,不要對我說籃協、大專體總、高中體總的經費不夠。這是你們的業務範圍,就要想辦法解決,否則就等著挨罵,等著鬧笑話、出事情。

紀錄組則是訓練的問題。當然,比賽中的實作,對體院或體育科系的學生來說,是很寶貴的經驗。但他們應該實作的球賽,絕對不是SBL或UBA、HBL決賽這種動輒會捅出大紕漏的比賽。籃協、大專體總、高中體總都不肯訓練,只願意找工讀生,必須遭受譴責。

其次,沒有人肯負責,似乎已經是台灣籃球共同的行為準則。換血失敗,不用負責;亞洲盃第11名,不用負責;裁判誤判、漏判過多,沒事。以UBA冠軍賽首役為例,既然作出判決,就要有種執行到底,哪怕北體的115連勝或999連勝行將中斷。如果相信時間已到,就要有種改判,哪怕全場師大學生有可能吐你口水。

籃球和人生中其他的事情不都一樣嗎?相信你所相信的,然後執行你所相信的。Do the right thing. 就像活塞隊布朗爺堅持的「Play the right way」。

附帶一提,無論如何,雖然首役爭議點發生時已是死球狀態,比賽結束與否沒有人可以確定。我對北體球員向技術委員咆哮、背著包包在球場上晃來晃去,一副得理不饒人、你能奈我何的樣子,極度不能接受。縱使無法接受判決,縱使人人都有脾氣,領導球隊的教練和領隊未能約束球員,放縱球員起鬨,同樣應該予以譴責。

無論你是誰,是教練、球員也好,是大會工作人員、協會領導人也好,是裁判、紀錄組也好。請尊重球賽。Respect the 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