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到這篇新聞「籃球新規則 進攻時間重設」:「2014年FIBA籃球規則最大的變更,就是進攻時間重設的規定,進攻24秒雖不變,但進攻球隊的第二波進攻最多僅14秒;舉例來說,進攻球隊快攻上籃不進,又搶到進攻籃板,即使當時進攻時間超過14秒,一律重設為14秒。」
從近年來國際籃總試圖重整國際重大比賽時程,乃至各種調整,我們不能不給它一點掌聲。雖然FIBA某些方面來看是個黑得可以的組織,至少,也還願意求進步,隨時代調整腳步。
任何運動項目的規則調整,應該事前都有試算並實驗過,不過我是很懷疑二次進攻時限由24秒下修為14秒,能夠縮短多少比賽時間。而且相關規則調整也包括了即時重播(instant replay)規定的放寬,這有可能導致比賽時間加長。
現代籃球和NBA的進攻,廣泛而言都愈來愈向快節奏靠攏,與其擔心shot clock不夠用,不如說球員興之所至就開火是更大的問題。畢竟,這可是個有NBA球隊找來NCAA第三級大學瘋狂投籃隊伍教練到發展聯盟任教(請見Kings hire Grinnell College assistant as D-League head coach),打算每12秒出手一次,而且還有「七秒出手」概念(籃球作者Jack McCallum記述2005-06年鳳凰城太陽隊的書,名為Seven Seconds or Less)的年代啊。(全文請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