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足球生涯,大概只維持了30分鐘。
那是大約國小一、二年級時,家中剛好有顆不知從那弄來的足球。一群小朋友雖然不懂規則,也就自顧自的玩了起來,我們不知道自由球、角球...一些亂七八糟的規則,只知道,草地兩端要象徵性的畫分「球門」,攻方拼命的將球踢進,守方則要像獵犬般的窮追不捨,無所不用其極搶球。
然後,我就被一次鏟球鏟得飛了起來,整個人像貼郵票一樣的腹部著地,差點喘不過氣來當場掛掉,自此我就退出足壇,打死不踢足球。忘了那個鏟球的「夭壽死囝仔」是誰,但是我還蠻感謝他,沒有讓我愛上足球,否則我可能會少條腿。
說穿了,我是個典型跟隨流行的台灣人,一向不是個足球迷,最近卻看了一拖拉庫的世界盃足球賽。畢竟,四年一次嘛,而且坦白說,世界盃還蠻好看的。
終究,我是個無可救藥的籃球迷,眼裡看著足球,心裡想著籃球。很有趣的是,看今年世界盃,還真的會讓人想起許多和籃球相關的東西。同時,以下我也想談談對足球的看法。幸好足球也是圓的,應該不違背「圓球城市」的理念(可不是五洲製藥的理念),市長應該不會反對才是...
■最不公平的運動
看了那麼多爭議四起的比賽,我突然覺得,足球大概是我見過最不公平的比賽,而籃球和足球比起來,也公平多了。
為什麼足球不公平?它是低得分的比賽,換句話說,任一個進球都可能底定勝負。問題是,裁判的權力極大,可以判越位進球不算,如果吹判禁區內犯規,12碼球更如同極刑。此外,裁判權力很大。今年格外重視「假摔」,大家也看到了,假摔已經到達「無限上綱」,裁判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地步。
這樣下來,實力較強的球隊,當然不見得是贏球的隊伍。沒錯(學某世足賽轉播球評),足球的不可測和美妙就在這裡,但是這卻可能抹殺了一支隊伍一年、甚至四年來的努力。
說到假摔,如果NBA也有這種規則,國王的Divac可能第一節還沒結束就因為6次假摔犯滿出場了(或是兩次假摔,累積兩黃一紅出場??...),因為裁判可能認定他每次都是假摔,國王得多準備幾個中鋒才行。
巧合的是,今年的NBA和世足賽都出現裁判哨音爭議,吹皺一池春水。而全世界兩隻最會下蛋的金雞母FIFA和NBA總部,也採取幾近相同的作法,保護裁判,對外聲稱絕無爭議...云云,視來自媒體和球迷的批評於無物。我有點擔心,再這樣下去,兩個運動離球迷都會愈來愈遠。FIFA和NBA脩於龐大利益和商業考量,是否寧願犧牲運動最深層的精神?我不知道。
■外籍教練
大陸、南韓、日本都因為聘請外籍教練,打進世界盃會內賽。塞內加爾請了法國教練,連最高傲的「足球祖國」都聘了瑞典教練Sven Erikkson。這說明了一點,老外不見得一定是神,但是如果他們真有一套,你就不要太鐵齒,該花的錢還是要花。
以連三屆進入會內賽的沙烏地阿拉伯為例,門將號稱亞洲第一,本屆不知那根筋不對,換了本國教練領軍,結果一開賽就被德國給轟了個8-0「頭槌完封」,丟臉丟到家,也被沙國民眾和媒體狂批。沙烏地石油那麼多,錢多得花不完,看來還是砸點錢好了。
轉移到籃球場上,也是同樣的道理。我不是迷信老外,也不是不鼓勵該給本土教練機會,但是每每看到中華隊和國內球隊在場上的演出,我覺得,與其坐視許多本土教練不求長進的惡搞、瞎混,不如多花點錢買外籍教練的專業,順便提昇國內的教練水準,這應該比每年遠赴美國、日本、南韓「取經」(兼旅遊)有建設性多了。
■全球公敵:南韓
南韓結束了本屆的灰姑娘之旅,在準決賽中敗給德國。總算,歐洲列強不致於全部敗下陣來,否則還真詭異。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德國全輸在南韓腳下?這會是不可思議的傳奇。
很奇怪的是,南韓一路贏球,它的亞洲伙伴們反而愈不開心,特別是中國和台灣。台灣球迷一致海K南韓,我想絕不是這次世足賽可以解釋的,或許是我們過去在國際比賽吃了南韓太多悶虧,也或許是南韓無論什麼運動都以搞小動作聞名,才讓本地球迷一面倒的反韓。(當然,也有很多人是哈韓族)
南韓在國際體壇上恐怕沒有太多朋友,甚至連我那在貿易公司上班的老婆也說,他們作生意的都知道,和兩種人作生意必須要很小心,一是猶太人,一是南韓人,因為他們都以擅長耍賤聞名。貨到了還給你GGYY,嫌這不好那不好,不是要退貨就是不願給錢,這都是常事。
就我的印象,南韓在體育上是只問結果,金牌拿到手,你管我是怎麼拿到的?歷史上又不會因為作弊而在金牌紀錄旁打上星號(如Phil Jackson所云),它只會記錄南韓在某某年的某某比賽是冠軍,這正是老韓想要的一切。They just don't care!!
■體力是一切根基
在球場上,體力騙不了人。南韓的體力確實驚人,光靠體能就足以拖垮其他球隊,也可以說,他們以強大的體能來彌補了技術上的不足。就這一點而言,你不得不佩服他們,因為老韓似乎每一種運動的代表隊和運動員都可以作到這一點。
籃球場上,其實也是同樣道理。從以前到現在,老是在國際比賽上看到「中華隊由於下半場體力不繼,在最後X分鐘由領先X分的優勢反勝為敗...」這種報導。說真的,看都看煩了。自己打球的網友應該也知道,當你沒有了體力,技術再好都是枉然,因為跑也跑不過對手,投籃命中率也下降,防守腳步跟不上,在場上和一個廢人沒有兩樣。
所以,說南韓世界盃四強是作出來的也罷,說他們喜歡無所不用其極達成目的也罷,至少南韓的無窮體力是真實而無半點虛假的,也給了籃球場上的我們這個啟示,現在正在集訓中的中華男女籃,不知是否也有同樣的體會?
■世界盃vs.世錦賽
前幾天到電信局去辦點事,由於剛好是中午休息時間,只有一、兩個櫃台開放,其他的電信局員工則在休息。一邊辦文件,我一邊聽到櫃台裡幾個年輕小姐談著世足賽,說南韓的安貞煥多帥,說義大利被南韓搞掉多令人生氣...等等。
我心裡有不解,也有感嘆。不解的是,為什麼四年一度的世足賽會讓足球排名在170名外、平常連鳥都不鳥足球的台灣人趨之若鶩?是大家都湊湊熱鬧、跟隨流行?還是媒體報導和轉播單位成功的經營起本屆世足賽的氣勢?如果要解釋成足球的固有魅力,恐怕讓我難以信服。在世界盃過幾天結束後,足球BBS版是否回復以往的平靜?是否每個人對足球再度恢復以往的冷漠?
感嘆的是,同樣是世界盃,為什麼足球和籃球(世錦賽)受重視的情形差這麼多?照理說,籃球即使在全球受歡迎程度不如足球,至少也不會差太遠,但是各大報和電視台能以如此多的篇幅介紹世足賽,同樣是最高層級的世錦賽居然不屑一顧?
我已經說過,世錦賽現在應該是我最想親臨現場看球的比賽,前兩天問過文大爺,他說緯來今年不會買世錦賽轉播權,所以大伙兒只能靠著網路過過乾癮。希望,有一天籃球世錦賽也能像世足賽一樣的熱潮...
Saturday, June 29, 2002
Friday, June 14, 2002
2002季後賽不談不可:Men in Stripes(下)
■All-Star Treatment
其次,有很多哨音尺度的問題,是和NBA長久以來存在的All-Star treatment絕對有關的。我們以往看到,防守Jordan的球員往往是動輒得咎,一碰就犯規,這自然是聯盟為保護明星球員而暗地中存在的「不成文規定」;同樣的,這在O'Neal、Kobe身上也有。
很殘酷的說,這就是比身價、比大小牌的時刻。小牌球員在場上犯規連連,自己也非常清楚是什麼原因,大概連抱怨也懶得抱怨。因為,就算你抱怨至死也沒有人會鳥你。這是球場上血淋淋的現實。
我們應該不能否認,All-Star Treatment有它存在的意義,只是,它應該也有一定的限度。All-Star Treatment無限上綱的結果,會讓球賽完全打不下去,球星成了碰不得的超人,小牌球員則成了「造神運動」的祭品,這對NBA並不見得是好事,對籃球運動更是個侮辱。
因此,你可以了解,為什麼Kobe打了Bibby鼻子一拐子卻沒事(當然,Bibby順勢拉了Kobe一把,但我認為double fouls是比較好的吹判方式),為什麼Christie被幹了一拐,也沒換來Kobe的犯規。如果我們了解NBA球賽的運作法則,也就應該了解,在NBA的體制下,明星永遠會有特殊待遇,所以,O'Neal、Kobe、Jordan等等無數巨星,永遠不會有比別人更不公平的待遇。
如果你不同意,想想Doug Christie,想想離俠客還有一大步還會被鳴哨的Scot Pollard,想想Craig Ehlo等無數「小腳」,甚至想想整個季後賽中被吹了數萬次進攻犯規的Chris Webber,你應該很難反駁這個說法。
■回歸原點
現在,該談談自己的想法了。
現在的NBA,似乎已經形成一種不成文的模式:贏球的隊伍教練,總是對輸球的隊伍大加讚揚,輸球的教練,則忙著怪裁判。你看湖人對國王系列,Phil Jackson和Rick Adelman賽後說的話─特別是Jackson─其實真正的用意並不在向媒體吐苦水,這些話其實是說給裁判聽的,用意在要求裁判注意一下雙方不平等的判決尺度。通常,這些話都會發生作用。
另一個現象是,NBA會有「現在流行吹某某犯規」的現象。據個人的觀察,今年季後賽流行吹進攻犯規,前幾年則曾流行吹hand-check、illegal defense..等等,不一而足。標準在那裡?是總部上面下來的指示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種吹法讓球員無所適從。
面對這個問題,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回歸原點」。這個說法似乎很模糊籠統,但我想可以藉以下幾點來說明:
規則就是規則,不應該有大小牌之分。明星球員確實會得利,但是總不能太過誇張,不能說作同樣的動作,A大牌沒事,B小牌是帶球走。規則原本就該是one size fits all,職棒裡面的超級強棒,好球帶會比較小嗎?超級強投的好球帶會比較大嗎?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籃球為什麼會有差別?
其次,目前NBA裁判並沒有依據自己受過訓練的「直覺」在執法,心中充滿著太多的雜音。他心中可能想著,昨天Phil Jackson說什麼什麼;上一場比賽Shaq犯滿,所以這場比賽不能再來一次;前一戰湖人犯規較多,這一戰應該還國王一個公道;前一個play誤判,這一個play該補給某某隊...等等。
我不相信,一個受過嚴格訓練、審核的NBA裁判,會看不出來什麼是真犯規,什麼是假倒地。以世足賽為例,足球裁判都可以判斷球員是否假摔,並給予黃牌,但今天NBA裁判根本是擺明了「你來騙我吧!」,造成後來兩隊抱怨連連,球迷幹譙執法水準,怪誰?
試想,如果Divac連續假倒了兩次都賺不到哨子,他會不會再來第三次?如果俠客連續兩次都被判進攻犯規,下一次他會不會收斂自己的大動作?
裁判也者,必須assess how the game should be played。也就是說,受過嚴格訓練的裁判,心中對籃球應該怎麼打、什麼叫侵人犯規、什麼叫進攻犯規、什麼叫goaltending,都應該自有定見,而不是今天聽了Phil Jackson一席話,就覺得Shaq確實是沒有進攻犯規,明天聽了Adelman的抱怨,又覺得Divac是被欺負。
一大堆球迷、媒體看得到球員作假,裁判先生自己卻看不出來,這些人的籃球規則素養有比裁判好嗎?這是不是證明了,裁判執法確實有盲點存在?
很多現象的造成和產生,都是球員和裁判之間拉鋸的結果。正如同棒球的好球帶一樣,球員會持續探測裁判的底線,「他這樣沒犯規?好,我也來記重的」、「我這樣作沒被吹犯規?OK,下一次如法泡製」。如果裁判不給球員這種模糊空間和質疑,亂象不會產生。
當然,沒有人能否認,NBA裁判的工作是全世界最難的工作之一。NBA球賽的速度太快、球員身材條件都在全球首屈一指,執法難度自然加倍。但畢竟這就是NBA裁判領薪水該作的工作,籃球規則就擺在那裡,你的工作就是要透過哨音去闡釋規則的意義。
我寧願相信,NBA裡沒有所謂總部刻意要讓那一隊晉級的陰謀論;我也寧願相信,NBA裁判都希望當讓球賽更好看、更公平的「推手」,而非操縱球賽的「黑手」。只是,連續幾年的季後賽爭議不斷,在前兩年的逃稅風波之後,NBA裁判們似乎面臨更大的挑戰。
而NBA總部最好不要忽視外界對季後賽結果的不滿、質疑,當一個聯盟失去了球迷的信心和信賴,也失去了一切。當你遭受球迷的唾棄和懷疑,要爬起來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中華職棒不是個很好的例子?
在商業利益和球賽精神之間,在球星取向和一視同仁之間,NBA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也絕對不能坐視目前的混沌再持續下去。
■後記
還有另一個現象,也是我蠻感興趣的。和西區比起來,東區冠軍戰的整體執法「還算正常」,除了第三戰塞爾提克第四節大逆轉,該役兩隊罰球次數差距21次之外,其他場次都還好。不過Paul Pierce在罰4中2的第六戰之前,五戰合計罰球75次,平均每場15次,卻讓我有點懷疑。
我不是質疑Pierce的身手,也不是質疑裁判作球,只是,當我非常仔細的注意籃網對Pierce的防守之後,我並不認為Pierce每場上罰球線15次的現象是正常的。這也讓我想到,籃網的防守已經算很「乾淨」,如果Pierce如此都能每場罰15球,那「壞孩子」時代的活塞,可能每一場要讓喬丹罰上40-50球。
為了支持自己的懷疑,我查了一下其他擅於單打的球員數據。Let's see...在本季的季後賽中,Iverson在6場中罰球69次,McGrady4場46次,Nowitzki8場74次,Shaq在前18場罰192次,Kobe的前18場罰134次,而Pierce例行賽平均每場罰7.8次。
照此看來,Paul Pierce在此系列戰中的罰球是否有點多?是因為球隊完全放單邊讓他獨幹的關係?是Pierce的單打技巧、引誘犯規的技巧進步了?還是因為籃網的防守球員太笨?
我要強調,Pierce是我從Kansas大學以來看到現在,非常喜歡的一個球員。同時,我肯定塞爾提克上自教頭Jim O'Brien下至球員,本季所作的所有努力。但看了今年東區冠軍戰,看了今年季後賽大逆轉的頻率如此之高,「陰謀論」三個字一直在心頭揮之不去...
其次,有很多哨音尺度的問題,是和NBA長久以來存在的All-Star treatment絕對有關的。我們以往看到,防守Jordan的球員往往是動輒得咎,一碰就犯規,這自然是聯盟為保護明星球員而暗地中存在的「不成文規定」;同樣的,這在O'Neal、Kobe身上也有。
很殘酷的說,這就是比身價、比大小牌的時刻。小牌球員在場上犯規連連,自己也非常清楚是什麼原因,大概連抱怨也懶得抱怨。因為,就算你抱怨至死也沒有人會鳥你。這是球場上血淋淋的現實。
我們應該不能否認,All-Star Treatment有它存在的意義,只是,它應該也有一定的限度。All-Star Treatment無限上綱的結果,會讓球賽完全打不下去,球星成了碰不得的超人,小牌球員則成了「造神運動」的祭品,這對NBA並不見得是好事,對籃球運動更是個侮辱。
因此,你可以了解,為什麼Kobe打了Bibby鼻子一拐子卻沒事(當然,Bibby順勢拉了Kobe一把,但我認為double fouls是比較好的吹判方式),為什麼Christie被幹了一拐,也沒換來Kobe的犯規。如果我們了解NBA球賽的運作法則,也就應該了解,在NBA的體制下,明星永遠會有特殊待遇,所以,O'Neal、Kobe、Jordan等等無數巨星,永遠不會有比別人更不公平的待遇。
如果你不同意,想想Doug Christie,想想離俠客還有一大步還會被鳴哨的Scot Pollard,想想Craig Ehlo等無數「小腳」,甚至想想整個季後賽中被吹了數萬次進攻犯規的Chris Webber,你應該很難反駁這個說法。
■回歸原點
現在,該談談自己的想法了。
現在的NBA,似乎已經形成一種不成文的模式:贏球的隊伍教練,總是對輸球的隊伍大加讚揚,輸球的教練,則忙著怪裁判。你看湖人對國王系列,Phil Jackson和Rick Adelman賽後說的話─特別是Jackson─其實真正的用意並不在向媒體吐苦水,這些話其實是說給裁判聽的,用意在要求裁判注意一下雙方不平等的判決尺度。通常,這些話都會發生作用。
另一個現象是,NBA會有「現在流行吹某某犯規」的現象。據個人的觀察,今年季後賽流行吹進攻犯規,前幾年則曾流行吹hand-check、illegal defense..等等,不一而足。標準在那裡?是總部上面下來的指示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種吹法讓球員無所適從。
面對這個問題,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回歸原點」。這個說法似乎很模糊籠統,但我想可以藉以下幾點來說明:
規則就是規則,不應該有大小牌之分。明星球員確實會得利,但是總不能太過誇張,不能說作同樣的動作,A大牌沒事,B小牌是帶球走。規則原本就該是one size fits all,職棒裡面的超級強棒,好球帶會比較小嗎?超級強投的好球帶會比較大嗎?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籃球為什麼會有差別?
其次,目前NBA裁判並沒有依據自己受過訓練的「直覺」在執法,心中充滿著太多的雜音。他心中可能想著,昨天Phil Jackson說什麼什麼;上一場比賽Shaq犯滿,所以這場比賽不能再來一次;前一戰湖人犯規較多,這一戰應該還國王一個公道;前一個play誤判,這一個play該補給某某隊...等等。
我不相信,一個受過嚴格訓練、審核的NBA裁判,會看不出來什麼是真犯規,什麼是假倒地。以世足賽為例,足球裁判都可以判斷球員是否假摔,並給予黃牌,但今天NBA裁判根本是擺明了「你來騙我吧!」,造成後來兩隊抱怨連連,球迷幹譙執法水準,怪誰?
試想,如果Divac連續假倒了兩次都賺不到哨子,他會不會再來第三次?如果俠客連續兩次都被判進攻犯規,下一次他會不會收斂自己的大動作?
裁判也者,必須assess how the game should be played。也就是說,受過嚴格訓練的裁判,心中對籃球應該怎麼打、什麼叫侵人犯規、什麼叫進攻犯規、什麼叫goaltending,都應該自有定見,而不是今天聽了Phil Jackson一席話,就覺得Shaq確實是沒有進攻犯規,明天聽了Adelman的抱怨,又覺得Divac是被欺負。
一大堆球迷、媒體看得到球員作假,裁判先生自己卻看不出來,這些人的籃球規則素養有比裁判好嗎?這是不是證明了,裁判執法確實有盲點存在?
很多現象的造成和產生,都是球員和裁判之間拉鋸的結果。正如同棒球的好球帶一樣,球員會持續探測裁判的底線,「他這樣沒犯規?好,我也來記重的」、「我這樣作沒被吹犯規?OK,下一次如法泡製」。如果裁判不給球員這種模糊空間和質疑,亂象不會產生。
當然,沒有人能否認,NBA裁判的工作是全世界最難的工作之一。NBA球賽的速度太快、球員身材條件都在全球首屈一指,執法難度自然加倍。但畢竟這就是NBA裁判領薪水該作的工作,籃球規則就擺在那裡,你的工作就是要透過哨音去闡釋規則的意義。
我寧願相信,NBA裡沒有所謂總部刻意要讓那一隊晉級的陰謀論;我也寧願相信,NBA裁判都希望當讓球賽更好看、更公平的「推手」,而非操縱球賽的「黑手」。只是,連續幾年的季後賽爭議不斷,在前兩年的逃稅風波之後,NBA裁判們似乎面臨更大的挑戰。
而NBA總部最好不要忽視外界對季後賽結果的不滿、質疑,當一個聯盟失去了球迷的信心和信賴,也失去了一切。當你遭受球迷的唾棄和懷疑,要爬起來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中華職棒不是個很好的例子?
在商業利益和球賽精神之間,在球星取向和一視同仁之間,NBA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也絕對不能坐視目前的混沌再持續下去。
■後記
還有另一個現象,也是我蠻感興趣的。和西區比起來,東區冠軍戰的整體執法「還算正常」,除了第三戰塞爾提克第四節大逆轉,該役兩隊罰球次數差距21次之外,其他場次都還好。不過Paul Pierce在罰4中2的第六戰之前,五戰合計罰球75次,平均每場15次,卻讓我有點懷疑。
我不是質疑Pierce的身手,也不是質疑裁判作球,只是,當我非常仔細的注意籃網對Pierce的防守之後,我並不認為Pierce每場上罰球線15次的現象是正常的。這也讓我想到,籃網的防守已經算很「乾淨」,如果Pierce如此都能每場罰15球,那「壞孩子」時代的活塞,可能每一場要讓喬丹罰上40-50球。
為了支持自己的懷疑,我查了一下其他擅於單打的球員數據。Let's see...在本季的季後賽中,Iverson在6場中罰球69次,McGrady4場46次,Nowitzki8場74次,Shaq在前18場罰192次,Kobe的前18場罰134次,而Pierce例行賽平均每場罰7.8次。
照此看來,Paul Pierce在此系列戰中的罰球是否有點多?是因為球隊完全放單邊讓他獨幹的關係?是Pierce的單打技巧、引誘犯規的技巧進步了?還是因為籃網的防守球員太笨?
我要強調,Pierce是我從Kansas大學以來看到現在,非常喜歡的一個球員。同時,我肯定塞爾提克上自教頭Jim O'Brien下至球員,本季所作的所有努力。但看了今年東區冠軍戰,看了今年季後賽大逆轉的頻率如此之高,「陰謀論」三個字一直在心頭揮之不去...
2002季後賽不談不可:Men in Stripes(上)
如果人人手上有一把槍,今年季後賽,NBA的裁判可能已經被轟爛了。那種感覺,可能像是在非洲草原上獵殺三隻斑馬一樣。
哦,我忘了,NBA裁判穿的是灰色的裁判服,而不是NCAA的黑白條紋。但你懂我的意思吧,談到今年季後賽,就不能不談裁判。他們給我的感覺很像立法院,是一切混亂的來源。
■問題核心
在這邊,我不想討論裁判哨音傾向那一隊,因為這並不是問題的核心。以爭議最多的湖人對國王系列來看,事實擺得很清楚,第五戰是湖人被整,第六戰輪由國王被鎖定,雙方各有得利,而那一方得利較多,事實上很難作整體的估算。
看了今年季後賽,我認為裁判的問題在於,整個系列、整場比賽的尺度不一,甚至在節與節的中間都會出現相當大的尺度落差,而這是令人十分難以接受的。我要說,這是看球十餘年來裁判不度最無法令人苟同的一年,各界會出現「陰謀論」的指控,裁判絕對難辭其咎。
我想更進一步的說,今年季後賽之所以出現這麼多的精彩大逆轉,我們自然不能否認球隊、球員的努力表現,但是這和裁判執法也有關係。我不願沒來由的去指控裁判有意操縱球賽勝負,或是如部份人猜測的─裁判受總部指示操縱球賽勝負,但我很肯定的是,如果NBA再放任裁判執法水準惡化下去,有一天會自食苦果。
我個人非常同意ESPN名記者David Aldridge的話:「NBA今天最大、最值得擔心的問題,不在於它的勝負結果是否真正受到操縱、影響,而在於許多人已經『認定』球賽結果受到操控。」
換句話說,久而久之下來,這會變成一個信心危機。當再沒有人相信裁判之時,也就如同當年台灣棒球迷「認定」每一場球賽都有放水嫌疑,進而唾棄中華職棒一樣,NBA將會面臨空前的危機。
■各家說法
起初,我認為自己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隨著季後賽進行,美國各大媒體也不約而同的先後開砲,這多少證明,裁判的哨音確實成為了今年季後賽的特大號重點。為了避免「主觀」,我讀了許多主流媒體和採訪記者的說法,最後再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ESPN記者David Aldridge的說法,上面已經提到,他說:「我也承認,(面對這種現象)我不知道該怎麼辦。」ESPN另有記者,也對裁判的執法尺度頗不以為然。沙加緬度當地的Sacramento Bees報、洛杉磯時報和紐約時報,都各有說法,有人認為裁判爛透了,有人認為,雙方各有得利,而國王自己的罰球不長進,卻是不爭的事實,輸球怪不了別人。
當然,最強烈的指控可能來自華盛頓郵報的專欄作家Michael Wilbon。他的這篇文章,也在台灣大大小小的BBS板上被一po再po,引起了廣泛的討論。Wilbon先生說,採訪籃球這麼多年來,頭一次見到如此誇張的裁判,以往他一直不願意在專欄上提太多有關裁判的事,但這一次卻不得不跳出來說些話。
當然,經常在圓球發表文章的Sam Amico,則認為裁判尺度歸尺度,湖人證明了他們是真正的冠軍,在應該發揮的時候,徹底展現出冠軍球隊的氣質,國王輸得也不算冤。
■數字說了什麼?
我想先從湖人vs.國王系列聊起。首先,以下是七戰中兩隊的罰球數據:
第一戰:湖人16-22,國王16-17,湖人勝106-99
第二戰:湖人15-25,國王23-38,國王勝96-90
第三戰:湖人8-15,國王21-35,國王勝103-90
第四戰:湖人18-27,國王18-26,湖人勝100-99
第五戰:湖人17-23,國王22-33,國王勝92-91
第六戰:湖人34-40,國王18-25,湖人勝106-102
第七戰:湖人27-33,國王16-30,湖人勝112-106(OT)
總計:湖人135-185(.730),國王134-204(.657)
平均:湖人19.3-26.4,國王19.1-29.1
整個系列下來,後四戰合計差分只有12分,拼鬥之激烈可見一斑。如果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分析,國王每場比湖人多罰3球,罰球得分卻比湖人少0.2。此外,國王七戰下來比湖人多得2分,假如他們的罰球命中率和湖人一樣,能夠達到7成3,那麼還能再多得15分。這15分能不能改寫戰局?以上的計算說明了,國王是在罰球線上自己敗給自己,或許怨不得人。
但這畢竟是整體的數據,不能反映出各場比賽之間的戰況。OK,你注意到了沒有?這七場球中,只要能取得罰球數領先的,就是最後的贏家。而且,兩隊罰球次數差距在兩位數的,就有四場球(第二戰13球,第三戰20球,第五戰10球,第七戰15球)。
以我過去看球的經驗,這並不多見。這個數據所反映出來的意義是,裁判未能有效的掌握球賽,因為,如果兩隊實力相當,一般而言罰球次數不會在同一系列中三番兩次出現這麼大的差距。
再配合實際戰況,第二、三戰國王在罰球線上淨贏湖人33球,讓老禪師Phil Jackson大為不爽,跳出來說話,第四戰湖人隨即以一球取勝。第六戰則出現湖人光在第四節(與延長賽)就罰球27次的誇張數字,如此一面倒的數據,發生在聯盟冠軍賽第六戰,自然更會引起不尋常的揣測和懷疑。
■俠客現象
對於裁判尺度的爭議中,俠客現象是不能不提的,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焦點鎖定在他身上。近三年的季後賽,俠客總是成為對手質疑的重點,說他老是三秒、罰球踩線、每一次單打都是進攻犯規...等等,前拓荒者教練Mike Dunleavy還說O'Neal根本就像是比薩斜塔。
俠客和Vlade Divac今年在季後賽中的放對,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精彩好戲。演技足可以榮膺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Divac,幾招見風即倒的步法、忽硬忽軟的低位防守,搞得O'Neal非常頭痛,也把裁判耍得不亦樂乎。顯然,Divac知道和Shaq硬幹沒有用,只能以智取,說難聽點就是耍賤,否則只有等著挨宰的份。
Divac此舉是否可取,尚有討論空間。他至少還是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打球,而且沒有傷人,既然如此,我們也沒話說。有沒有「球品」的問題,並不在他的思考範圍內。大家都想贏球,想想看,如果是你要對上俠客,恐怕也只能出奇招。我並不鼓勵大家在打球時都像在上演員訓練班,但是坦白說,對上非常人,只有採取非常手段,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其次,就是O'Neal本身的問題。大家非常注意O'Neal是否揮肘、三秒鐘,是否不管防守者的空間,老是硬上硬翻;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國王隊裡有幾個人被俠客的雙肘招呼。他的例子讓我想起以前活塞的Bill Laimbeer,Laimbeer打球動作也很大,也總是聲稱自己無辜,天生動作大,何罪之有。
為俠客護航的一方表示,O'Neal的身材太過巨大,常常一轉過來,手肘高度就剛好在防守者臉上,防守又貼他貼得特別緊,自己被K到不能老是怪俠客。另外也有一種說法是,Shaq天生神力,雙方一接觸一定是對方倒地,如果依此來判斷進攻犯規與否,對Shaq不太公平。兩種說法,都有道理。
聲討O'Neal的說法,過去三年來大家想必聽得很多,在此按下不表。有一個重點是,Shaq的力量確實過人,在他「欺壓」對手的同時,也有很多招呼在他身上的犯規,是被裁判視而不見的。這一點,我們得還他一個公道。
聽聽快艇教頭Alvin Gentry的說法,也有道理。Gentry表示,O'Neal一方面吃虧,一方面得利,所以在他看來,現況既未對俠客不公,也未必偏袒防守的一方。我也寧願相信這個說法。
哦,我忘了,NBA裁判穿的是灰色的裁判服,而不是NCAA的黑白條紋。但你懂我的意思吧,談到今年季後賽,就不能不談裁判。他們給我的感覺很像立法院,是一切混亂的來源。
■問題核心
在這邊,我不想討論裁判哨音傾向那一隊,因為這並不是問題的核心。以爭議最多的湖人對國王系列來看,事實擺得很清楚,第五戰是湖人被整,第六戰輪由國王被鎖定,雙方各有得利,而那一方得利較多,事實上很難作整體的估算。
看了今年季後賽,我認為裁判的問題在於,整個系列、整場比賽的尺度不一,甚至在節與節的中間都會出現相當大的尺度落差,而這是令人十分難以接受的。我要說,這是看球十餘年來裁判不度最無法令人苟同的一年,各界會出現「陰謀論」的指控,裁判絕對難辭其咎。
我想更進一步的說,今年季後賽之所以出現這麼多的精彩大逆轉,我們自然不能否認球隊、球員的努力表現,但是這和裁判執法也有關係。我不願沒來由的去指控裁判有意操縱球賽勝負,或是如部份人猜測的─裁判受總部指示操縱球賽勝負,但我很肯定的是,如果NBA再放任裁判執法水準惡化下去,有一天會自食苦果。
我個人非常同意ESPN名記者David Aldridge的話:「NBA今天最大、最值得擔心的問題,不在於它的勝負結果是否真正受到操縱、影響,而在於許多人已經『認定』球賽結果受到操控。」
換句話說,久而久之下來,這會變成一個信心危機。當再沒有人相信裁判之時,也就如同當年台灣棒球迷「認定」每一場球賽都有放水嫌疑,進而唾棄中華職棒一樣,NBA將會面臨空前的危機。
■各家說法
起初,我認為自己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隨著季後賽進行,美國各大媒體也不約而同的先後開砲,這多少證明,裁判的哨音確實成為了今年季後賽的特大號重點。為了避免「主觀」,我讀了許多主流媒體和採訪記者的說法,最後再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ESPN記者David Aldridge的說法,上面已經提到,他說:「我也承認,(面對這種現象)我不知道該怎麼辦。」ESPN另有記者,也對裁判的執法尺度頗不以為然。沙加緬度當地的Sacramento Bees報、洛杉磯時報和紐約時報,都各有說法,有人認為裁判爛透了,有人認為,雙方各有得利,而國王自己的罰球不長進,卻是不爭的事實,輸球怪不了別人。
當然,最強烈的指控可能來自華盛頓郵報的專欄作家Michael Wilbon。他的這篇文章,也在台灣大大小小的BBS板上被一po再po,引起了廣泛的討論。Wilbon先生說,採訪籃球這麼多年來,頭一次見到如此誇張的裁判,以往他一直不願意在專欄上提太多有關裁判的事,但這一次卻不得不跳出來說些話。
當然,經常在圓球發表文章的Sam Amico,則認為裁判尺度歸尺度,湖人證明了他們是真正的冠軍,在應該發揮的時候,徹底展現出冠軍球隊的氣質,國王輸得也不算冤。
■數字說了什麼?
我想先從湖人vs.國王系列聊起。首先,以下是七戰中兩隊的罰球數據:
第一戰:湖人16-22,國王16-17,湖人勝106-99
第二戰:湖人15-25,國王23-38,國王勝96-90
第三戰:湖人8-15,國王21-35,國王勝103-90
第四戰:湖人18-27,國王18-26,湖人勝100-99
第五戰:湖人17-23,國王22-33,國王勝92-91
第六戰:湖人34-40,國王18-25,湖人勝106-102
第七戰:湖人27-33,國王16-30,湖人勝112-106(OT)
總計:湖人135-185(.730),國王134-204(.657)
平均:湖人19.3-26.4,國王19.1-29.1
整個系列下來,後四戰合計差分只有12分,拼鬥之激烈可見一斑。如果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分析,國王每場比湖人多罰3球,罰球得分卻比湖人少0.2。此外,國王七戰下來比湖人多得2分,假如他們的罰球命中率和湖人一樣,能夠達到7成3,那麼還能再多得15分。這15分能不能改寫戰局?以上的計算說明了,國王是在罰球線上自己敗給自己,或許怨不得人。
但這畢竟是整體的數據,不能反映出各場比賽之間的戰況。OK,你注意到了沒有?這七場球中,只要能取得罰球數領先的,就是最後的贏家。而且,兩隊罰球次數差距在兩位數的,就有四場球(第二戰13球,第三戰20球,第五戰10球,第七戰15球)。
以我過去看球的經驗,這並不多見。這個數據所反映出來的意義是,裁判未能有效的掌握球賽,因為,如果兩隊實力相當,一般而言罰球次數不會在同一系列中三番兩次出現這麼大的差距。
再配合實際戰況,第二、三戰國王在罰球線上淨贏湖人33球,讓老禪師Phil Jackson大為不爽,跳出來說話,第四戰湖人隨即以一球取勝。第六戰則出現湖人光在第四節(與延長賽)就罰球27次的誇張數字,如此一面倒的數據,發生在聯盟冠軍賽第六戰,自然更會引起不尋常的揣測和懷疑。
■俠客現象
對於裁判尺度的爭議中,俠客現象是不能不提的,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焦點鎖定在他身上。近三年的季後賽,俠客總是成為對手質疑的重點,說他老是三秒、罰球踩線、每一次單打都是進攻犯規...等等,前拓荒者教練Mike Dunleavy還說O'Neal根本就像是比薩斜塔。
俠客和Vlade Divac今年在季後賽中的放對,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精彩好戲。演技足可以榮膺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Divac,幾招見風即倒的步法、忽硬忽軟的低位防守,搞得O'Neal非常頭痛,也把裁判耍得不亦樂乎。顯然,Divac知道和Shaq硬幹沒有用,只能以智取,說難聽點就是耍賤,否則只有等著挨宰的份。
Divac此舉是否可取,尚有討論空間。他至少還是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打球,而且沒有傷人,既然如此,我們也沒話說。有沒有「球品」的問題,並不在他的思考範圍內。大家都想贏球,想想看,如果是你要對上俠客,恐怕也只能出奇招。我並不鼓勵大家在打球時都像在上演員訓練班,但是坦白說,對上非常人,只有採取非常手段,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其次,就是O'Neal本身的問題。大家非常注意O'Neal是否揮肘、三秒鐘,是否不管防守者的空間,老是硬上硬翻;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國王隊裡有幾個人被俠客的雙肘招呼。他的例子讓我想起以前活塞的Bill Laimbeer,Laimbeer打球動作也很大,也總是聲稱自己無辜,天生動作大,何罪之有。
為俠客護航的一方表示,O'Neal的身材太過巨大,常常一轉過來,手肘高度就剛好在防守者臉上,防守又貼他貼得特別緊,自己被K到不能老是怪俠客。另外也有一種說法是,Shaq天生神力,雙方一接觸一定是對方倒地,如果依此來判斷進攻犯規與否,對Shaq不太公平。兩種說法,都有道理。
聲討O'Neal的說法,過去三年來大家想必聽得很多,在此按下不表。有一個重點是,Shaq的力量確實過人,在他「欺壓」對手的同時,也有很多招呼在他身上的犯規,是被裁判視而不見的。這一點,我們得還他一個公道。
聽聽快艇教頭Alvin Gentry的說法,也有道理。Gentry表示,O'Neal一方面吃虧,一方面得利,所以在他看來,現況既未對俠客不公,也未必偏袒防守的一方。我也寧願相信這個說法。
Monday, June 10, 2002
垃圾場雜記(20)
說也悲哀,圓球留言板上除了新進的菜鳥大強之外,人氣居然以在下最為低迷。小朱、裘爺和文爺好比世足賽的阿根廷、巴西和義大利,留侯像是西班牙,後到的建祥兄和大強則好比是黑馬塞內加爾和南韓,我可能比較像是中國大陸。
我是蠻想仿效小朱的「奶茶時間」,在垃圾場裡開個「餿水時間」,無奈沒有網友來信問問題,只能作罷。不過這也怪不了別人,誰叫自己文章的產量少。
■有關世錦賽
閒話休敘,討論板上有人問到,Charles Barkley對美國在世錦賽的前途提出警訊,同時,美國大學生自從夢幻隊組軍出戰國際賽之後,國際經驗愈來愈少,為什麼美國籃協不以職業、大學各半的方式組隊參賽?
我的想法是,夢幻隊如今已經成為NBA的行銷工具之一,自從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後,全球球迷想看的是NBA球星,誰想看一群少不經事、沒人認識的大學生?再者,NBA副總裁Russ Granik又是美國籃協的頭頭,兩邊根本就是一家人。
當然,最重要的因素應該是,各國籃球水準大大提昇,美國隨便派支球隊就能奪冠的時代早已過去。在雪梨奧運被立陶宛嚇出一身冷汗之後,現在他們甚至擔心會輸球。以一半職業、一半大學的方式組隊,球員素質可能落差太大,搭配不易,也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以個人而言,我對世錦賽和奧運愈來愈期待,因為各國實力差距愈來愈小,競爭愈來愈激烈。當Nowitzki、Nash、Peja Stojakovic、Pau Gasol等人分別代表祖國,在國際賽會上互相廝殺時,精彩程度絕對不下於NBA總冠軍賽─特別是今年的總冠軍賽。如果我還是媒體記者,這也會是我最想採訪、親眼見證的比賽。
■大郅不見了
大郅不見了、小牛找不到大郅、大郅拒絕向中國國家隊報到、大郅可能要尋求庇護、大郅對報導他有意投誠的媒體表示不滿...這幾天「Dodger」大郅紅得很,新聞熱度只怕不下於他剛由中國大陸前進美國之時。對於種種謠言、報導,我的感覺是:大家未免緊張過頭了吧!
大陸隊對王治郅未報到的不滿、不諒解或無法接受,是否對中國球員未來前往NBA產生任何影響,才是值得擔憂的。
王治郅人在洛杉磯,正在為參加夏季聯盟努力,所以至今未向中國隊報到。理由擺得很明,他已經沒有合約在身,必須為未來的飯票努力,特別是,如果小牛真的不願和他續約的話。
這件事還在鬧,尚未水落石出,我只覺得整件事情應該沒有這麼複雜。王治郅的想法應該很簡單,不是他不願為國出征,也不是他不願意上繳什麼勞什子的50%、30%薪水...whatever,而是他希望為自己在美國的前途努力衝刺。他非常清楚外界對他的批評,也清楚自己打球以來的弱點,曾經表示,三分射手是小牛教練團給他的定位,絕不是他畏懼碰撞,自甘作個只會投三分的球員。
參加夏季聯盟,是王治郅磨鍊身心強度最好的地方;如果小牛不願續簽他,這更是他唯一的去處。大郅的籃球悟性、條件都不差,差的是完整的美式籃球訓練和經驗,再這麼來來去去,一會兒飛回中國,一會兒飛回美國,每年都只能打半個球季,當然搞不出名堂,也不會進步,終其一生只能在三分線外生根。好歹也為大陸隊奮鬥了六、七年,替自己前途打拼有錯嗎?
問題是,「移動長城」是大陸隊爭強逐勝的唯一本錢,甚至對王治郅加巴特爾加姚明的3-4-5號組合深深期待(我是覺得這種組合會死得很慘),而且中國政府一向視運動員為國家財產,說一就是一,那有你球員爭辯的空間?
中國體育高層的心態和作法,對打算挑戰NBA的球員,可能會是一大障礙。我們以王治郅和姚明為例,如果他倆都要代表大陸參加下半年的世錦賽和亞運,而且都得參加完整的練球,那麼大郅鐵定無法參加夏季聯盟,到時除了小牛還會有人要他嗎?姚明中選之後,則可能要到季前訓練營後半段才能向球隊報到,你要這種狀元嗎?
都是問號,總之,好戲還在後頭,結果會如何,應該會很有趣。
■小牛vs.國王
NBA季後賽已近尾聲,如今誰得冠軍,好像已經沒有人在意了。湖人vs.籃網的戲碼,加上世界盃足球賽的風暴,使今年總冠軍賽成為我有記憶以來最沒人「鳥」的一屆總冠軍賽。事實上,我的情緒還停留在西區湖人對國王的系列戰,這七場比賽已經足夠列入經典。但讓我真正持續思考的,卻是小牛對國王的系列。
相對於西區冠軍戰的經典,小牛vs.國王的系列,也許提供我們更多可以思考、討論的籃球議題。
這個系列戰的進攻節奏,是我看球以來頭一次看到。你可以見到電視畫面不斷秀出,兩隊在多少時間內總共出手了幾次,那一隊在shot clock只走了4秒就已經在前場出手等等數字和畫面。我曾對裘必勝開玩笑的說,如果讓我們的甲組球員來打這種節奏的比賽,來回五趟可能就要癱在場邊抽筋。語畢只見裘爺苦笑。
波士頓的神主牌Red Auerbach曾說,籃球畢竟還是比投籃的比賽。小牛這種「進攻就是最佳防守」、和國王「對轟」的策略,讓我一度認為,小牛將會改寫我對籃球(至少是NBA)「防守是勝利第一要素」的傳統認知。因為他們的進攻節奏可怕、火力嚇人,球員的進攻天份、搶分功力更是沒話說。但事實證明,抱著這種心態的隊伍,還是以失敗收場。至少,80年代初期的丹佛金塊、金州勇士都沒有成功,今年的小牛也失敗了。瘋狂的Don Nelson,是不是該換個新腦袋?
此外,小牛隊集大牌球員於一身的作法,縱然證明了Mark Cuban的用心和多金,但是這種每個人都自認為是將才的陣容,真的搞得出名堂嗎?拓荒者沒搞出名堂,又憑什麼讓我們相信小牛搞得出名堂?
最後我想說,如果Steve Nash能夠當選第三隊,就因為他的統計數字,我想不出任何Andre Miller,甚至Stephon Marbury不受青睞的理由,只因為小牛打進了季後賽嗎?坦白說,他的無厘頭球風,並不是我欣賞的控球典型。
我是蠻想仿效小朱的「奶茶時間」,在垃圾場裡開個「餿水時間」,無奈沒有網友來信問問題,只能作罷。不過這也怪不了別人,誰叫自己文章的產量少。
■有關世錦賽
閒話休敘,討論板上有人問到,Charles Barkley對美國在世錦賽的前途提出警訊,同時,美國大學生自從夢幻隊組軍出戰國際賽之後,國際經驗愈來愈少,為什麼美國籃協不以職業、大學各半的方式組隊參賽?
我的想法是,夢幻隊如今已經成為NBA的行銷工具之一,自從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後,全球球迷想看的是NBA球星,誰想看一群少不經事、沒人認識的大學生?再者,NBA副總裁Russ Granik又是美國籃協的頭頭,兩邊根本就是一家人。
當然,最重要的因素應該是,各國籃球水準大大提昇,美國隨便派支球隊就能奪冠的時代早已過去。在雪梨奧運被立陶宛嚇出一身冷汗之後,現在他們甚至擔心會輸球。以一半職業、一半大學的方式組隊,球員素質可能落差太大,搭配不易,也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以個人而言,我對世錦賽和奧運愈來愈期待,因為各國實力差距愈來愈小,競爭愈來愈激烈。當Nowitzki、Nash、Peja Stojakovic、Pau Gasol等人分別代表祖國,在國際賽會上互相廝殺時,精彩程度絕對不下於NBA總冠軍賽─特別是今年的總冠軍賽。如果我還是媒體記者,這也會是我最想採訪、親眼見證的比賽。
■大郅不見了
大郅不見了、小牛找不到大郅、大郅拒絕向中國國家隊報到、大郅可能要尋求庇護、大郅對報導他有意投誠的媒體表示不滿...這幾天「Dodger」大郅紅得很,新聞熱度只怕不下於他剛由中國大陸前進美國之時。對於種種謠言、報導,我的感覺是:大家未免緊張過頭了吧!
大陸隊對王治郅未報到的不滿、不諒解或無法接受,是否對中國球員未來前往NBA產生任何影響,才是值得擔憂的。
王治郅人在洛杉磯,正在為參加夏季聯盟努力,所以至今未向中國隊報到。理由擺得很明,他已經沒有合約在身,必須為未來的飯票努力,特別是,如果小牛真的不願和他續約的話。
這件事還在鬧,尚未水落石出,我只覺得整件事情應該沒有這麼複雜。王治郅的想法應該很簡單,不是他不願為國出征,也不是他不願意上繳什麼勞什子的50%、30%薪水...whatever,而是他希望為自己在美國的前途努力衝刺。他非常清楚外界對他的批評,也清楚自己打球以來的弱點,曾經表示,三分射手是小牛教練團給他的定位,絕不是他畏懼碰撞,自甘作個只會投三分的球員。
參加夏季聯盟,是王治郅磨鍊身心強度最好的地方;如果小牛不願續簽他,這更是他唯一的去處。大郅的籃球悟性、條件都不差,差的是完整的美式籃球訓練和經驗,再這麼來來去去,一會兒飛回中國,一會兒飛回美國,每年都只能打半個球季,當然搞不出名堂,也不會進步,終其一生只能在三分線外生根。好歹也為大陸隊奮鬥了六、七年,替自己前途打拼有錯嗎?
問題是,「移動長城」是大陸隊爭強逐勝的唯一本錢,甚至對王治郅加巴特爾加姚明的3-4-5號組合深深期待(我是覺得這種組合會死得很慘),而且中國政府一向視運動員為國家財產,說一就是一,那有你球員爭辯的空間?
中國體育高層的心態和作法,對打算挑戰NBA的球員,可能會是一大障礙。我們以王治郅和姚明為例,如果他倆都要代表大陸參加下半年的世錦賽和亞運,而且都得參加完整的練球,那麼大郅鐵定無法參加夏季聯盟,到時除了小牛還會有人要他嗎?姚明中選之後,則可能要到季前訓練營後半段才能向球隊報到,你要這種狀元嗎?
都是問號,總之,好戲還在後頭,結果會如何,應該會很有趣。
■小牛vs.國王
NBA季後賽已近尾聲,如今誰得冠軍,好像已經沒有人在意了。湖人vs.籃網的戲碼,加上世界盃足球賽的風暴,使今年總冠軍賽成為我有記憶以來最沒人「鳥」的一屆總冠軍賽。事實上,我的情緒還停留在西區湖人對國王的系列戰,這七場比賽已經足夠列入經典。但讓我真正持續思考的,卻是小牛對國王的系列。
相對於西區冠軍戰的經典,小牛vs.國王的系列,也許提供我們更多可以思考、討論的籃球議題。
這個系列戰的進攻節奏,是我看球以來頭一次看到。你可以見到電視畫面不斷秀出,兩隊在多少時間內總共出手了幾次,那一隊在shot clock只走了4秒就已經在前場出手等等數字和畫面。我曾對裘必勝開玩笑的說,如果讓我們的甲組球員來打這種節奏的比賽,來回五趟可能就要癱在場邊抽筋。語畢只見裘爺苦笑。
波士頓的神主牌Red Auerbach曾說,籃球畢竟還是比投籃的比賽。小牛這種「進攻就是最佳防守」、和國王「對轟」的策略,讓我一度認為,小牛將會改寫我對籃球(至少是NBA)「防守是勝利第一要素」的傳統認知。因為他們的進攻節奏可怕、火力嚇人,球員的進攻天份、搶分功力更是沒話說。但事實證明,抱著這種心態的隊伍,還是以失敗收場。至少,80年代初期的丹佛金塊、金州勇士都沒有成功,今年的小牛也失敗了。瘋狂的Don Nelson,是不是該換個新腦袋?
此外,小牛隊集大牌球員於一身的作法,縱然證明了Mark Cuban的用心和多金,但是這種每個人都自認為是將才的陣容,真的搞得出名堂嗎?拓荒者沒搞出名堂,又憑什麼讓我們相信小牛搞得出名堂?
最後我想說,如果Steve Nash能夠當選第三隊,就因為他的統計數字,我想不出任何Andre Miller,甚至Stephon Marbury不受青睞的理由,只因為小牛打進了季後賽嗎?坦白說,他的無厘頭球風,並不是我欣賞的控球典型。
Sunday, June 02, 2002
垃圾場雜記(19)
■談談WNBA
WNBA第六季悄悄的開打了,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在乎的人大概更少。
一直以來,我試著用公平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女子職業聯盟,天曉得女子職業聯盟要生存,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拜NBA相挺之賜,WNBA好歹跨進了她的第六季,這是個不小的成就。然而,WNBA很難受到公平的對待。在媒體報導上,在一般球迷的心中,她似乎只是個可有可無的陪襯角色而已。
* 有關於今年的WNBA,幾個可以注意的點如下:
* 很有趣的是,她也有西部重進攻、東部重防守的「NBA症候群」。
* 她已經發展成一個16支球隊的巨型聯盟,再也不能以小而美來形容。
* 洛杉磯火花(L.A. Sparks)在上一季中止休士頓彗星(Houston Comets)的四連霸,成為WNBA史上第二支冠軍隊。
* WNBA處處有NBA著墨的影子,上至球隊財務、營運、結構,下至教練。本季具有NBA教練、球員資歷的教頭就有:火花的前湖人球員Michael Cooper、奧蘭多奇蹟(Orlando Miracle)的前魔術球員Dee Brown、Miami Sol的前熱火教頭Ron Rothstein,還有紐約自由女神(N.Y. Liberty)的前小牛教練Richie Adubato。
* 國際知名的澳洲籍球員Michelle Timms,本季已經退休,轉任電視講評員。「WNBA喬丹」Cynthia Cooper,本季為第二年執掌鳳凰城水星(Phoenix Mercury)。
* 休士頓彗星也弄來了WNBA版的「移動長城」,除了6-2的前鋒Tina Thompson,還有創下NCAA女籃首度在比賽中扣籃紀錄的6-5新人中鋒Michelle Snow,以及前自由女神中鋒6-4的甜姐兒Rebecca Lobo,三個人都有一定實力。
* 西雅圖風暴(Seattle Storm)連續兩年選來狀元,去年選進澳洲6-5超級中鋒Lauren Jackson,今年則選進Uconn的超級控球Sue Bird
* 在籃球狂熱之州印地安那,狂熱隊(Indiana Fever)本季有兩名球星要粉墨登場,值得期待,分別是由神秘人轉來的得分後衛Nikki McCray(另一個球技、姿色兼具的甜姐兒),以及去年選秀探花、卻因受傷全年停賽的6-2前鋒Tamika Catchings。
* 本季東區看好自由女神和克里夫蘭搖滾者(Cleveland Rockers),西區依然看好由宿敵火花和彗星爭霸。
WNBA逐年下滑的票房仍然要接受考驗,失去了競爭對手ABL之後,使WNBA能夠心無旁鶩的全力發展擴張,卻也同時讓她失去了某種程度的競爭力。另外值得憂心的是,WNBA和工會的三年約即將於本季結束後到期,目前工會對球員薪資過低相當不爽,甚至聲稱球隊作假帳、謊稱虧本,談判結果會影響到聯盟的後續發展和遠景。
打從和ABL競爭的年代以來,WNBA就採取低薪政策,最高薪不過8萬美元,最低大約3萬,這也是她不敢禁止球員在季外至各國職籃打工賺錢的原因。當年頂級球員年薪達15萬美元的ABL,撐不到兩年就玩垮了,江山大一統的結果,市場獨佔的WNBA說話自然更大聲。想想看,如果NBA的KG年薪以2000萬計,每年打100場,每場就進帳20萬,WNBA球員打兩年還賺不到這麼多,真是夠誇張。
本季,已經有不少歐洲球員退出WNBA返回祖國,一方面準備即將在大陸開打的世錦賽,另一方面,回到故鄉賺錢,薪水不會比WNBA差到那裡去,打球也輕鬆,何樂而不為。我相信,這會是WNBA的警訊和危機。如果資方一意孤行,最慘的結局會搞到收攤。
■談談裁判
每到季後賽,裁判就成為大家注意的焦點,而且我發現在台灣尤其嚴重,「8個打5個」、「陰謀論」、「瞎了狗眼」…這些字眼屢見不鮮。是不是我們都已經習慣了見到這樣子的裁判,所以自然而然會有額外的聯想?
對於今年季後賽出現的種種裁判爭議(事實上也不止今年了,過去三年來大概每年都有),我的想法很簡單,只有兩點:一、NBA裁判的水準變差了;二、在整個系列戰中的執法尺度無法維持一定的標準,落差過大。
有這種想法的可能也不只我一人,前幾天一個美國專欄作家寫得很妙:「俠客說擊敗湖人的唯一方法,由C開頭,T結尾(Cheat,指作弊、欺騙)。我也想說,季後賽的裁判爭議層出不窮,原因就是裁判諸公的水準S開頭,K結尾(Stink,表示很爛)」。
今年季後賽,湖人和國王展開「演技大戰」,Divac演得開心,Kobe偶爾也湊上一腳。有人還開玩笑的說,即使Divac身旁三公尺有人吹口氣,他可能也會跌倒。我覺得,演技也是比賽的一部份,如何爭取裁判的哨音讓自己得利,是每一支球隊、每一個球員都該注意的課題。然而,它不該成為球賽的主軸,影響到整場比賽的節奏。
如果演戲作假一點作用都沒有,你認為這場戲還演得下去嗎?所以,這是裁判自己太笨,未能藉著哨音將球賽維持在正軌上。再加上現在裁判「補哨」補得太兇,老想著這邊漏了哨就該在那邊補一個,搞到最後問題愈來愈多。
其次,你應該會發現,在上下半場或是各場球賽之間,哨音時而偏A隊,時而偏B隊的現象極為明顯。如此的裁判尺度,叫球員如何打球?如此的裁判尺度,自然而然會引誘球員將心思花在不該花的地方上。
對於NBA的裁判,我是愈來愈失望。當球員或教練會將每場球賽勝負結果都歸咎在裁判身上時,這是籃球運動的悲哀(國內也有此現象),但總裁David Stern表示有意採用instant replay來減少決勝期判決的爭議,是否也代表著部份心虛的反射?
爭議愈來愈多,我對裁判的期待其實很簡單,規則中怎麼規定,就怎麼吹,雖然所謂的superstar treatment難以避免,但應該減少至最低程度,特別是在寸土必爭的季後賽。最起碼,我就從來沒聽說過美國職棒也有superstar treatment,把明星投手的好球帶放得特別寬,或是把明星打者的好球帶縮得特別小的作法。NBA再這樣搞下去,總有一天會引火上身、玩火自焚,遭到真正的球迷唾棄。
WNBA第六季悄悄的開打了,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在乎的人大概更少。
一直以來,我試著用公平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女子職業聯盟,天曉得女子職業聯盟要生存,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拜NBA相挺之賜,WNBA好歹跨進了她的第六季,這是個不小的成就。然而,WNBA很難受到公平的對待。在媒體報導上,在一般球迷的心中,她似乎只是個可有可無的陪襯角色而已。
* 有關於今年的WNBA,幾個可以注意的點如下:
* 很有趣的是,她也有西部重進攻、東部重防守的「NBA症候群」。
* 她已經發展成一個16支球隊的巨型聯盟,再也不能以小而美來形容。
* 洛杉磯火花(L.A. Sparks)在上一季中止休士頓彗星(Houston Comets)的四連霸,成為WNBA史上第二支冠軍隊。
* WNBA處處有NBA著墨的影子,上至球隊財務、營運、結構,下至教練。本季具有NBA教練、球員資歷的教頭就有:火花的前湖人球員Michael Cooper、奧蘭多奇蹟(Orlando Miracle)的前魔術球員Dee Brown、Miami Sol的前熱火教頭Ron Rothstein,還有紐約自由女神(N.Y. Liberty)的前小牛教練Richie Adubato。
* 國際知名的澳洲籍球員Michelle Timms,本季已經退休,轉任電視講評員。「WNBA喬丹」Cynthia Cooper,本季為第二年執掌鳳凰城水星(Phoenix Mercury)。
* 休士頓彗星也弄來了WNBA版的「移動長城」,除了6-2的前鋒Tina Thompson,還有創下NCAA女籃首度在比賽中扣籃紀錄的6-5新人中鋒Michelle Snow,以及前自由女神中鋒6-4的甜姐兒Rebecca Lobo,三個人都有一定實力。
* 西雅圖風暴(Seattle Storm)連續兩年選來狀元,去年選進澳洲6-5超級中鋒Lauren Jackson,今年則選進Uconn的超級控球Sue Bird
* 在籃球狂熱之州印地安那,狂熱隊(Indiana Fever)本季有兩名球星要粉墨登場,值得期待,分別是由神秘人轉來的得分後衛Nikki McCray(另一個球技、姿色兼具的甜姐兒),以及去年選秀探花、卻因受傷全年停賽的6-2前鋒Tamika Catchings。
* 本季東區看好自由女神和克里夫蘭搖滾者(Cleveland Rockers),西區依然看好由宿敵火花和彗星爭霸。
WNBA逐年下滑的票房仍然要接受考驗,失去了競爭對手ABL之後,使WNBA能夠心無旁鶩的全力發展擴張,卻也同時讓她失去了某種程度的競爭力。另外值得憂心的是,WNBA和工會的三年約即將於本季結束後到期,目前工會對球員薪資過低相當不爽,甚至聲稱球隊作假帳、謊稱虧本,談判結果會影響到聯盟的後續發展和遠景。
打從和ABL競爭的年代以來,WNBA就採取低薪政策,最高薪不過8萬美元,最低大約3萬,這也是她不敢禁止球員在季外至各國職籃打工賺錢的原因。當年頂級球員年薪達15萬美元的ABL,撐不到兩年就玩垮了,江山大一統的結果,市場獨佔的WNBA說話自然更大聲。想想看,如果NBA的KG年薪以2000萬計,每年打100場,每場就進帳20萬,WNBA球員打兩年還賺不到這麼多,真是夠誇張。
本季,已經有不少歐洲球員退出WNBA返回祖國,一方面準備即將在大陸開打的世錦賽,另一方面,回到故鄉賺錢,薪水不會比WNBA差到那裡去,打球也輕鬆,何樂而不為。我相信,這會是WNBA的警訊和危機。如果資方一意孤行,最慘的結局會搞到收攤。
■談談裁判
每到季後賽,裁判就成為大家注意的焦點,而且我發現在台灣尤其嚴重,「8個打5個」、「陰謀論」、「瞎了狗眼」…這些字眼屢見不鮮。是不是我們都已經習慣了見到這樣子的裁判,所以自然而然會有額外的聯想?
對於今年季後賽出現的種種裁判爭議(事實上也不止今年了,過去三年來大概每年都有),我的想法很簡單,只有兩點:一、NBA裁判的水準變差了;二、在整個系列戰中的執法尺度無法維持一定的標準,落差過大。
有這種想法的可能也不只我一人,前幾天一個美國專欄作家寫得很妙:「俠客說擊敗湖人的唯一方法,由C開頭,T結尾(Cheat,指作弊、欺騙)。我也想說,季後賽的裁判爭議層出不窮,原因就是裁判諸公的水準S開頭,K結尾(Stink,表示很爛)」。
今年季後賽,湖人和國王展開「演技大戰」,Divac演得開心,Kobe偶爾也湊上一腳。有人還開玩笑的說,即使Divac身旁三公尺有人吹口氣,他可能也會跌倒。我覺得,演技也是比賽的一部份,如何爭取裁判的哨音讓自己得利,是每一支球隊、每一個球員都該注意的課題。然而,它不該成為球賽的主軸,影響到整場比賽的節奏。
如果演戲作假一點作用都沒有,你認為這場戲還演得下去嗎?所以,這是裁判自己太笨,未能藉著哨音將球賽維持在正軌上。再加上現在裁判「補哨」補得太兇,老想著這邊漏了哨就該在那邊補一個,搞到最後問題愈來愈多。
其次,你應該會發現,在上下半場或是各場球賽之間,哨音時而偏A隊,時而偏B隊的現象極為明顯。如此的裁判尺度,叫球員如何打球?如此的裁判尺度,自然而然會引誘球員將心思花在不該花的地方上。
對於NBA的裁判,我是愈來愈失望。當球員或教練會將每場球賽勝負結果都歸咎在裁判身上時,這是籃球運動的悲哀(國內也有此現象),但總裁David Stern表示有意採用instant replay來減少決勝期判決的爭議,是否也代表著部份心虛的反射?
爭議愈來愈多,我對裁判的期待其實很簡單,規則中怎麼規定,就怎麼吹,雖然所謂的superstar treatment難以避免,但應該減少至最低程度,特別是在寸土必爭的季後賽。最起碼,我就從來沒聽說過美國職棒也有superstar treatment,把明星投手的好球帶放得特別寬,或是把明星打者的好球帶縮得特別小的作法。NBA再這樣搞下去,總有一天會引火上身、玩火自焚,遭到真正的球迷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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