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作什麼事都喜歡跑在前面,連網路這檔子事也不例外。由今年下半年開始,NBA未來的網路帝國版圖陸續浮現成形,的確證明David Stern有著一顆可怕的金頭腦,而這也是為什麼NBA能夠領先北美其他職業運動,成為領導品牌的原因。
NBA.com TV
NBA是如何一步一步的拓展它的網路版圖呢?首先,相當關鍵的一個步驟是,它在1999年秋天成立了NBA.com TV。由此開始,NBA有了一個自己的電視製作公司,可以處理拍攝、企劃、後製與播放等一整個流程的工作。它賣畫面給世界各國的電視台,同時也建立了應用在網路影音串流(video and audio streaming)的強大資料庫與技術。
NBA+AOL/Time Warner
今年6月5日,NBA和全美最大的ISP「美國線上」(AOL)簽訂合作計劃,未來將為AOL高達2400萬的用戶提供包括即時攻守數據、影音等網路數位服務。AOL本身在美國的地位好比台灣的Hinet,影響力原本就十分強大,加上AOL在5月分又剛和時代華納(Time Warner,旗下包括CNN、HBO、運動畫刊、時代雜誌、電影/音樂製作公司、有線電視經營等等)宣佈合併,合併之後等於是網路界的超級巨人。能夠和巨人搭上線,就代表有賺不賠、事半功倍。NBA和身兼ISP與ICP的AOL/Tiime Warner合作後,不但觸角更廣,也奠定邁向寬頻網路的基石。
NBA+Yahoo!
9月11日,NBA進一步與全球最大的入口網站Yahoo簽下合作契約,宣布Yahoo成為NBA與WNBA的世界行銷伙伴,未來在網路的世界中,腳步更是無遠弗屆。未來,NBA將在Yahoo!Sports上提供即時的攻守數據、精彩鏡頭、圖片與線上轉播,並利用Yahoo!Broadcast進行網路廣播服務與線上新聞發佈。Yahoo!Auction這個拍賣競標網,則成為NBA唯一認可的網上拍賣站,將不定期提供若干珍品在網上競標拍賣。
逐漸興起的Yahoo!Shopping,將成為NBA Store與WNBA Store的管理者,NBA並授權Yahoo!Fantsay Game使用球員姓名來作網路Fantasy Game。為網友量身訂作的My Yahoo,未來將會有My NBA、My WNBA等的服務,讓球迷能夠隨時追蹤自己最喜歡的球隊或球員新聞。提供免費網頁空間服務的Yahoo!Geocities,則將免費提供使用者使用聯盟與球隊logo和各種內容,作為建構網站之用。
其中最重要的是,由於Yahoo旗下在全球有23個分站,NBA和Yahoo合作之後,將能夠利用Yahoo的現有資源和技術,在線上提供各種語言版本的即時比數、統計與戰報。NBA藉著Yahoo的綿密網絡與眾多服務項目,本身的網路事業也好比順水推舟般,簡單了許多。同時,這也是NBA目前尚未投入中文網站經營的原因,搭上Yahoo的便車,短期內已經夠用了。
至於Yahoo獲得的好處,除了NBA的品牌與龐大內容(content)之外,也正式成為WNBA明星賽的冠名贊助商,NBA各球場也會不定期出現Yahoo的廣告。
NBA+Intel
打完了ISP和ICP兩仗之後,NBA把腦筋動到網路技術方面,於9月11日和網路晶片/技術鉅子Intel簽約合作。NBA、Intel與Excalibur Technologies將合組一個名為Convera Corporation的公司,其中NBA占10%的股份,David Stern並加入公司董事會。這個公司的發展重點是網路的內容保護、索引、搜尋與安全傳送等等,和NBA比較有直接、立即關係的,是寬頻節目製作與互動式比賽轉播的部份,未來說不定會發展出量身訂作的球賽轉播(broasdcast-on-demand),讓網友自己選擇球賽轉播角度、重播、3D轉播等等的技術。
至於前面所提到的合作內容,也不盡然和NBA就沒有關係。NBA五十多年歷史以來,累積了既豐富又龐大的影音、數字、文字資料,早晚要以數位形式儲存起來,並建構出一套搜尋和索引的系統,以供建檔和未來販賣所需。至於安全傳送,如何防止網路破壞、資料被攔截解密,則是每個商務網站都在下功夫的重點。
Do you NBA today?
NBA總是不作則已、一作驚人,而且作的時間最早,作的速度超快。以國際化來說,北美幾個職業運動都沒有像NBA國際化得這麼徹底與成功,NFL也動了很久,但是始終不太成功,MLB則僅有國際化的理想,而沒有實際的動作和計劃(當然,以各種運動的受歡迎程度而言,籃球的國際化毋寧是較為容易的,因為棒球和美式足球基本上都是標準的美式運動)。
慢慢的,NBA已經描繪出它迎向網路紀元的藍圖,同時正在努力的架構之中。和NBA比起來,全世界的職業運動聯盟似乎都遙遙落後。看完NBA近半年來的動作,我的感覺是未來它只會更強、更深入全球各角落。未來,有可能會是一個NBA anywhere的世界,文字、影音資料俯首可得。未來,說不定NBA的slogan也會變成「Do you NBA today?」、「你今天NBA了嗎?」
Friday, September 15, 2000
他們的籃球故事
雪梨奧運即將帶給全球運動迷一個四年一度的饗宴,田徑一向是奧運的大項,而其中又以誓言拿下五面金牌的美國選手Marion Jones最受矚目。不過你知道嗎?Jones除了田徑之外,也曾經是個名震一時的籃球員。
這讓我想到許多腳跨兩項運動,而且在兩項運動都有不錯成績的運動員,包括橫跨美式足球、棒球的Bo Jackson與Deion Sanders,當然,還有棒、籃雙棲的前太陽教練Danny Ainge和……呃,Michael Jordan(雖然他的棒球成績實在太差)。
要在兩項運動都達到一定的水準,看來似乎不難,因為運動根基於體能,只要體能條件不差,那就事半功倍。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卻也不簡單,因為不同的運動講究不同的技巧,何況從事兩種不同的競技運動,就得花上兩倍的練習時間。
然而世界上怪才何其多,以下就針對和籃球有關、較出色的雙棲球員作介紹:
Marion Jones
Jones自國中時代就開始田徑、籃球雙門抱的生涯,就讀加州Thousand Oaks高中時,逐漸在田徑場上嶄露頭角,另一方面,她也是籃球隊的前鋒,曾率領學校拿下1992年CIF南區的州冠軍與1993年亞軍(美國各州各有不同分級、分區的州冠軍,所以每年的州冠軍不只一個)。
高中畢業後,Jones接受北卡大的籃球獎學金,由西岸殺往東岸。在北卡大,她被要求改打控球後衛,居然也打得有聲有色,新鮮人球季寫下平均14.1分、4.1籃板和3.1助攻、命中率52.9%的全能成績,在北卡以33勝2負奪得1994年NCAA冠軍的過程中,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雖然奪冠第一功臣是投進Buzzer-beater的前鋒Charlotte Smith)。
Jones的優異速度,在防守和快攻上發揮得淋漓盡致。不過,她隨後就因為受傷停賽一年,進而在大三球季結束後放棄還有一年的參賽資格(eligibility),從此專攻田徑。奇怪的是,Jones大學時代在田徑場上的成績倒不出色,籃球反倒是她最甜美的回憶。
大學畢業未久,Jones就和北卡田徑隊的助理教練C.J. Hunter(世界鉛球冠軍)結婚。她曾經表示,放棄籃球是痛苦的決定,因為籃球也是她熱愛的運動,並非玩票性質,但是她認為自己在田徑方面會更有發展。如果她當初未退出籃球場,說不定現在也是WNBA的好手,Who Knows?
Tony Gwynn
這位前聖地牙哥教士隊的打擊好手,註定會以超過3000支安打的成就入選棒球名人堂。他在San Diego State大學時代,曾是連續三年的先發控球,四年平均有8.6分、5.5助攻,1981年的NBA選秀會第十輪還被當時在聖地牙哥的快艇選上。Gwynn不是笨蛋,當然明白自己在棒球有發展得多,何況一個第十輪新秀要擠上NBA正選名單的希望也很渺芒,因此他並未至快艇報到。
值得一提的是,1978年Gwynn高中畢業時,曾是Michigan State大學教練Jud Heathcote全力爭取的對象,但Gwynn以離家太遠為由而選擇了SDSU。如果他當初加盟MSU,MSU在1979年可能就搶不到同樣打控球後衛位置的魔術強森,魔術強森和NBA的籃球故事說不定都得重新改寫。這樣一件小事,造就了棒球明星Gwynn和籃球巨星魔術強森,或許是任何人都想像不到的事。
Kenny Lofton
1988年Arizona大學打進最後四強,陣中最有名的球員首推現在馬刺隊的前鋒Sean Elliott,其次則是前公牛王朝射手,現在也在馬刺的Steve Kerr。不過目前在美國最紅的,卻是當年擔任Kerr替補的Kenny Lofton。身高只有5呎9吋的Lofton,目前是克里夫蘭印地安人的當家外野手兼第一棒開路先鋒,已經數度入選美國職棒明星隊。
Lofton在Arizona大學的成績平平,四年平均只有4.8分,他的速度不錯,快手抄截偶有佳作。不過我永遠忘不了,當年在最後四強準決賽(Arizona敗給Oklahoma)中見到的這個無名小卒,日後竟成了大聯盟有頭有臉的人物。
Randy Moss
Jason Williams的迅速走紅,使他和Randy Moss之間的傳奇故事也不脛而走。很少有人能想得到,位於西維吉尼亞州Belle小鎮的一個小小高中DuPont,竟能同時製造出一個名震全國的控球後衛Jason Williams(沙加緬度國王),與一個響叮噹的美式足球Wide Receiver(明尼蘇達維京人)Randy Moss。
身高6呎4吋的Moss,高中時代也打籃球,親身經歷過許多Williams的瘋狂傳球,雖然沒有Williams的逼人才氣,但也是西維吉尼亞州的明星球員。隨後兩人聯袂進入Marshall大學就讀,Marshall的籃球隊並不突出,但美式足球隊在全美還算得上是一腳。
Moss自大學起專心於美式足球上,從此大放光芒,對籃球卻難以忘情。上個球季中途,還一度傳出明尼蘇達灰狼有意找他進行測試的新聞,在明尼蘇達當地報紙上鬧了好一陣子。不過美式足球季和籃球季重疊,看樣子Moss是很難如願。
Ryan Minor
在棒球場上,Minor還算是巴爾的摩金鶯隊的無名小卒,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在「鐵人」Cal Ripken Jr.中斷連續出賽紀錄的那一場球,Minor就是接替Ripken位置的那個幸運兒。然而在籃球場上,他擁有十分傲人的成績。
就讀Oklahoma大學時期,身高6呎7吋的Minor在籃球、棒球校隊都是主將。他的籃球成績於大三、大四兩年起飛,大四甚至有平均21.3分、7.6籃板的表現,還獲不少刊物選為全美明星第三隊。看起來,他可以在職業球隊小前鋒位置上找到頭路;不過Minor毅然決勝選擇到職棒小聯盟去作苦行僧,等待出頭的一天。目前,他還在奮鬥之中。
Terrell Lowery
目前也在舊金山巨人隊外野手陣容中奮戰的Terrell Lowery,和Minor一樣,有著十分閃亮的大學籃球生涯。他的母校,是90年代中期專以打Run and Gun聞名的Loyola Marymount。
當時LMU的三巨頭還真不是開玩笑,火力之驚人超乎想像之外,領銜的是Hank Gathers和Bo Kimble,學弟Lowery算是第三號人物。Hank Gathers後來在籃球場上心臟病發,掛了,剩下Kimble和Lowery撐場面,得意之作是打進最後八強,但也沒打出什麼名堂。Kimble以首輪第八入選NBA,在快艇、尼克形同廢物,一度流落到台灣的CBA幸福豹,打了兩場,也被送走。
Lowery倒是消失了,因為他選擇轉戰棒球。他在大四的平均有26分、4.3次助攻,大三更高達28.5分,在全美得分榜都高掛前五名,也算是個值得驕傲的回憶吧。
Tony Clark
今年入選大聯盟明星賽的底特律老虎球員Tony Clark,身高6呎7吋,體重245磅,是不錯的籃球員身材。他也有一段籃球故事,大學時代先後打過Arizona與San Diego State兩個學校。由於在Arizona上場時間少得可憐,遂轉學至SDSU,他在SDSU平均有兩位數的績效。
這讓我想到許多腳跨兩項運動,而且在兩項運動都有不錯成績的運動員,包括橫跨美式足球、棒球的Bo Jackson與Deion Sanders,當然,還有棒、籃雙棲的前太陽教練Danny Ainge和……呃,Michael Jordan(雖然他的棒球成績實在太差)。
要在兩項運動都達到一定的水準,看來似乎不難,因為運動根基於體能,只要體能條件不差,那就事半功倍。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卻也不簡單,因為不同的運動講究不同的技巧,何況從事兩種不同的競技運動,就得花上兩倍的練習時間。
然而世界上怪才何其多,以下就針對和籃球有關、較出色的雙棲球員作介紹:
Marion Jones
Jones自國中時代就開始田徑、籃球雙門抱的生涯,就讀加州Thousand Oaks高中時,逐漸在田徑場上嶄露頭角,另一方面,她也是籃球隊的前鋒,曾率領學校拿下1992年CIF南區的州冠軍與1993年亞軍(美國各州各有不同分級、分區的州冠軍,所以每年的州冠軍不只一個)。
高中畢業後,Jones接受北卡大的籃球獎學金,由西岸殺往東岸。在北卡大,她被要求改打控球後衛,居然也打得有聲有色,新鮮人球季寫下平均14.1分、4.1籃板和3.1助攻、命中率52.9%的全能成績,在北卡以33勝2負奪得1994年NCAA冠軍的過程中,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雖然奪冠第一功臣是投進Buzzer-beater的前鋒Charlotte Smith)。
Jones的優異速度,在防守和快攻上發揮得淋漓盡致。不過,她隨後就因為受傷停賽一年,進而在大三球季結束後放棄還有一年的參賽資格(eligibility),從此專攻田徑。奇怪的是,Jones大學時代在田徑場上的成績倒不出色,籃球反倒是她最甜美的回憶。
大學畢業未久,Jones就和北卡田徑隊的助理教練C.J. Hunter(世界鉛球冠軍)結婚。她曾經表示,放棄籃球是痛苦的決定,因為籃球也是她熱愛的運動,並非玩票性質,但是她認為自己在田徑方面會更有發展。如果她當初未退出籃球場,說不定現在也是WNBA的好手,Who Knows?
Tony Gwynn
這位前聖地牙哥教士隊的打擊好手,註定會以超過3000支安打的成就入選棒球名人堂。他在San Diego State大學時代,曾是連續三年的先發控球,四年平均有8.6分、5.5助攻,1981年的NBA選秀會第十輪還被當時在聖地牙哥的快艇選上。Gwynn不是笨蛋,當然明白自己在棒球有發展得多,何況一個第十輪新秀要擠上NBA正選名單的希望也很渺芒,因此他並未至快艇報到。
值得一提的是,1978年Gwynn高中畢業時,曾是Michigan State大學教練Jud Heathcote全力爭取的對象,但Gwynn以離家太遠為由而選擇了SDSU。如果他當初加盟MSU,MSU在1979年可能就搶不到同樣打控球後衛位置的魔術強森,魔術強森和NBA的籃球故事說不定都得重新改寫。這樣一件小事,造就了棒球明星Gwynn和籃球巨星魔術強森,或許是任何人都想像不到的事。
Kenny Lofton
1988年Arizona大學打進最後四強,陣中最有名的球員首推現在馬刺隊的前鋒Sean Elliott,其次則是前公牛王朝射手,現在也在馬刺的Steve Kerr。不過目前在美國最紅的,卻是當年擔任Kerr替補的Kenny Lofton。身高只有5呎9吋的Lofton,目前是克里夫蘭印地安人的當家外野手兼第一棒開路先鋒,已經數度入選美國職棒明星隊。
Lofton在Arizona大學的成績平平,四年平均只有4.8分,他的速度不錯,快手抄截偶有佳作。不過我永遠忘不了,當年在最後四強準決賽(Arizona敗給Oklahoma)中見到的這個無名小卒,日後竟成了大聯盟有頭有臉的人物。
Randy Moss
Jason Williams的迅速走紅,使他和Randy Moss之間的傳奇故事也不脛而走。很少有人能想得到,位於西維吉尼亞州Belle小鎮的一個小小高中DuPont,竟能同時製造出一個名震全國的控球後衛Jason Williams(沙加緬度國王),與一個響叮噹的美式足球Wide Receiver(明尼蘇達維京人)Randy Moss。
身高6呎4吋的Moss,高中時代也打籃球,親身經歷過許多Williams的瘋狂傳球,雖然沒有Williams的逼人才氣,但也是西維吉尼亞州的明星球員。隨後兩人聯袂進入Marshall大學就讀,Marshall的籃球隊並不突出,但美式足球隊在全美還算得上是一腳。
Moss自大學起專心於美式足球上,從此大放光芒,對籃球卻難以忘情。上個球季中途,還一度傳出明尼蘇達灰狼有意找他進行測試的新聞,在明尼蘇達當地報紙上鬧了好一陣子。不過美式足球季和籃球季重疊,看樣子Moss是很難如願。
Ryan Minor
在棒球場上,Minor還算是巴爾的摩金鶯隊的無名小卒,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在「鐵人」Cal Ripken Jr.中斷連續出賽紀錄的那一場球,Minor就是接替Ripken位置的那個幸運兒。然而在籃球場上,他擁有十分傲人的成績。
就讀Oklahoma大學時期,身高6呎7吋的Minor在籃球、棒球校隊都是主將。他的籃球成績於大三、大四兩年起飛,大四甚至有平均21.3分、7.6籃板的表現,還獲不少刊物選為全美明星第三隊。看起來,他可以在職業球隊小前鋒位置上找到頭路;不過Minor毅然決勝選擇到職棒小聯盟去作苦行僧,等待出頭的一天。目前,他還在奮鬥之中。
Terrell Lowery
目前也在舊金山巨人隊外野手陣容中奮戰的Terrell Lowery,和Minor一樣,有著十分閃亮的大學籃球生涯。他的母校,是90年代中期專以打Run and Gun聞名的Loyola Marymount。
當時LMU的三巨頭還真不是開玩笑,火力之驚人超乎想像之外,領銜的是Hank Gathers和Bo Kimble,學弟Lowery算是第三號人物。Hank Gathers後來在籃球場上心臟病發,掛了,剩下Kimble和Lowery撐場面,得意之作是打進最後八強,但也沒打出什麼名堂。Kimble以首輪第八入選NBA,在快艇、尼克形同廢物,一度流落到台灣的CBA幸福豹,打了兩場,也被送走。
Lowery倒是消失了,因為他選擇轉戰棒球。他在大四的平均有26分、4.3次助攻,大三更高達28.5分,在全美得分榜都高掛前五名,也算是個值得驕傲的回憶吧。
Tony Clark
今年入選大聯盟明星賽的底特律老虎球員Tony Clark,身高6呎7吋,體重245磅,是不錯的籃球員身材。他也有一段籃球故事,大學時代先後打過Arizona與San Diego State兩個學校。由於在Arizona上場時間少得可憐,遂轉學至SDSU,他在SDSU平均有兩位數的績效。
Tuesday, September 05, 2000
球評/網友該如何擁抱網路
自從台灣的體育、籃球網站興起之後,各網站或BBS的討論區就常見網友對球評或媒體記者的批評、砲轟。我在媒體待過,也負責過網站的實際操作,對這一點特別有些感想,希望和大家共同討論。
球評心態應該調整
友站出現專欄作家為文嘲諷、責怪網友,這在我記憶中還是頭一遭。其實這個事件適切的反映出了部分媒體與球評家長久以來的「權威」心態。在網路紀元中,媒體─或稱「內容提供者」─都需要作出不同於以往的心態調整。
在平面的時代,作家、記者與讀者的距離其實是很遙遠的,只要文章付印,就是一翻兩瞪眼,即使讀者有時會以電話或寫信的方式來質疑,但是你可以不鳥他,甚至和他吵架,也沒人知道。
網路時代大有不同,兩造之間的互動不但可以即時,而且沒有距離,最重要的是在討論區上大家都看得到,有興趣的還可以加入討論、砲轟行列,形成了「類民意」的力量,作者可以更清楚的了解讀者對自己作品的反應與意見,也更不能忽視每一個意見。互動(interactive)是網路的初衷,拒絕互動,就是完全不了解網路的特色與力量。
網路時代,球評再也不能和以往一樣,你罵你的,我寫我的,反正老死不相往來。當然,他也許無法對每一個人的意見作出回應或最完美的解答,但是他能夠更直接的觸摸到普羅大眾的想法,知道大家喜歡什麼、討厭什麼、流行什麼。這是網路帶給球評、作家的好處。
不過,一個球評也不能因而「媚俗」、「從流」,抱有「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的想法,而將自己真正的想法束諸高閣,這就違背了球評與媒體的基本良心。
互相尊重,筆戰無妨
再提到網友/讀者部分,說真的,根據我在媒體與搞網站的經驗,一樣米養百種人,形形色色什麼人都有。
其實大部分網友都是抱著「求知」的心態來看每一篇文章(否則為什麼要叫「球評」或「專欄」呢?),也都維持著非常良好的基本風度、網路禮儀,但令人最傷腦筋的,就是一些專搞破壞的網友。有人喜歡罵三字經,有人喜歡對作者作人身攻擊,這都算了,只要留言不違背基本禮節,我也懶得去砍,破壞討論區的駭客就有點令人不敢恭維,簡直是防不勝防。
台灣對籃球有研究的人不在少數,特別是NBA,所以本站作者通常也不敢稱自己是「專家」,只不過是早接觸、多看了幾年球、多看了一些資料書籍等等。其實人沒有完美的,就和投籃命中率不會百分之百一樣,如果有網友專要抓文章內的錯誤數據,我也沒有辦法。
就每年都會出現的比賽結果預測部分,球評是就他的經驗與思考作出預測,並不見得百分之百正確。如果他能百分之百正確,早就改行作賭盤分析了,賺得還多一點。常見網友對這些不準的預測大作文章,我不是在為眾球評脫罪,但你看美國的ESPN、CBS SPORTSLINE等知名媒體、網站,還不是錯得一塌糊塗?
總而言之,我想強調的一點是,無論是球評或網友,在面對網路時都要作出部分的心態、作法調整,打打筆戰無妨,還有腦力激盪的效果,但是千萬別流於謾罵和攻擊。
前北卡大教練迪恩史密斯曾說:「Basketball is just a game. If you want to make it a life-and-death thing, you're going to be in trouble. You're going to be dead a lot.」在這裡,我要借他的前半段:「籃球只是一種遊戲,如果你硬要把它看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東西,你的麻煩就大了。」
歡迎各位賜教!
球評心態應該調整
友站出現專欄作家為文嘲諷、責怪網友,這在我記憶中還是頭一遭。其實這個事件適切的反映出了部分媒體與球評家長久以來的「權威」心態。在網路紀元中,媒體─或稱「內容提供者」─都需要作出不同於以往的心態調整。
在平面的時代,作家、記者與讀者的距離其實是很遙遠的,只要文章付印,就是一翻兩瞪眼,即使讀者有時會以電話或寫信的方式來質疑,但是你可以不鳥他,甚至和他吵架,也沒人知道。
網路時代大有不同,兩造之間的互動不但可以即時,而且沒有距離,最重要的是在討論區上大家都看得到,有興趣的還可以加入討論、砲轟行列,形成了「類民意」的力量,作者可以更清楚的了解讀者對自己作品的反應與意見,也更不能忽視每一個意見。互動(interactive)是網路的初衷,拒絕互動,就是完全不了解網路的特色與力量。
網路時代,球評再也不能和以往一樣,你罵你的,我寫我的,反正老死不相往來。當然,他也許無法對每一個人的意見作出回應或最完美的解答,但是他能夠更直接的觸摸到普羅大眾的想法,知道大家喜歡什麼、討厭什麼、流行什麼。這是網路帶給球評、作家的好處。
不過,一個球評也不能因而「媚俗」、「從流」,抱有「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的想法,而將自己真正的想法束諸高閣,這就違背了球評與媒體的基本良心。
互相尊重,筆戰無妨
再提到網友/讀者部分,說真的,根據我在媒體與搞網站的經驗,一樣米養百種人,形形色色什麼人都有。
其實大部分網友都是抱著「求知」的心態來看每一篇文章(否則為什麼要叫「球評」或「專欄」呢?),也都維持著非常良好的基本風度、網路禮儀,但令人最傷腦筋的,就是一些專搞破壞的網友。有人喜歡罵三字經,有人喜歡對作者作人身攻擊,這都算了,只要留言不違背基本禮節,我也懶得去砍,破壞討論區的駭客就有點令人不敢恭維,簡直是防不勝防。
台灣對籃球有研究的人不在少數,特別是NBA,所以本站作者通常也不敢稱自己是「專家」,只不過是早接觸、多看了幾年球、多看了一些資料書籍等等。其實人沒有完美的,就和投籃命中率不會百分之百一樣,如果有網友專要抓文章內的錯誤數據,我也沒有辦法。
就每年都會出現的比賽結果預測部分,球評是就他的經驗與思考作出預測,並不見得百分之百正確。如果他能百分之百正確,早就改行作賭盤分析了,賺得還多一點。常見網友對這些不準的預測大作文章,我不是在為眾球評脫罪,但你看美國的ESPN、CBS SPORTSLINE等知名媒體、網站,還不是錯得一塌糊塗?
總而言之,我想強調的一點是,無論是球評或網友,在面對網路時都要作出部分的心態、作法調整,打打筆戰無妨,還有腦力激盪的效果,但是千萬別流於謾罵和攻擊。
前北卡大教練迪恩史密斯曾說:「Basketball is just a game. If you want to make it a life-and-death thing, you're going to be in trouble. You're going to be dead a lot.」在這裡,我要借他的前半段:「籃球只是一種遊戲,如果你硬要把它看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東西,你的麻煩就大了。」
歡迎各位賜教!
Monday, September 04, 2000
球評該不該有立場?
球評該不該有立場?球評該以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視聽大眾,去迎向網路紀元?這是最近我注意到的問題,似乎也是各網站留言板、討論區、BBS上常見的話題之一。
某網站的某球評撰文痛批網友是「網路流氓」,並稱不留真名、愛說什麼就說什麼的網路文化為「E流」,結果引來更多的砲轟,也引起更熱烈的討論。各大BBS版上則常出現「最爛的球評」、「XX人又在放狗屁」之類的post,通常都會獲得排山倒海式的回應。
先來個定義吧
要討論問題之前得先下個定義,我的認知是:以雜誌、報紙與網路文章而言,球評也就是所謂的「專欄作家」(Columnist),由於他不是play-by-play的在follow球賽過程,所以,通常是針對一個主題發言,提出自己的看法與解釋。專欄作家,有可能是記者,也可能是研究該運動已有豐富經驗的人。
在網路興起之後,其實每個人都可以是專欄作家,差別只在於每個網站的曝光度與規模大小不同,較受歡迎的網站,它的專欄當然就會有較多人點閱,也容易引起較大的迴響。
以電視、廣播而言,則球評就是analyst,有別於play-by-play的announcer,他的功用在於為觀/聽眾解釋球賽的細節、分析兩隊的戰術與心理狀態,進而預測未來的狀況。如果是一個人唱獨角戲,則announcer和analyst就是同一個人,但現在的電視台已經很少這樣作,一定是一組兩個人搭配。Announcer通常會是專業的電視/廣播人,球評則不一定,可能是以前的球員、教練,也可能是對該項運動有研究的專家。
球評該不該有立場?
好,那麼球評該不該有立場、能不能對某隊某人有特殊偏好?「學理」上來說,當然是不行的,但實際上卻很難。
以上的三個類型中,analyst確實必須保持相當程度的中立,他的任務只是忠實的呈現球賽原貌,讓大眾了解球賽的進行,這方面爭議較少。Announcer照理說也應該中立,不過,只要他能作到「分析」的任務,就算沒有愧對職責。因為與球員、球隊的私交,甚至以前就出身該球隊...等等原因,而出現某種程度的偏頗,也是在所難免。畢竟,我們很難抿滅人性的弱點。
別說球評有立場只會發生在台灣,美國也多的是。猶記十幾年以前,看NBA只能透過哀求美國阿姨錄回來的錄影帶,當時負責轉播的是CBS Sports,球評是前塞爾提克球員Tom Heinsohn,這位老兄每次轉播塞爾提克、湖人的總冠軍賽,總是對塞隊大加讚揚,對湖人有所保留,搞得我這個湖人支持者相當火大。Jordan風光之時,每個球評還不是Jordan長、Jordan短,難道這也不算某種程度的偏頗?
再舉這次Ewing差點被賣到西雅圖為例。消息一出,紐約大小媒體全翻了,藉機落井下石,說Ewing走得好、走得妙者有之;全力護盤,說Ewing是個為紐約奉獻犧牲的戰士者也不在少數;也有人說Ewing只是個愛錢的傢伙。這些媒體都堅持中立的立場嗎?不盡然。而真相是什麼?沒人知道。
媒體具有某種程度的立場,是大家都很清楚的現實,因為不同的媒體也會有不同的想法,就像不同的球迷、球評,也會有不同的看法一樣。總統大選期間,各媒體不也傾全力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護盤?在這裡有兩個重點,第一、媒體有立場的同時,它必須堅守媒體的基本原則,不能封鎖其他陣營的消息,反黑為白說瞎話,把有說成沒有;第二、最後的把關者,決定接不接受這種說法、要不要看這分報紙的權利,在讀者自己手上。
所以,如果你很不能苟同這個作家的文章,可以拒看、砲轟,但只要他沒有顛倒黑白,就不該說他是個爛作者,頂多是他的功力比較遜、判斷較差罷了。當然,電視方面的選擇就比較少,因為球賽轉播都是獨家,不過你還有最後一個選擇:「消音」,至少我知道很多人都這樣作。
只要是人都一樣,自己不喜歡的人或事,如果別人也不喜歡,自然而然覺得別人也是對的,心有戚戚;喜歡的人被批評,那麼所有的批評都是不對了,都成了「主觀」、「偏見」。
我們多半希望球評的意見也和自己吻合,這似乎是一種投射的滿足。然而,人的意見是很難完全一致的,而這正是我們在多元化社會中所需要認知的事實。下一篇,和大家討論如何以正確的心態在網路紀元中扮演自己的角色。
某網站的某球評撰文痛批網友是「網路流氓」,並稱不留真名、愛說什麼就說什麼的網路文化為「E流」,結果引來更多的砲轟,也引起更熱烈的討論。各大BBS版上則常出現「最爛的球評」、「XX人又在放狗屁」之類的post,通常都會獲得排山倒海式的回應。
先來個定義吧
要討論問題之前得先下個定義,我的認知是:以雜誌、報紙與網路文章而言,球評也就是所謂的「專欄作家」(Columnist),由於他不是play-by-play的在follow球賽過程,所以,通常是針對一個主題發言,提出自己的看法與解釋。專欄作家,有可能是記者,也可能是研究該運動已有豐富經驗的人。
在網路興起之後,其實每個人都可以是專欄作家,差別只在於每個網站的曝光度與規模大小不同,較受歡迎的網站,它的專欄當然就會有較多人點閱,也容易引起較大的迴響。
以電視、廣播而言,則球評就是analyst,有別於play-by-play的announcer,他的功用在於為觀/聽眾解釋球賽的細節、分析兩隊的戰術與心理狀態,進而預測未來的狀況。如果是一個人唱獨角戲,則announcer和analyst就是同一個人,但現在的電視台已經很少這樣作,一定是一組兩個人搭配。Announcer通常會是專業的電視/廣播人,球評則不一定,可能是以前的球員、教練,也可能是對該項運動有研究的專家。
球評該不該有立場?
好,那麼球評該不該有立場、能不能對某隊某人有特殊偏好?「學理」上來說,當然是不行的,但實際上卻很難。
以上的三個類型中,analyst確實必須保持相當程度的中立,他的任務只是忠實的呈現球賽原貌,讓大眾了解球賽的進行,這方面爭議較少。Announcer照理說也應該中立,不過,只要他能作到「分析」的任務,就算沒有愧對職責。因為與球員、球隊的私交,甚至以前就出身該球隊...等等原因,而出現某種程度的偏頗,也是在所難免。畢竟,我們很難抿滅人性的弱點。
別說球評有立場只會發生在台灣,美國也多的是。猶記十幾年以前,看NBA只能透過哀求美國阿姨錄回來的錄影帶,當時負責轉播的是CBS Sports,球評是前塞爾提克球員Tom Heinsohn,這位老兄每次轉播塞爾提克、湖人的總冠軍賽,總是對塞隊大加讚揚,對湖人有所保留,搞得我這個湖人支持者相當火大。Jordan風光之時,每個球評還不是Jordan長、Jordan短,難道這也不算某種程度的偏頗?
再舉這次Ewing差點被賣到西雅圖為例。消息一出,紐約大小媒體全翻了,藉機落井下石,說Ewing走得好、走得妙者有之;全力護盤,說Ewing是個為紐約奉獻犧牲的戰士者也不在少數;也有人說Ewing只是個愛錢的傢伙。這些媒體都堅持中立的立場嗎?不盡然。而真相是什麼?沒人知道。
媒體具有某種程度的立場,是大家都很清楚的現實,因為不同的媒體也會有不同的想法,就像不同的球迷、球評,也會有不同的看法一樣。總統大選期間,各媒體不也傾全力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護盤?在這裡有兩個重點,第一、媒體有立場的同時,它必須堅守媒體的基本原則,不能封鎖其他陣營的消息,反黑為白說瞎話,把有說成沒有;第二、最後的把關者,決定接不接受這種說法、要不要看這分報紙的權利,在讀者自己手上。
所以,如果你很不能苟同這個作家的文章,可以拒看、砲轟,但只要他沒有顛倒黑白,就不該說他是個爛作者,頂多是他的功力比較遜、判斷較差罷了。當然,電視方面的選擇就比較少,因為球賽轉播都是獨家,不過你還有最後一個選擇:「消音」,至少我知道很多人都這樣作。
只要是人都一樣,自己不喜歡的人或事,如果別人也不喜歡,自然而然覺得別人也是對的,心有戚戚;喜歡的人被批評,那麼所有的批評都是不對了,都成了「主觀」、「偏見」。
我們多半希望球評的意見也和自己吻合,這似乎是一種投射的滿足。然而,人的意見是很難完全一致的,而這正是我們在多元化社會中所需要認知的事實。下一篇,和大家討論如何以正確的心態在網路紀元中扮演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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