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6, 2010

左看右看林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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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情緒,依稀在2002年曾經感受過。「台灣」兩個字和NBA扯上關係,不是NBA球星來台,更不是後來的NBA熱身賽來台,而是擁有台灣背景的籃球員,有可能登上這個號稱籃球聖殿的聯盟。

那時候的這個人名叫陳信安,他是第一個獲邀進入NBA球隊(沙加緬度國王)季前訓練營的台灣球員。現在的那個人名叫林書豪(Jeremy Lin),雙親於1970年代移民美國,今年三月起突然爆紅的「台裔美籍」球員;他在7月21日和金州勇士簽約兩年,很有可能成為第一個真正站上NBA例行賽球場的台灣背景籃球員。


無論是基於「台灣人缺少自信,所以需要國際成就來肯定自我」的悲觀論點,或是「台灣原本就是人才濟濟,只是缺少舞台」的積極看法,甚或只是「愛台灣就是要推到爆」的激情,都在一向缺乏高潮的台灣籃壇激起漣漪。

他們的成績都值得欣賞和肯定,不過我和全球十大市長胡志強一樣,不太擅長扮演喜鵲角色,固執的認為,我們應該在一頭熱之外以不同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台灣之光?台灣之恥?
從三月份林書豪獲美國媒體大量報導以來,就隱約感到整個報導逐漸導向「台灣之光」的方向。別搞錯了,對於台灣人能夠在國際上獲得肯定,我同感光榮。但林書豪的例子似乎有點像是以前的張德培、蒲仲強,感覺是硬加上去的榮耀。

為什麼他非得是台灣之光呢?他不更應該是哈佛之光、長春藤聯盟之光、林家之光嗎?我的意思是說,林書豪父母是台灣出身,但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美國人。我認為這樣也很好,因為更精確的事實是──他是第二代的台美人(second generation Taiwanese-American)。結果,搞到總統接見?有需要這麼誇張嗎?

如果要說台灣之光,盧彥勳會是更有正當性的台灣之光。

當然,要稱他為台灣之光也是OK的。只是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不也透露出台灣之恥?什麼恥?就是球員非得擁有正統美國訓練,才能發光發熱甚至被NBA簽下來的恥;就是只要球員留在台灣,接受台灣籃球系統訓練,就會搞到不進反退,不要說和NBA絕緣,連要在亞洲稱得上一腳都很難的恥。

所以,這是種很複雜的心情。台灣出身的人在國外更有成就,既值得高興,又感到難過,因為台灣本身無法培養出這種球員。硬要稱他是台灣之光,本身就代表一種恥辱。

**林書豪落選之必然和簽約之偶然
下這個標題讓我有點緊張,這是很容易慘遭憤青幹爆的一個標。不過,早在選秀前幾個月,一個朋友問我林書豪會不會被選。我的答案是不會,因為即使林書豪再好,我也不認為老美的觀念已經進步到肯用第二輪去選一名黃種人的後衛。

這有點像是2008年美國總統大選前的民主黨提名,很多人說歐巴馬和希拉蕊之爭,隱然是考驗美國選民,是比較能忍受黑人當總統還是女人當總統,結果證實,一般人果然還是比較無法忍受女性當總統的事實。

所以對我來說,林書豪的落選是必然,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一定無法進入NBA。

相對的,儘管球技還是第一考量,進NBA卻往往必須靠很多的偶然。舉例來說,如果林書豪擁有相同的球技,身高卻只有180,是不是進得了NBA呢?或許機會就小了一點。

某些人認為,林書豪靠著不出色的體型和體能條件,能夠贏得NBA合約是很不容易的事。這話只說對了一半,因為我並不覺得他的體型和體能不出色。相反的,以黃種人而言,他是非常的出色。這包括他的爆發力、彈性、速度和身高。最後再加上他的籃球IQ,才成就了打進NBA的事實。

另外,和他簽約的是金州勇士,剛轉換經營權,又處在林書豪老家與華人人口不少的灣區,要說簽下林書豪全無市場考量,相信亦非事實。林書豪雖好,但平心而論,也沒有好到非簽不可、不簽會後悔一輩子的程度,能夠贏得青睞,多少是占了一點這方面的優勢。

請不要抹黑我刻意詆毀他的努力,我的意思是,在努力之外,林書豪的落腳勇士,還有著許許多多的偶然。基本上這也就是機緣,就是命。想想如果日本的田臥勇太身高有190,他的命運是不是會大有不同?如果NBA也和MLB一樣有一支有日本股東的球隊,田臥的NBA生涯會不會不只有4場?

**看林書豪的球和人
林書豪的返台記者會,以噬血媒體的立場而言,簡直是無聊到一個程度。或許是因為初出茅蘆,必須謹慎,也或許是個性使然,林書豪的話實在不多,談話中有很大的比例論及他的宗教信仰,回答很平實簡單,害記者很難「找梗」。

然而以球迷的立場來看,你應該會喜歡這樣的林書豪。至少,我喜歡他這個人。他看來像是以前的Larry Bird、Tim Duncan,說話以低調、沒梗聞名,作得到的不見得會說,作不到的更是不會說;想說的不見得會說,不想說的保證一個字都不說。這不會是個很受媒體歡迎的球員典型,但隱約是許多成功球員的原型之一。

要論斷林書豪的球技,或許為時過早。在台灣的我們頂多只能從Youtube上一窺究竟,儘管他把選秀狀元John Wall弄得一愣一愣,但畢竟是夏季聯盟而已,返台在姚明慈善明星賽中小秀一手,更是不具參考價值。

不過目前我觀察到的是,他的防守不差,預測能力很不錯,這是很重要的生存關鍵。其次,他有第一步,似乎慣於切入更勝於外線投籃。因此,林書豪在切傳、護球方面的功力,顯然在得分之上,這一點和大多數的傳統亞洲後衛是大相逕庭。簡單的說,林書豪比較傾向於一個slashing guard,而非scoring guard,這一點是有助於他以控球的身份在NBA生存,也是他一再強調,他並不是一個「由2號轉型1號」的球員。我相信,他的說法是正確的。

但我的看法是,身為一個backup point或是第三控球,除了一定要有的組織能力之外,外線能力必須加強,而且是大大的加強。籃球畢竟還是強調進攻的運動,能夠得分的價值比較容易獲得肯定,例子可以參考Derek Fisher。

林書豪不願意多加說明他的兩年合約,所以,除非他獲得球隊暗中保證,否則理論上來說,他還不見得會被列入開季名單。即使列進去了,還不保證能夠待多久。與其一再強調他是台灣之光,我們還不如多給他一點祝福。
(本文發表於HOOP美國職籃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