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0, 2001

小聯盟,大學問(上)

有人覺得NBA選秀會、自由球員、球員交易市場上各隊的爾虞我詐、口蜜腹劍、賤招百出很有趣,但是我覺得,近兩年來美國次級職籃聯盟(minor leagues,以下簡稱小聯盟)的異動、興衰,精彩程度不在NBA之下。

那種感覺該怎麼描述?很像是戰國時代各據一方,有時合縱,有時連橫,也很像是在玩「大富翁」,幾個玩家攻城掠地,不是想累積財富,就是想搞到別人破產,減少敵手;而NBA,就像是「銀行」─它不跟你玩,而且也永遠不會倒。

如果要詳述小聯盟,可能得出一本書才行,但我試著以最精簡─雖然可能還是很長─的方式來向大家說明。

■五代十國、戰火燎原
NBA確實很強,但是作籃球夢不見得要和NBA有關係。全美各地都有人在作著靠籃球賺錢的春秋大夢,沒辦法搞像NBA這種全國集團的事業,在某個區域自己玩玩也不見得沒錢賺。因此,小聯盟的存在已逾百年。

我們不提冗長的歷史,光是過去這五年來,曾經實際運作或在策劃階段的小聯盟,就有CBA(Continent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ABA2000(American Basketball Association 2000)、USBL(United States basketball League)、IBA(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IBL(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SWBL(South West Basketball League)、NRL(National Rookie League)、CPBL(Collegiate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League)、UBA(United Basketball Alliance)和NBDL(National Basketball Developmental League),以及最近宣佈即將成立、尚未命名的新聯盟,雜七雜八算起來,將近十個之多。

理論上,它們彼此都是競爭對手,搶的是球員、教練、裁判、媒體報導和贊助商等資源,但誰都知道這個理論並不正確,因為這中間摻雜規模、財力大小與地域性等因素。規模大、財力足、市場鎖定全美者,當然有利,能夠搶到較好的人力與贊助資源,反之,規模小者就必須以爭取local商機和次級、三級球員為目標。而規模大者花費就大,規模小者量入為出,也不見得沒賺頭。所以,這也就是小聯盟市場群雄並起的背景。

我先依自己的看法將這些聯盟作大致上的層級區分。第一級包括NBA成立的NBDL、ABA2000、CBA和IBL,它們不是財力較佳,就是以全美為市場。第二級包括IBA和USBL,它們的規模小於第一級。第三級則包括SWBL、UBA、NRL和CPBL,它們的規模更小,市場僅限於部份的幾個或一個州。

■經營策略形形色色
不同層級的聯盟,自然有不同作法與經營策略,先從第三級談起。SWBL顧名思義,以西南為基地,事實上它進行至第四年只剩下四隊,全都在德州,球季在二、三兩個月就打完,是小腳中的小腳,不太入流。UBA規模稍大,有九隊,以東部的紐約、新澤西、馬里蘭等州為範疇,球季為一至四月。NRL於2000年開打,球隊只有五隊,球季不到兩個月就結束。至於CPBL,好像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好像還沒出生就掛了。這種層級的聯盟,縱有再好的市場行銷,畢竟球賽沒看頭,商機又不夠,能活多久算多久,「永續經營」恐怕真只是美夢一場。

第二級的USBL和IBA,IBA球隊範圍集中在靠近加拿大的幾州,其中也有加拿大球隊,自己在北邊小本經營,打得很快樂。USBL號稱「機會聯盟」(League of Opportunity),球季鎖定在夏天的四至六月,還是唯一股票公開上市的小聯盟,經營手法相當特別。球員週薪僅300至1000美元,球季又短,小歸小,底子還算穩,過去已有一百多個USBL球員打進NBA戰場。

第一級的幾個聯盟各有來頭,NBDL就不用多廢話,它是NBA出資成立的聯盟,共有八隊,準備在今年十一月開打,雖然球隊都集中在東南各州,但是它光靠財力和NBA背後的雄厚資源,就足以名列前茅。NBDL的成立也是掀起這場小聯盟戰爭的主因,後面再提。

CBA是北美地區年齡最老的職籃聯盟,從1947年名為Eastern League時起算,資格比NBA還老。CBA與NBA簽下合作契約之後,過去二十年來一向是NBA的法定「球員提供者」,直到去年合約結束為止。既然NBA出錢金援,它的所有作為也就以配合NBA為最高指導原則。自然而然,CBA也成為未被NBA選上的大學球員,或是夢想有朝一日進入NBA的球員們的第一選擇。

IBL於去年開打,幾支隊伍位在Las Vegas、Baltimore、Cincinnati等大城市,野心顯然不小。它打國際規則,經營規劃作得相當完備,策略則是拉攏名人入股或擔任主管,順便刺激商機,像「大O」Oscar Robertson、職棒鐵人Cal Ripken Jr.等人都是球隊股東。IBL有點類似那魯灣的中央集權制,球隊經營獨立,盈虧自理,但球員卻是和聯盟簽約。

ABA2000則自稱繼承1976年倒店的老ABA法統,故名ABA2000。它的眼光也在全美國市場,有四個球隊城市和NBA重疊,豪情萬丈,遠程目標是要和NBA一拼高下。和老ABA一樣,它也推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招式,例如後場抄球得分可算三分的「3D Rule」、明星球員犯滿不需離場、8秒過前場等,同時,它也是第一個把所有球賽都放到網路上直播的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