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0, 2000

也談20歲級退賽事件

20歲級代表隊因為集訓表現太差而退賽的事件,不關心的人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反正也不過一個比賽不打而已嘛!」,但是對關心的人來說,事情很大條,不過各有各的看法,有人認為教練團該打,有人認為球員咎由自取,有人則認為籃協心態烏龜、作法流氓。

即使幾個擁有豐富國內籃球採訪經驗的本站作者私下討論,意見也難免相左,芸芸球友們的看法當然更是五花八門,各有各的道理。借這個角落,想披露一些個人想法與觀點。注意,是「個人看法」,所以大家可以寫e-mail或到討論區討論,如果堅持要幹譙我,我也不反對。

基本上,我認為國內籃壇的許多宿疾,剛好藉這個事件爆發出來。既然是一些過去從未被翻出來討論的問題,爆發之後自然引起廣大爭議。有關退賽事件,我個人的感想和想法有以下幾點:

是誰受騙?
代表隊球員檀伯強在和籃協開的討論會中表示,自己犧牲了打工賺錢的機會加入國家隊,到頭來居然退賽,「有受騙的感覺」。還有人說,為了集訓,期末考考不好,如今退賽,也有受騙的感覺。

我想問:有沒有人拿槍押著這些球員非得打國家隊不可(更何況這一次20歲級代表隊的甄選採open tryout制)?代表國家原就是一種榮譽,值不值得為了這份榮譽而犧牲賺錢機會、或是冒著期末考被當的危險加入國家隊,衡量權在球員自己身上。覺得值得,就打;不值得,謝謝再聯絡。

這裡凸顯出一個待解決的問題,台灣應該仿效美國國家隊甄選採「邀請制」,國家籃協向各個球員發出邀請函,如果答應,就少廢話,全力配合集訓;如果有個人考量,可以婉拒邀請,反正受邀已經是一項榮譽,代表自己的身手受到肯定。我們總是用「徵召制」,意思不就是說:「比賽是國家拜託我來打的,我本來可不一定想打,所以如果最後名次打不好和我無關。」

我的結論:國家隊組軍制度必須先建立,球員須建立對國家隊的正確價值觀,否則往後這些不該有的爭議還是會有。真正受騙的是球迷,而不是球員。

籃協有沒有權利決定退賽?
籃協主管國內籃球事務,所以,它應該有權利評量這支國家隊是否符合國家隊該有的水準。換言之,我認為它有權決定國家隊的組軍、解散、參退賽等等。如果它認為國家隊水準太差、表現不理想,不足以花納稅人的錢代表國家出去比賽(一次少說也要一、兩百萬吧),那麼它可以作不參賽的決定。

不過這次20歲代表隊的退賽理由是「教練團建議」,這就荒天下之大謬,感覺就像一個爸爸透過超音波掃描提前看到胎兒,覺得長得太醜,決定在媽媽肚子裡就給他「安樂死」一樣。教練團接手國家隊就該衝到底,那有衝到一半覺得沒有勝算,乾脆自請解散的道理?

有另一種說法是,其實退賽是籃協的決定,但因為現在國家隊採教練責任制,籃協不得插手,所以才「建議由教練團建議退賽」。這.....如果硬要用這種拙劣的藉口,我們也沒辦法。照這樣說起來,即使教練團惡搞,每天帶球員去喝酒,基於教練責任制,籃協是不是也不要管?

我的結論:籃協有權決定退賽,但是理由要正當、確實,而且它無法逃脫國家隊集訓監督、掌控不周的責任。

還是孩子
有人認為,集訓成果不理想,要這群20歲的孩子出來頂罪,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他們頭上,是不道德的。那麼我有個疑問,到幾歲才不是孩子呢?想當年我19歲大一時拼命蹺課結果學期末被當,也沒有人說我是孩子,總會犯錯,就讓我過關啊!

我想,真正讓球迷痛心的,不是這些孩子在瓊斯盃中被紐西蘭海踹五十幾分,也不是他們上半場只得12分,而是他們不及格的整體表現和鬥志。原本就沒有人期望他們能得到高名次,但也沒有人期望看到這樣一支國家隊。

我看到的是,這群孩子有人因為宿醉而無法練球;有人受傷在場邊休息,結果看隊友練球看到睡著了;有人告訴教練「我要陪女朋友,沒辦法來練球」;有人一練球就這邊痛那邊痛,每次包的地方都不一樣;有人因為牙齒痛不能練球;有人在討論會上說,因為沒有統一住宿,住得離球場太遠,所以早上趕不及練球,會遲到(說不定,以後國家隊教練早上還得打電話一一叫球員起床)。

也有人說,這只是少部分的敗類,大部分的球員還是競競業業的苦練,但是很抱歉,籃球不是一種團隊運動嗎?所以一支球隊差勁的表現,由全隊來承擔也是很合理的,否則我們乾脆請練球認真的八個人去卡達比賽不就好了?

我的結論:Get real, man!該負起的責任,就不要推託,籃協、教練團是如此,球員也是如此。20歲,夠大了。

教練團難辭其咎
球隊表現不理想,教練團是難辭其咎的,不是寫封建議退賽函就能交差了事。特別是,這支代表隊的陣容並不算太差,如果不是教練團失職,絕對沒有理由打得如此不堪,而教練團也絕不該自我放棄、放棄球員。如果退賽真是教練團的建議,那我也有個建議,這種恬不知恥的教練團,往後應該永不錄用!

我所了解的籃球教練─特別是大學以下層級的教練─應該是:以專業能力增強球員的球技,以心理方法鍜鍊球員的心智,適時的為球員分擔壓力,最重要的是,他必須是球隊中最晚放棄勝利希望─即使比賽只剩2.1秒─的一個人。很遺憾的,國內只能看到爭功諉過的教練、只會挖球員、粉飾太平、模糊焦點、作老好人巴結人心的教練,卻看不到真正的教練。

先別提教練在場下管不住球員,即使在場上,我看到的也是教練團面對毫無隊型、士氣的球員,卻只能束手無策,頂多喊喊暫停。得金牌,是我戰術成功,輸球,是球員不聽指示,打不出隊型,建議退賽,這樣的教練團,我們要它作什麼?

國內媒體這次對20歲級代表隊的教練團,其實已經算夠客氣了,不過據我所知,這個總教練私下還不斷要求媒體不要再批評,最好也不要寫球員的不是,「大家多鼓勵他們嘛!」從頭到尾,沒看到教練團坦承錯誤,也沒看到籃協對教練團有任何表示,反正先避避風頭,過一陣子就雲淡風輕,大家都可以從頭開始。

我的結論:這支代表隊不是有史以來最差的國家隊,但這個教練團卻是有史以來最差勁的教練團。

退賽是很丟臉的決定嗎?
我承認,退賽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它讓球員少了一次國際賽的磨鍊機會,但話說回來,如果不是球員、教練瞎混,事情也不會演變到這個地步。但我絕不承認退賽是很丟臉、貽笑大方的事。

中東、西亞、東歐國家因為沒錢參賽而臨時退賽都不覺得丟臉,我們不派隊參加有什麼丟臉?如果要說我們自恢復FIBA會籍後國際賽事每會必與,就算台灣在FIBA系統的賽事出席率再高,也無法突破中國的干擾,搶到亞青或亞洲盃的主辦權,出席率又有什麼好爭的?

或許,因為國家隊實力不理想退賽會讓很多人臉上覺得掛不住,但從正面意義來看,這也給了未來的國家隊一個前車之鑑,不是選上之後就天下太平,可以躺著幹、大搖大擺出去比賽。

可能你還是認為退賽對集訓已有一段時間的球員們不公平,讓我舉個例子:80年代中期,美國NCAA的Tulane大學因為校隊中有球員涉賭,一氣之下把籃球隊撤了,經過好幾年才恢復。涉賭的並不是全隊,但是其他球員卻因為一、兩名球員的個人行為而沒球打,甚至可能失去獎學金,你說這又公不公平?把籃球隊撤了,難道Tulane校方又不覺得丟臉?然而,i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我的結論:退賽不丟臉,派出像香港隊這種不求勝、球又打得糟糕透頂的國家隊,才是真正丟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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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後你會發現,籃協、教練團、球員都有各自該負的責任,這就是我所謂國內籃壇整體問題的呈現,所以這個事件實在不應該只站在某一方面的立場來看。台灣籃球圈和稀泥和得太久了,如果能藉這一次事件造成一些改變與影響,也未嘗不好。

這就是我的想法,希望持反對意見的人別把我的信箱灌爆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