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8, 2016

現代NBA不好看的原因──少了一點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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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灣球迷稱為「奧本山大亂鬥」、美國人稱為「Malice at the Palace」(來自一部1949年歌舞片Malice in the Palace)的NBA經典球場鬥毆,前幾天居然迎來它的12週年紀念,當年打架的溜馬和活塞同學們,如今幾近全數退休。NBA果真是個感嘆時光飛逝的好方法,例如魔術強森初次奪冠時我是X年級;76人挑選Allen Iverson為選秀狀元時,我還在追女友Y。

奧本山之鬥應該也可以列入這樣子的敘事里程碑──事發當時,我30出頭,還是個在空閒時間作圓球城市網站的體育記者。如今坐在這裡,已經成為一個無論怎麼看都稱不上NBA專業的中年鍵盤客。

是的,我要第500次承認自己已不如以往那般熱情的看待NBA,而且很主觀的認為現代NBA已經沒有那麼好看,因為它「少了一點什麼東西」。曾經數度檢討這樣的心態,懷疑自己是不是屬於那種成長於60年代、整天說著「和Bill Russell比起來,現在的中鋒全是屎!」的憤怒老年,純粹只是陷入和時代脈動脫節的情緒之中,而產生「貴古賤今」的心態。

最終歸納出的不專業個人化結論是,現代NBA無論是球員或球隊之間,儘管競爭一如往常,卻少了一點「恨」。現代的仇恨政治已經太過蔓延,鼓勵仇恨實在很不政治正確,但你知道的,仇恨至少是和愛具有相同作用的驅動力,有時它甚至比愛的動力還要強大一點。

打是情,罵是愛

先回過頭來看一下發生於2004年11月19日、尺度全開的奧本山群架。主角是當時效力溜馬,如今已改名為Metta World Peace的Ron Artest,以及時任活塞中鋒Ben Wallace,配角涉及兩隊多名球員,甚至還包括眾多底特律主場球迷,在終場前一分多鐘爆發猛烈肢體衝突。由於球迷也丟東西參戰,Artest為首的數名溜馬球員也不客氣,跳上觀眾席和球迷打得不可開交,場面之混亂,已經到達沒有任何人能夠控制的地步。


事後結算,兩隊共有九名球員被禁賽,總數達146場,損失薪資達1100萬美元以上,其中還有五人負有刑事責任。球迷也一樣,有五人遭到刑事起訴。這椿事件後來被形容為NBA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沒什麼人有異議。

從電視上看已經夠觸目驚心,我自己躬逢其盛的戰役也有一場──1999年瓊斯盃台灣和菲律賓的群架。那是我第一次覺得球場好像快出人命,球員動手,球迷丟東西,受不了菲隊小動作率先出手還擊的黃春雄,獲得英雄般的讚譽,還有人叫他選總統(921大地震和2000年的政黨輪替,都是後來的事)。2002年的一篇文章中,我有這樣的記述:
菲律賓自從1998年派出「建國百年紀念隊」(Centennial Team)來台,引爆菲勞熱潮以來,成為籃協年年必邀的對象。可惜,咱們籃協再也邀不到PBA的球隊,從1999到今年都由另一個實力較差的MBA派隊參加。1999年的Iloilo Megavoltz還和中華隊演出全武行,當時我仍任職媒體,該役躬逢其盛,球員、球迷全部抄傢伙,有人射雨傘、有人拆椅子、丟礦泉水瓶,害我一邊護著腦袋、抱著手提電腦,一邊還得記住場上情況、準備把先前寫的稿子丟掉重新發稿,回想起來真是餘悸猶存。──〈Junkyard Diary: 2002瓊斯杯前瞻

最近剛好回顧了ESPN的「30 for 30」在2010年間,播放由Dan Klores執導的「Winning Time: Reggie Miller vs. the New York Knicks」這部紀錄片,描寫Miller與溜馬在1990年代初期與紐約尼克的爭鬥與愛恨情仇。

90年代如今已被多數NBA史家認為是一段黑暗時期,過度強調防守、被默許的肢體動作,以及由此造成的慢節奏、低得分,使這段「前網路時期」的NBA難看至極,和著重快節奏、高得分的當代NBA有如天壤之別。這個時期的指標性球隊,除「Bad Boys」底特律活塞之外當然不作第二人想,但事實是,Pat Riley領軍的尼克也不是省油燈,而且強調鐵血慓悍的風氣,蔓延在整個聯盟,其中東區又勝於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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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喜歡高得分的進攻型比賽,始終是個難解的迷思。你不能說它不合理,因為無論是籃球、足球還是棒球,我們可以說球迷都比較喜愛高比數球賽。但以此來反證低得分的球賽難看,似乎也過於武斷。

上面的形容詞確實沒有誤解90年代的球賽,一場防守過頭、允許過度肢體動作的比賽有時真的很慘不忍睹,但80、90年代球賽也有一項現在看不到的特色(先說好,這是我個人主觀)──由於球員和球隊求勝的慾望如此之強烈,他們之間帶著某種程度的仇恨。不要說球隊之間,甚至球迷之間、城市之間,都瀰漫著世仇般的肅殺之氣。那股恨意強大到球員、球迷願意為勝利作出任何事──任何事。

Losers go home:鄉巴佬vs. 天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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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ng Time這部紀錄片的主角當然是Reggie Miller,主述Miller如何從一個在選秀會上被印地安那球迷噓暴的新秀,成為球隊台柱並率隊勇闖東區季後賽,歷經萬難,終於在季後系列賽擊敗尼克的故事。

本片同時也描繪出一個大時代背景,那就是90年代初期的東區季後賽有多麼難混,如果不是Michael Jordan在1994年突然覺得人生無所目標,跑去打棒球,其他各隊大概都沒有出頭的機會。在這個時光縫隙中,溜馬和尼克拚搶得很厲害,彼此都知道,過了這一關就直通東區冠軍,甚至是總冠軍戰。正因為如此,所以每一場都是血戰,沒有讓對手切中線或好好上籃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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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見到Miller和John Starks之間的垃圾話大戰,年輕氣盛的Starks還因為受不了Miller賤到最高級的大嘴,在1993年季後賽去撞了Miller的頭(head bump)被驅逐出場(附帶一提,通常不太在場上動怒的Jordan也曾被Miller激到抓狂,差點失控)。我們也見到Miller與天字第一號尼克球迷Spike Lee之間的恩怨情仇,看到Spike是怎麼樣無所不用其極的在VIP座位上叫囂,而Miller又是如何反擊──1994年兩隊碰頭的第五戰,Miller在第四節獨得25分帶溜馬反敗為勝,特意跑到Spike面前示威,手握脖子作出「choke」之意,另一手則抓住「蛋蛋」。

另外也有兩隊暴力鋒線大對決:尼克的Anthony Mason、Charles Oakley對上溜馬的Antonio Davis和Dale Davis。

由更宏觀的角度來看兩隊競爭基調,同樣有著截然不同的鮮明對比。籃球是印地安那州人的生命,是他們的驕傲,這裡的孩子以嚇死人的外線跳投聞名(恰巧吻合了Miller的球風),追求籃球最純淨的形式。這裡出過Larry Bird、傳奇教練John Wooden、Bobby Knight和Gene Keady,也是全美高中籃球聖殿,光是高中籃球就可以有上萬的觀眾。然而,印地安那州就是美國的「鄉下」,這裡有的是一望無際的玉米田、農莊和牛比人多的小鎮,他們是人們口中的「紅頸」(Redneck)鄉巴佬。

相較於被稱為「午睡城」(Nap City)的印地安那波里斯,不夜城紐約則是不折不扣的天龍國。紐約客講話快如連珠砲,什麼都快,連打籃球也追求扭斷防守者腳踝的切入與神妙的運球技巧,投外線被視為沒種的表現。同樣的,紐約人以自己的籃球為榮,這裡出過Larry Brown和Red Holzman,以及無數的控球後衛,當然,也出了當今美國總統Donald Tr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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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只有一個相同之處──自1973年之後,兩隊都沒有拿過冠軍,至今依然如此。如此大的反差和對冠軍的渴望,造就了兩隊一旦碰頭絕不輕易認輸的原因,也進一步形塑出雙方球員、球迷和兩座城市之間的彼此憎恨。

失去的Rivalry

這是一部很值得看的紀錄片,大家可以抽空細細品味。焦點再拉回NBA的世代風格,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球風確實是暴戾了一點,但是從Winning Time裡可以體會到,正是那股存在彼此之間的仇恨,而鍜造了球員球隊更高的求勝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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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在90年代的前五年,都在試著打敗尼克,在場上為了爭取心理優勢,垃圾話得罪了誰都不在意,連Jordan自己也說過,他在1990年代初,一整季滿腦子想的都是底特律,因為他超級想要打敗活塞,迫不及待的要證明「Jordan Rule」是個笑話。溜馬對尼克、Miller對Spike Lee、Jordan對活塞、湖人對塞爾提克、Kevin McHale對Kurt Rambis(當年這兩人的單打matchup可是兇殘無比),記憶中可以掏出太多的例子。

在我有限的印象中,從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NBA,重頭戲就是在看這樣子的「仇家(rivalry)」,無論是球員對球員、球員對球隊,還是球隊對球隊。那樣子的感覺,現在彷彿找不到也嗅不出了。


再次強調,希望我這麼說不會被詮釋為鼓吹暴力和仇恨,但現在的NBA就是少了那股狠味,即使季後賽也一樣。原因在哪裡?

最根本的原因,我認為在於這些球員彼此都太熟悉、交情太好了。熟悉的理由或許各有不同,有可能是他們自從AAU球隊起就是隊友,換句話說從少年時期開始就是好朋友,現在NBA和運動圈的商業活動也比以往更為發達,球員彼此碰頭合作的機會很多,熟人當然客氣一點。也有可能是,來自Kentucky、Duke這種明星學校的球員愈來愈多,不是學長就是學弟,已經形成群聚效應,即使效力不同的球隊,也實在無法「仇恨」對方。更有可能,球員們屬於同一個經紀公司。

第二個原因是現在NBA球隊整體來說實力比較平均(parity)──至少和80年代末、90年代初相比,所以客觀上而言比較不容易形成高強度的rivalry。

80s

第三個原因可能是,NBA在嘗到90年代苦頭之後,在規則和執法上已經根除了過度肢體碰撞的可能性,而現代球隊也比以往更強調快速進攻,講究半場進攻和慢節奏打法的球隊幾近絕跡。雖然球員的體能條件愈來愈好,但拿掉影響球賽流暢度的肢體碰撞之後,實質上的「對抗性」已經減弱,90年代那種直接將上籃者扯下來、禁區手腳肘拳齊飛的畫面已不復見,球賽秀味更加濃厚,競爭味道減弱。

這篇文章是很personal的感想,想必有許多人不同意。不過在寫此文的同時,美國大學美式足球的Ohio State剛在兩度延長後擊敗宿敵Michigan,雙方的rivalry從球場延燒到網路和生活上的各個層面,真是精彩得很,讓人無法不入戲。或許正如同紀錄片中所說的,「彼此不喜歡」(Mutual dislike)是激發運動員能力、使運動昇華到另一個層次的終極元素之一,而那正是我認為當代NBA急需尋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