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07, 2007

從NBA史上最大冷門看籃球風格

第 8 種子金州勇士在季後賽首輪爆冷淘汰頭號種子達拉斯小牛,被喻為足以名留青史的 NBA 史上最大冷門。勇士以小搏大、以快取勝的球風,也再度引起風格論戰,如果再加上近年來頗獲好評的太陽隊,「小球已成 NBA 顯學」之說不脛而走。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事實又該是如此嗎?

或許我們應該先花點時間,來定義何謂一般人說法中的「小球」。它應該會是以速度為基礎,以快速攻守轉換、傳導和主動式壓迫防守為手段的一種球風。由於長人速度較慢,通常小球代表的,也會是較矮小的陣容。

從事後諸葛的角度來看,擺上矮小陣容 (go small) 是勇士教頭尼爾森正確的抉擇,因為他有條件「 go big 」,但是,為了伺候諾威斯基 (Dirk Nowitzki),他沒有這麼作。從 NBA 歷史來看,尼爾森的決定也合情合理,歌利亞想打倒巨人大衛,只有變陣變招、出其不意。

太陽隊的「 7 秒快攻」大受歡迎,被一卡車球評形容為「籃球本來就該是這麼打的」、「進攻才是籃球的王道」云云。今年小牛又好死不死栽在手氣火熱的勇士手上。可想而知,未來會有不少太陽和勇士的模仿者。

贏家的風格將被模仿,這是籃球界不變的現象。我們可以回想一下,自從 80 年代湖人淋漓盡致的「 Showtime 」,乃至 90 年代初底特律活塞堅壁清野的「壞孩子」防守,再到郵差馬龍和史塔克頓發揚光大的「擋拆戰術」,1999 年尼克寫下「老八傳奇」的快打旋風,國王隊由韋柏主政時期,將傳導投射和普林斯頓戰術發揮得無以復加的風格,有那一個未曾被模仿過?

再看看美國大學籃球,1994 年阿肯色大學號稱攻守兩端全年無休的「 40 分鐘地獄遊」 (40 minutes of hell),2002 年雪城大學被喻為史上經典的區域防守,乃至近年來國際籃壇為之震懾,阿根廷打出的完美motion offense,同樣是大家樂於抄襲的對象。

然而,風格是可以模仿和抄襲的嗎?我並不同意。多數的風格,當然和教練本身的籃球哲學有關,但更大部份是教練團基於現有陣容醞釀出來的產物。以太陽為例,如果沒有奈許,他們的陣容將無法發酵,以勇士為例,沒有戴維斯 (Baron Davis) 和傑克森 (Stephen Jackson),同樣只是空談。

如果尼克當年不是因為傷了中鋒尤恩 (Patrick Ewing),就不會有快打旋風和老八傳奇;如果雪城當年沒有臂長如猿的華瑞克 (Hakim Warrick),區域防守不會如此有效率。

所以,儘管尼爾森近年來相信速度是籃球的致勝因素,但他生涯中並沒有固定的風格,否則無法解釋他早年在公鹿時以防守為重的打法。儘管油頭教練萊里曾是湖人快攻的最佳指揮家,卻也發展出後期在尼克、熱火的迴異打法。

也就是說,其實 NBA 並沒有什麼樣的球風值得模仿、應該模仿,一味抄襲「當紅、流行」的打法,是錯誤的觀念。因為,最佳的風格就是「作自己」,就是「在正確的時間、地點,以現有的組合,找到最適合的打法。」

一支有姚明、歐尼爾的球隊,不會是「小球」隊伍。一支速度不佳的球隊,自然也不會主打全場壓迫。

近年來 NBA 花費相當多的心思,藉由修改規則和執法角度,試圖提高得分,理由在於「球迷就是喜歡看高得分」的假設。然而,認為NBA只重培養球星、球賽內容下降的人,也大有人在。

所謂自然就是美,因為太陽、勇士的成功就一味推崇特定風格,甚至模仿、抄襲,都是不必要的。幾年前的活塞,不也獲得球迷盛讚,稱其發揚出籃球的基本精神?把自己作到最好,才是世上最棒的事;找到真正的自己,就會有好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