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11, 2008

SBL委員會有多大?就這麼大

「SBL委員會和籃協是平行單位」,聽到這個claim,簡直快要笑到在地上打滾。更不可思議的是,還有人相信這個理論,開始質疑SBL和籃協的隸屬關係。

先不要把問題搞得太複雜,它為什麼叫SBL委員會呢?因為它是籃協底下數個委員會之一,這些委員會包括青少年籃球委員會等等,所以SBL委員會有多大?這不是很清楚的問題嗎?就這麼大!和青少年委員會一樣大。

如果SBL委員會不是籃協管轄的單位,那它有什麼理由要叫作SBL「委員會」呢?它不是可以叫作SBL「總部」或其他更好聽、更嚇人的名稱嗎?

體委會當初促成SBL,確實有意跨過籃協這個層級,因此直接和各隊討論協商,但它最後終究了解,籃協再怎麼爛,也是台灣籃球的最高主管單位,有許多資源必須透過籃協才得以掌握,例如裁判。

事實是,SBL如果沒有籃協,恐怕也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如果不是因為籃協,你就很難找到裁判,也不大可能享有場館的優惠。

有球隊喊「獨立」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憑良心說,要搞獨立倒也不是不好,但這就代表著SBL正式向職業邁進。換句話說,以前中華職籃CBA搞過的整個process都要再來一次,包括設立公司、聯盟。也就是說,SBL必須自己養人,包括裁判、紀錄組、文宣行銷等等。場館,必須自己去找,去付費。票房,必須付營業稅、娛樂捐等等名目。球隊,則必須投入更大的支出。

有球隊想作這些事嗎?很明顯的,沒有。各隊為了控制預算,寧願維持有職業之實卻無職業之名的現狀,反正該撈的錢還是一毛都跑不掉,只是有一部份必須分給籃協。

裕隆曾經經過CBA那一段歷史,非常清楚要分家搞職業必須投入的資源和心力,我想這是它一直認為分家不可行的原因。

如果有四支以上的球隊真的下定決心分家,而且劍及履及,到最後還是會有「西瓜偎大邊」的效應。不過,籃協不是省油的燈,它就是抓準了各隊根本沒有全心邁向職業化的可能性和決心,所以也不怎麼擔心害怕。

裁判也是其中的一項因素,目前全台的裁判被籃協一把抓,如果鬧分家,SBL就必須和籃協爭搶裁判。假設協調失敗,很可能演變成裁判必須在SBL/籃協中二選一的情況,和以前CBA時代類似。這時就要看SBL是否願意提供更好的薪資條件和環境,吸引裁判加入。

總之,沒有遠景、信心和決心,一切都是空談。SBL委員會,就是籃協管轄的單位,不用說太多廢話了,再嗆聲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今年五月,頒發SBL冠軍盃和獎金的人,還是籃協理事長王老先生,而不是委員會召集人閻家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