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07, 2007

有關籃球寫作的回應



以下是網友一斤肉日前的留言節錄(原文經作者標點符號與分段編輯):

有時我總訝異於國內的一些籃球文字工作者(不專指哪個或哪些),在行文之中添加了一些『在地』元素。

...(中略)

對我而言,NBA在台灣裡應該是一個『資訊產業』,因為多數的記者無法親臨美國現場,與球員互動,進而更瞭解球員。大部分的情況是依靠外電,現在則是有無時差的網路。

顯然地,國內的籃球文字工作者有時會不小心地在字裡行間展現出與某位球員、總管或其他NBA相關工作人員相當熟悉的樣態。但我想一個大學同窗4年的好友,我都不見得敢說我很瞭解,這些文字有時真的讓我相當訝異。

不過我可以理解,有時候媒體需要一點3分事實說5分故事的不得不然。我也不會鄉愿到要求事事都要眼見為憑。不過對於這樣的現象(如果有的話),不知長期在這個領域中鑽研的您,有何看法?


First thing first,先就一斤肉兄的留言內容作直接回應。

有關"國內的一些籃球文字工作者在行文之中添加了一些『在地』元素",我並不清楚所指為何,一斤肉兄大概也不好意思點明。我猜,也許是有些台灣作者或媒體喜歡加上"台灣馬龍"、"台灣賈奈特"的封號,是嗎?

如果是,其實這是媒體喜歡用的類比方式,因為這種方式,第一、吸引了注意力而刺激了文章的閱讀率;第二、容易讓讀者產生聯想和快速的比對。很多事是程度的問題,類比本身沒有什麼錯誤,全世界體育媒體或多或少都有這種毛病,卻不宜用得太誇張,例如"某某人是台灣籃球救世主",也不宜用得太頻繁,到令人作噁的程度。

隨便找找,今天就有個現成的例子了:

中國的魔術強森 能否到湖人?
2007/07/06
【編譯廖廷儀報導】

正當「易建聯會不會去公鹿隊」被炒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另一名中國球員、孫悅本季是否就能加入湖人隊,也成為華人球迷關心的話題。


確實,NBA寫作在台灣,嚴格說來應該算是一項"編譯產業",既然NBA沒在台灣打,我們人也不在美國實地採訪,只能就接收到的資訊作整理和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頂多,大部份人也就是趁每年暑假有NBA球員來訪時,作個簡單的專訪,再不就是去美國採訪明星賽,看個幾場比賽,如此而已。

這是我有時愈寫NBA愈心虛的原因,因為"實際的NBA"離我們太遠,we're not there.

此外,看籃球愈久,就會覺得自己不懂的事愈多,這是我一直不認為自己是所謂"NBA專家"的原因之二。從沒打過正規籃球,更沒打過NBA,長期採訪過NBA,能專家到那裡去?

網路的興起,對籃球寫作者是好事,也是一項挑戰。透過網路,我們不再像以前要花大筆金錢,訂閱國外的籃球刊物。挑戰則來於,你看得到的,全世界也都看得到。也就是說,專靠翻譯外電將其idea和看法據己有的時代,已經過去。同時,Web 2.0與種種網路新興技術,使作者和網友之間的距離拉得愈來愈近。錯誤就會被挑戰,意見也會快速的被反應出來。除非你學某大報,明明設了編輯部落格,卻把comments功能關掉。

籃球寫作隨著網路、媒體和互動方式的變化,也進入了新的紀元。在任何人都可以是籃球寫作者的時代,"傳統"、"主流"的籃球文字工作者,必須以更精準、言之有物的寫作,更謙卑的態度,來迎向新的挑戰。

至於有作者經常喜歡賣弄自己和球員、球隊人員的關係,這也不是新聞了。事實上,因為採訪之便,記者原本就比一般人更有機會接觸到平時不容易被接觸到的人,記者因為和球員、球隊"太麻吉",造成報導上偏頗的情況,也不在少數。

在NBA的部份,台灣媒體能夠熟悉的人士,至今依舊有限,絕大多數都是亞裔人士,例如國王隊球探買利嘉、ABA Anaheim Arsenal股東郭志等人。其實這也是正常的,雖然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好賣弄。有很多時候,採訪者和被採訪者是互相利用。

對於籃球寫作,還有很多感想和想法,以後再不定期和各位交流。